对“洋食品”要擦亮眼睛
2017-04-25谭宏艳
谭宏艳
近年来,随着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导致有些人对国内传统食品不信任,他们逐渐把眼光投向進口食品。“进口食品”一词在很多消费者心目中不但是品质生活的象征,更是食品安全的保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洋食品”也暗藏猫腻。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日本核辐射食品流入国内。深圳市食药监管稽查部门发现,国内涉嫌销售日本核污染食品的网上商家初步统计已达13000多家。
无独有偶。近日,天津监督销毁了61200瓶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柠檬汁饮料、约42千克进口豆奶、近44000千克进口自爱尔兰的不合格牛奶,并退运了360千克进口自韩国的固体饮料。
3月10日,杭州开展进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02包肉干牛肉丸因货证不符被下架。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称,“十二五”期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5年来共检出不合格食品6.8万吨、价值1.5亿美元,来自109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
造成问题“进口食品”的原因众多。相比本土食品,跨境食品供应链更长更复杂,食品原料生产、成品加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已超越了国界。而在国内销售的“洋食品”,也存在不法商家故意将“到期日”标示为“生产日期”、 未经检验检疫而私自进口到境内、未办理生产许可却擅自加工食品等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给跨境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消费者购买时也需要擦亮眼睛,谨慎挑选。
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目前,可供消费者选择的购买渠道日趋多样化,从跨境电商的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到“海淘”、海外代购、出国回来随身携带等,但具备条件的消费者应尽量从自贸区直营店、大型购物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
其次,为了保证购买的是合格的进口食品,在购买时可以向销售者索要检验检疫证明,正规渠道进口合格的进口食品上架销售时不仅要有中文标签,更重要的是经检验检疫后,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要其复印件,以核对购买的进口食品信息。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就像人的“户口”一样注有重要的基本信息。
此外,尤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在选择进口食品时不宜盲目信任,潜意识就将进口食品和标准严、质量高划等号,必须擦亮眼睛理性对待,仔细甄别,注意核对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遇到内容不符或质量问题多咨询,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