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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老胡

2017-04-24莫佳琪

中学生天地(A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煎饼果子老胡情书

莫佳琪

老胡今年六十多了,这个已经花甲之年的小老头前两天还打电话给我说他新买了一件灰色衬衫,被女儿嫌太老气,他不服,所以打算叫我过去给他撑撑场子。

我哑然失笑。

老胡是我的语文老师,他对文学有着近乎癫狂的执着。他总是留着一个四六分的发型,乍一看还有点像老年版的花泽类,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个子高高的,走路步子迈得很大,背似乎永远不会弯下来,腰板挺得老直了,就像一个老文青。我还问过他走路时整个人的气质为什么这么棒,他告诉我说,腰杆子和笔杆子一样,不能弯。

说实话,我回家还想了很久他说的这句话,还是没想得太明白。

我认识老胡好几年了,他说他教了三十年书,在教过的数不清的学生中,最想和我做朋友。我挺开心也挺荣幸的。然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想和我做朋友,我成绩也不好,脾气也倔,疯疯癫癫跟个傻子一样,可是他一开始不说,只是笑,最后说:“我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老胡是班主任,班主任偏爱我,我在那段时间可真是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天天一下课就往老胡办公室跑。我知道他年纪挺大了,我就帮他批作业;他写东西的时候,我就给他泡杯茶。没想到的是,这样一来,我成了大家眼中赤裸裸的公敌。

他们有时候会在我吃饭的时候坐在离我两排远的位置,用一种不大不小却正好可以让我听个大概的声音议论我,说了些什么我不想赘述,总之,不堪入耳。

我埋头吃饭,假装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可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还记得那天,一个男生从我面前经过,明明是故意却又一脸无辜地把菜汤倒在了我身上,动作衔接得一气呵成,大片的绿色油渍和星星点点的红色辣椒在我的白色校服上勾勒出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他愣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吃惊和抱歉的眼神看着我,可是我知道,他的眼底隐藏着挑衅和嘲笑。

我缓缓地站起来,我明白如果这次我选择沉默,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会更不好过。

我看着那个比我高一个头的男生,说:“你把我衣服弄脏了。”

他说:“哦。”

“你需要道歉。”

他看着我,眼底是满满的不屑:“有病吧你。”

“道歉。”我看着他。

他的眉头皱在一起,因为餐厅里同学们的目光都开始聚集在我们身上。

“让开啊,神经病!”他似乎很想离开。

“道歉。”我依旧看着他,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的脸已经憋红了,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他不想道歉,大概是没想到我会反抗,怕道歉会丢了面子:“你滚开啊!信不信我抽你啊!”

我也不让,就站在那里和他对峙,丝毫没有想把这件事不了了之的意思。

突然他向前走了一大步,然后用他的胸膛狠狠地撞了我。我被他撞得重心不稳倒在地上,然而我马上爬了起来,在他惊愕的目光中,给了他一拳。

“你们在干什么?”忽然后面传来了镇定却带一丝苍老的声音。

我回过头,发现老胡就站在离我们四米开外的地方,他看着我们,好像一头隐忍的公狮。

“太丢人了!”老胡把我叫到办公室,怒斥我。

我不敢抬头看他,我肯定让老胡失望了。

“你为什么要和他打架?他把菜汤洒到你身上,无论是不是故意,他不道歉你和我说啊,在公共场合打架像什么样子?!”他大口喘着气。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生气,说实话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和别人起摩擦了,有时也会从口舌之争上演为拳脚相向。

“老胡,你为什么这么生气啊?”

老胡盯着我的脸,深深地吸了口气。

然后我看见他摇了摇头,摆手让我出去。我耸了耸肩,退出办公室的时候我还好心帮他把门关上,可就是在关门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也是唯一一次看见老胡脸上流露出那种落寞的神情。

那個表情我至今还记得,带着些白发的小老头,沧桑的脸上那落寞的神情,就像一个被抢走了玩具的孩子。

我一声不吭地回了教室,他们都看着我,我坐回自己的位子,然后就开始睡觉。

那个下午,老胡没有在课上叫过我一次。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当时老胡为什么这么生气。他和我说,我当时的那个举动真是一个读书人的耻辱,一个读书人应有的教养和忍耐似乎在我身上消失殆尽,完全不见踪影。老胡对于读书人的腔调一直有追求,在他的脑袋里,文人永远不应该是粗俗的,他们应该超凡脱俗。作为文人雅士,即使被生活的淤泥困扰,也要成为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有一个容纳百川的胸怀,可以包容世间的错误,而我居然置素养于不顾。

我和老胡和好是在一个早上,那时是深秋,天意渐凉。我在学校对面买了煎饼果子,但我喜欢去教室坐着吃,因为不习惯在外头就着冷风往嘴里塞食物。

所以我到校基本上都是全班最早的。我一个人坐在教室里,还没吃呢,就瞅见一只猫在窗口盯着我看,其实不是盯着我看,而是盯着我的煎饼果子看。没办法啊,谁让我善良呢,于是我招呼那只猫过来坐在我桌子上,然后就把我的煎饼果子分了一半给它吃。

嗯,说实话让我饿着我也甘心。

接着老胡就走进来了,他没看我一眼,只是把一袋面包放在我桌子上,然后转身就走。我看着他有点瘦弱但倔强的背影,不禁笑出了声,我冲老胡喊:“嘿,老胡你的面包落了!”

老胡头也不回:“捡到就归你了。”

我笑了笑,然后把面包放进了抽屉。

我突然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就这样闯进我的视线,猝不及防。

他和所有我这个年纪的女生暗恋的男生一样,白衬衫和篮球,我也不可避免地落入俗套。

我突然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很俗很幼稚的人,平日那些稀奇古怪的、我引以为豪的点子,突然都不见了。我会俗到写情书,我会俗到天天偷看他们练球,我会俗到给他买早饭,悄悄放进他的抽屉,而不让他知道我是谁。

我会蠢到什么样?蠢到连老胡都发现了此事。

老胡把我叫到办公室,找我谈话。于是我把下巴抬得老高,用一种满不在乎的眼神看着老胡。老胡皱了皱眉,说:“脖子落枕啊,下巴要戳天?”

我脸一热,还是梗着脖子,说:“叫我来有什么事?”

他轻轻抿了口茶:“听说你暗恋隔壁班那个打篮球的小子?”

“是又怎样?”我供认不讳。

“你还给他写情书了?”

“对啊。”

他的眉毛挑了一下:“我也不是个迂腐的人,情书拿来我看看。”

“我给人家了啊。”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干什么。

“那你背一遍。”

“什么?”我的脸都扭曲了,“你见过哪个女孩子在老师面前念自己情书的啊,况且那还是我人生中第一封给出去了的情书!”

他淡定地又抿了口茶:“那你写下来,我就是想看看。”

“好!写就写,难道还怕你不成?”

于是,我把我人生第一封给出去的情书在班主任办公室里又写了一遍。

他拿起来,眯着眼睛,看了好久。

然后,他说:“写得不错。”

然后,他就让我走了。

只是我没看见,我走后,他把我那封信最后的一句话写在了他的记事本上——

“我想给你蔚蓝的天空是一贫如洗,

我想给你向往的自由是一望无际,

但那个白裙子的姑娘,

你还会不会记起?”

后来他和我说,那封情书有些段落真是俗出了一種境界,但是有些段落又会让人流泪。

后来他和我说,那封信最后一句话他最喜欢。

后来他和我说,因为你文章写得好,所以我很喜欢你。

后来他和我说,学生中只有你对文字是那么执迷不悔。

后来他和我说,上次我骗你的,其实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像年轻时的我,书生意气且桀骜不驯。

老胡这么个清雅脱俗的人,也不免落俗。

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歌词最后一段是这样的:

“有没有一种生活雅俗共赏,

情节起伏跌宕让人向往。

满纸荒唐中窥见满脸沧桑,

触到神经就要懂得鼓掌。

别说一不在乎二没期望,

太超脱,中枪中奖感觉会一样。”

不说了,老胡等着我撑场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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