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7-04-24陈彥亨
陈彥亨
摘要:首先对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描述,通过描述得知当前区域内部存在着科技资源分配不均,各个省份所拥有的科技资源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程度较低。为此,提出了应该建立起泛珠三角区域的协调机制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科技合作;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4.008
2016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翻开了历史新篇章。根据相关文件的指示,区域的合作成员为广东省、福建省等九个省份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自治区。通过建立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打破各个区域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壁垒”,实现了各个资源的充分流通。但是,在科技协同创新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出台的规划往往是从各自的区域各自的立场为出发点,缺乏对泛珠三角区域整体的宏观上的规划。
1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现状
1.1区域科技创新投入现状
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知道,泛珠三角区域的科技投入资源量在不断的增加中,这体现了各省市政府对于科技发展的重视,都希望通过加大对科技资源的投入量来提升自身的科技实力,以此提升整体的实力。而其中,广东省的科技投入R&D经费和R&D研究人员的投入量一直以来占据了泛珠三角区域的第一位。这是因为广东省的经济实力较强,对科技的投入一直有着较高的投入。而海南省的科技投入量却是最低的,无论是从R&D经费和R&D研究人员的投入量来看。这是因为海南省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作为一个岛省他的各项资源都无法与泛珠三角区域的其他省份相比较。但是,从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来看,海南省的科技投入增长速度在最近这6年里却是最快的,R&D经费的投入量从2009年的0.58亿元,增长到2014年1.69亿元,增长速度接近于3倍,是区域内增长速度最快的省份,这也体现了海南省对科技创新的重视。
1.2区域科技创新产出现状
从科技的成果来看,无论是专利数量、科技论文的数量,还是科技发展带来的经济收入来看,各省每年都得到了增长,这体现了各省在科技的投入后,得到了相应科技成果回报。而广东的科技成果是最为丰富,无论是专利数量、科技论文的数量,还是科技发展带来的经济收入来看在泛珠三角区域的各省份都是排在第一位,这也证实了,广东省作为科技投入量最大的省份,相应的科技成果也是最丰富的。然而,海南省的科技成果数量却是整个区域最低的,无论是专利数量、科技论文数量还是专利转让收入。这可能是因为海南省的自身科技投入量较低,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各项资源有限,导致这一情况。
2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主要问题
2.1泛珠三角内部创新资源分布存在着较大差距
从以上的泛珠三角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的现状描述,我们可以知道广东省拥有着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而海南省的科技资源相对匮乏。广东省汇集了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资源,例如聚集了着众多优秀的高校,所以拥有着顶级的科研人才。并且广东省建立的高校科研机构也较多,许多国内外优秀的科技公司也在广东省建立了分支公司,所以广东省拥有着优秀的国内外专业科技人才和丰富的资金优势。总体来讲,泛珠三角区域的创新能力较强、所拥有的科技资源较为丰富,但是各省域的内部创新能力确实严重的不均衡,海南省、贵州省等地的创新能力相对而言则较为落后,创新资源较为短缺。另外,许多西部省份存在着R&D经费投入少、科技人才比较匮乏、政府对科技的财政支出较少、经济总产值较低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海南省各项科技资源与广东省相比差距较大,泛珠三角区域的创新资源严重分布不均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自身的无法实现科技协同发展。
2.2泛珠三角科技产出差距较大
区域的内部各个省域的科技产出差距较大。通过《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我们可以知道,在2014年,广东省的发明授权数量比其他泛珠三角省份的总和还要多,这也从侧面看出,广东省在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科技创新优势。而泛珠三角区域内部各个省域的技术市场规模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另外根据统计年鉴显示,我们可以知道,区域内各个省域中,广东省的技术成交合同数量是排在第一位,是海南省的10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区域各个省域要统一技术市场,首先,需要解决9个省域的技术市场规模差距较大的问题,其次是需要实现科学技术的共享,特别是广东省更应该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技知识通过各个方式转向海南省和贵州省这些科学技术水平较弱的地区。
3泛珠三角科技创新问题的原因分析
3.1泛珠三角各个省份发展水平的差距大
海南省受制于自身的环境因素影响,科技产业规模一直无法发展壮大,缺乏承接来自于其他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转移能力。海南省自身并没有高新技术产业,而支撑经济发展的产业是旅游业等服务性行业,这可能是自身的地理环境因素造就的。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早早就已经步入了后工业时期,摆脱了之前通过加工贸易来带动经济发展的模式,而是通过培养高技术人才,发展高技术产业,运用知识以及技术来带动经济发展。但是,贵州省、云南省、广西省等地的发展模式依然是通过耗费自然资源以及劳动力要素来带动经济发展,传统的加工贸易企业依然占据主要的地位。在近幾年来,广东省发起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通过把部分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到粤西、粤北或者是周边省域,转而承接和发展高技术产业,通过发展高技术产业,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是广东省近几年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也是区域各个省域未来要发展的道路。
3.2科研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差距明显
通过《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我们可以知道,广东省的研究与实验发展(R&D)人员全时当量为在9个省域中一直是排在第一位,最后一名为海南省。而研究与开放机构(R&D)人员数量和博士毕业的人数也是广东省最多,泛珠三角区域的科研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失衡严重的制约了科技协同创新。科研工作是由人去做,而科研人才资源决定了科技创新的水平和质量,所以泛珠三角区域的人才资源的差距,会制约该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发展。
3.3区域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没有完全开展
泛珠三角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战略并没有完全开展,高技术产业还没有成为各个省域的支柱性产业。我们知道海南省的产业机构,是以旅游业和渔业为主,贵州省的自然资源丰富,所以主要以开采资源和消耗资源的重工业为主。同时,在广东省境内同样是产业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区域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而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依然是以传统行业为主。而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所研究的项目往往很少涉及到传统行业,这导致许多有需求的行业无法得到知识的补给。这同时也造成了科技协同创新的脱位,科技协同创新是以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所构成的产学研为核心。然而,现在产学研无法得到有效的合作,高校和科研机构无法为企业提供他们所学的知识,这同时会导致该区域无法实现科技协同创新合作。
4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4.1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协调机制
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知各个省域还是各自发展,为了协同发展,需要建立起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机构。目的是为了协调各个省域在科技协同发展的过程所遇到的问题。首先,是要在泛珠三角政府间建立起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席可以由各个省域的领导人轮流担任,具体成员包括了各级政府科技创新部门、创新企业家代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代表等,就如何加强区域创新合作与交流进行协商。协商的重点包括了:联合编制泛珠三角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和具体的发展创新路线图,明确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以及每个省域的具体任务。
4.2突出企业的主导作用
在传统的科技发展模式当中,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资金一向都是来自于政府,除了资金方面外各项创新活动所需要的资源也大部分都是来自于政府。虽然,政府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在逐年上涨,体现了政府对于科技事业的重视。但是,日益高涨的科研经费不但无法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并且还会加重政府的负担,最重要的是不符合现如今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发展模式。所以,为了扭转这一局面,需要加强企业在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当中的重要。一方面要加大对高校和科技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科研实验站,建立起产学研发展模式,以此加强对科研基础知识的创新。另一方面,需要提升对创新知识成果的转换率。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科技协同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知识转化为产品,并且带来经济利益,通过经济收入去反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和提升企业的营业收入,实现科技创新主体的共赢。
4.3加强政府对科技协同创新的引导作用
在创新主体中高校和科研结构的多是非盈利组织结构,本身并不能产生创新活动所需的资金资源,所以许多资金资源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政府在这创新的过程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所以,应该正确发挥政府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中的作用,无疑对提升其创新效率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创新的主体是以产学研为核心,虽然政府本身并不是创新的实践者,但是,却起到了导向和促进的作用。那是因为政府可以提供创新资金的支持并且建立各项政策来引导创新主体的行为。首先,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按照不同的主体承担的财政拨款比例,将财政资金分配到企业、高校和科技机构当中,以支持不同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其次,政府可以建立起区域科技创新资金,实现创新机构间的协同创新,努力攻克困难。另外,政府可以制定起各种科技协同创新政策,例如建立科技合作制度,加强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贷款审批制度,引导金融结构将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活动当中。
4.4建立培养科技协同创新人才的基地
以往对于科技人才的培养的任务往往由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现在为了培养协同创新人才,需要企业、高校、科研结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等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优势特长,构建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孵化器等。在科技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中需要制定相关的人才培养课程,该课程需要有科技创新课程、协同课程等,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不同特长出发,安排相关的课程。另外,需要为基地配置人才培养教师队伍。该队伍主要来自于高校的教师、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官员、科技机构的研究人员、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各个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不同的人才来自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也不同,即可以在基地教授不同的课程,也可以實现知识的共享和交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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