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热电联产发电厂发展及供热效益的几点思考
2017-04-22吴国林
吴国林
摘 要:热电联产具备节能、提升供热质量以及改善环境等功效,此类能源利用方法也获得了国家相关政府的肯定。从现状来看,我国热电联产发电厂在发展过程中,尚且存在一些不足,而要想促进热电联产发电厂的发展,便有必要重视其供热效益。此次在分析热电联产发电厂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热电联产发电厂发电供热效益进行分析,希望以此为热电联产发电厂发展的促进以及供热效益的提升提供一些具有价值的参考凭据。
关键词:热电联产 发电厂 供热效应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1(b)-0075-02
对于热电联产来说,主要是以能量梯级利用原理为依据,当燃料基于锅炉当中燃烧放热之后,添加热水蒸汽在汽轮机内,使其做功发电,确保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并使发电、供热两类生产过程得到有效实现,从而很好地展现了节能、提升供热质量以及改善环境等功效[1]。然而,基于现状角度来看,我国热电联产发电厂面临一些发展困境。为了促进热电联产发电厂的发展,有必要对其供热效益的提升加以重视。鉴于此,此次对“热电联产发电厂发展及供热效益”进行分析意义重大。
1 热电联产发电厂发展分析
热电联产发电厂,即热电厂,其中热电联产是一大重点经营的业务。对于此类电厂来说,其产生电能的方法较为特别,需要通过燃烧,使部分能量带动汽轮机发电,而另一部分则将热量供应出来。显然,热电厂能够供应热源,且在电能生产期间能够展现环保作用。但从现状来看,我国大部分热电联产发电厂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亏损情况,特别是大型的热电联产电厂,每年亏损巨大。究其原因,体现在成本管理不完善以及控制工作不合理等方面。比如:一些热电厂仍旧采取老一套的计划经济管理理念,难以准确定位市场,从而导致经营呈现滞后的情况。与此同时,部分管理人员在能源节约意识上较为缺乏,从而导致成本管理难以得到有效控制[2]。显然,热电联产发电厂要想得到有效发展,便有必要解决成本管理等问题。
此外,对于热电联产来说,会同时生产出电与热两类产品,所以从成本分析角度上来看,会出现电、热的成本分摊问题。从现状来看,有关热电联产的电、热成本分摊方法有两种:其一,热力学第一定律;其二,热力学第二定律。选择不同的分摊计算方法,便决定了电、热产品定价的合理性,进而会对发电以及供热效益形成很大程度的影响。现状下,在国内一般会采取热量法作为电、热成本分摊的方法,也可称之为“好处归电法”。此类方法把电能与热能视为等价,并将能质的差异忽略不计,进而把热电厂的总耗热量以生产电能与热能的数量比例进行分摊。和一般的发电比较,热电联产电厂的发电煤耗与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对于此类分摊方法来说,简单且直观,在考核上非常简单,所以能够获得较为广泛的采纳使用。
2 热电联产发电厂发电供热效益分析
2.1 电、热成本费用的分摊
现状下,国内热电联产电厂一般将热量法作为电、热成本费用分摊的方法。分摊过程中,需遵循的原则为:只计算电力或者热力一种产品产生的费用,所产生的费用由电力或热力产品完全承担。同时,对于电力与热力两类产品共同产生的费用,需以一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对于电、热产品生产成本来说,可根据它们和产量之间的关系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两大类。基于一定的范围当中,变动成本会随着产量的增减变化而发生变化;而对于固定成本来说,不会随着产量的增减变化而发生变化[3]。以热电联产的工作流程为依据,热电联产产生的成本费用较多,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类:其一,变动成本费用:燃料费、水费以及环境保护费;其二,固定成本费用:折旧费、修理费、材料费、财务费、燃料费以及员工薪酬费等。下面是各类成本费用的电、热分摊方法。
(1)燃料费。对于燃料费来说,即指的是在生产电力以及热力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对于此类费用需以发电、供热的实际耗用标煤量比例进行分摊。对供热厂用电耗用的燃料费来说,需由热力成本承担。涉及的计算公式为:①CBe=CBBe/B-Che;②CBh=CBBh/B+Che;③Che=WhbePb。
在上述式子当中,CBe是发电燃料费,单位为万元;CBh是供热燃料费,单位为万元;CB是全厂燃料费,单位为万元;Che是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单位为万元;Be是发电耗煤量,单位为万t;Bh是供热耗煤量,单位为万吨。B为全厂耗煤量,单位为万t;WH是供热厂用电量,单位为kWh;be是发电标煤耗,单位为g/kWh;Pb是标煤价,单位为元/t。
(2)材料费。热力产品主要承担电气、汽机车间的热网部分用料,而别的用料则需由电力产品承担。对于水处理用药品来说,需以电、热耗用软化水量比例进行分摊。此外,剩下的根据电、热耗用标煤量比例进行分摊。
(3)折旧费以及修理费。对于电气以及汽机车间的热网部分的折旧与修理费来说,需由热力产品承担,剩下的则由电力产品承担,剩下部分以电、热耗用标煤量比例进行分摊。
(4)对于水费、环境保护费以及员工薪酬费用等,需以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煤量比例进行分摊。
2.2 实例分析
以某热电联产发电厂为例,如表1所示,为其供热达产年发电、供热涉及的指标。
结合表1可知,在供热达产年,典型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标煤耗量在全厂总标煤耗量中所占比重为23.77%。根据以上发电以及供热成本分摊模式,供热部门的整体成本費用在全厂整体成本费用中所占比重为21.91%,而供热部分的营业收入在全厂营业收入所占比重则为13.79%,供热收入、成本倒挂。从全厂盈利13 239万元的条件来看,供热亏损6 970万元,供热单位亏损9.96元/GJ。发电成本利润率为24.14%,供热成本利润率为-29.67%、全厂成本利润率为12.35%。
3 结语
通过文章实例分析,认识到将热量法作为电、热成本分摊方法,在受到“好处归电”的一项下,使得发电盈利,而供热亏损,这样便使热电联产电厂的发电和供热两方面的效益存在不均衡的情况。鉴于此,有关机构有必要提升热价,使供热经济性得到有效改善,并在发电利用小时数编排上给予热电联产电厂足够的倾斜,以此确保发电以及供热的均衡性,最终为热电联产发电厂整体效益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宋伟明,丁军威.热电联产电厂供热的直接和间接效益分析[J].华电技术,2015(1):1-4.
[2] 魏珣,马中,贾敬敦,等.林木生物质热电联产与燃煤热电项目的全成本经济评价比较分析[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2(1):122-130.
[3] 李云.25MW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水低真空供热改造效益分析[J].中国氯碱,2012(6):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