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桠皮树根腐病绿色防控技术研究
2017-04-21吴彩玲
摘 要:三桠皮树因其独特的分枝性和开花习性而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所以发展三桠皮树种植具有较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随着大面积人工栽培,病害问题日益突出,常见病害有花叶病、缩叶病、白绢病和根腐病等,尤其是根腐病造成死株死苗,严重影响三桠皮的安全生产。本文针对安徽省潜山县实际栽培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相关的调查与分析,初步总结出一些预防、控制技术。
关键词:三亚皮树;根腐病; 防控技术
中图分类号:S4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3021
三桠皮树属植物长梗结香Edgeworthia longipes Lace,与结香药效相似,属瑞香科结香属,原产我国陕、豫、长江流域以及西南地区。多年生落叶灌木。全株供药用,夏秋采根;春季采花,曬干或鲜用。花蕾能养阴安神、明目,用于目赤疼痛,夜盲,能舒筋接骨,消肿止痛,茎叶亦可作土农药用,根可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腰痛;外用治跌打损伤,骨折。茎皮纤维可造纸和人造棉,树皮可取纤维,供造纸;其皮为造纸的高级原料,枝条柔软,可供编筐。山桠皮各器官都有较高的利用价值,特别是干皮经济价值最高,是山区致富的理想树种。
根腐病绿色防控技术的指导思想是,从结香生产的全生育期和结香种植生态环境的特殊性角度出发,将健体栽培、病害无公害化防治、肥水控制技术几个体系集成,形成高产、优质、病害生态调控一体的栽培配套技术,指导无公害结香的生产。
1 为害症状、致病病源和发生规律
根腐病为害根茎,引起褪绿和根腐。在土表及以下根茎部位产生深褐色或黑色似水浸泡状病斑,环绕根茎,枝条萎蔫和死亡,在某些情况下落叶,大多数情况下,枯萎的叶片留在枝干上,发病14d后植株死亡。三桠皮根腐病可能由多种病原菌侵染混合发生。主要由烟草疫霉(Phytophthora nicotianae)、平脐蠕孢菌(Bipolaris)和镰孢菌(Fusarium)引起。三桠皮根腐病菌主要以菌丝体和厚垣孢子随病残体遗落在土壤或混杂在堆肥中越冬,从寄主根部伤口和表皮侵入,流水、灌溉水、粪肥、病土、病苗、地下害虫和农事操作均可传播。远距离传播主要借助植株苗调运等人为传播。该病属于高温高湿型病害,2~32℃时病害发展最快。连作田块、浇水过多、地势低洼、排水不良、低垄栽培、地下害虫和线虫危害严重的地块发病重。
2 绿色防控技术
2.1 清除菌源
2.1.1 苗床育苗
选择土壤pH 值 4.5~6.5 的结构良好的土壤、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有机质丰富、疏松、排水良好、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平地或农田。苗床营养土配制采用砂壤土和充分腐熟的有机肥(6:4),每立方米营养土还需加复合肥 1~1.5kg、(50%多菌灵+25%甲霜灵各30g+50%辛硫磷50g+水5kg)/1000kg土,拌匀后薄膜严密覆盖2~3d。育苗前进行土壤消毒,移栽前仔细剔除病苗,严防传入大田。
2.1.2 大田栽培
及时拔除病株,带出田外烧毁,并对土壤消毒处理。
2.2 田间管理
新建三桠种植园应据三桠对环境条件的要求选择土壤pH 值 4.5~6.5 的结构良好的土壤、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有机质丰富、疏松、排水良好、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地块。细致整地,开深沟,垄间开排水沟,宽 30cm ,易积水处要深;同时在田块周围开设宽 80~100cm 的深沟,将水集中排到低洼地区,高垄栽培。清沟排渍,降低土壤湿度,可减轻发病。
2.3 化学防治
主要是配制毒土。40%甲霜灵锰锌15~20g+15%三唑酮8~10g+50%辛硫磷15g+401抗菌剂15~20g+营养土100kg,每立方米用毒土20~30kg,移栽时,2/3为垫土、1/3为覆盖土(移栽后防止表土过干,产生药害)。
2.3.2 药液灌根
移栽后7d,普遍灌根1次,当田间发现病株时,再灌根1次,7~10d后再灌根1次。常用药剂有:58%甲霜灵锰锌可湿性粉剂或68.75%氟菌霜霉威悬浮剂或50%烯酰吗啉可湿性粉剂,按750g/667m2,对水500kg,每株浇300~500ml药液。
2.4 生物防治
1000亿活芽孢/g枯草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1000~1200g/667m2对水500kg于发病初期浇灌根茎基部,间隔5~7d,共浇灌3~5次。
三桠皮树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几年来,栽培面积快速增加,但病害也随之加重,特别是三桠皮树根腐病,给树农造成了很大损失。作者通过近几年田间调查和试验,找出了三桠皮树根腐病严重发生的原因,并总结出了防治三桠皮树根腐病的有效防控技术及进展情况,展望该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朱海燕.绿色防控技术应用与推广探讨[J].现代化农业,2015(4).
[2]杨普云.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的障碍和对策[J].湖南农业,2014(4).
作者简介:吴彩玲(1965-),高级农艺师,长期从事病虫测报、病虫害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