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约必践呼唤家长重视陪伴义务
2017-04-21侯坤
侯坤
身为父母,首先对孩子有抚养义务。除了个别抛弃儿女的无良父母外,绝大多数父母都能够很好地履行抚养义务,提供物质条件帮助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但是,履行抚养义务仅仅是作为家长的最基本责任,若想保障孩子快乐健康成长,家长们不仅要抚养更要陪伴孩子,用亲情传递和言传身教带给孩子物质之外的养育,使他们真正“长大成人”。
如果说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父母职责,那么陪伴义务则更多需要依靠家长的自觉。也正因为缺少强制性,有不少家长便仅以履行抚养义务为标准养育孩子,忽视了对孩子的陪伴义务。这样做的问题有多大早就无需赘言,因缺少父母陪伴而导致心理问题或人身伤害的例子不胜枚举。陪伴、陪伴、陪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没有任何物质或形式可以替代家长陪伴的价值,陪伴理应是养儿育女的必须步骤。
然而,提到陪伴义务,总会有一些家长搬出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疏于陪伴的行为辩护。诸如“工作很忙没时间”、“赚钱养家太辛苦”、“家里事多没心思”等等,都是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的所谓理由,一条条看起来有理有据,实则荒谬站不住脚。试问,我们忙工作、忙赚钱是为了什么?最终还不是为了家庭生活的幸福美滿吗?而如果因此疏忽了对孩子的陪伴与教育,导致孩子出现各种问题无法健康成长,家庭幸福还从何谈起?所以,父母以其他任何理由来逃避陪伴义务,都是极其不明智的行为,如此舍本逐末地追求金钱荣誉重于追求子女养育,日后必定会追悔莫及。
事实上,随着社会对养儿育女的认识升级,父母对子女的陪伴义务,正在逐渐得到全社会的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开始尝试将是否履行陪伴义务的监管纳入法律范畴。例如,针对留守儿童这一最缺少陪伴的群体,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而在许多家长疏于陪伴子女的家庭中,虽然孩子们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但他们的陪伴缺失其实与留守儿童无异,同样需要建立相关政策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成长权益。
假如我们问一问那些被父母“冷落”的孩子们,最想要的是什么,答案十有八九都会是家长的陪伴。“好爸爸公约”为何让人觉得很有意义,就在于它提醒了家长的陪伴意识,使他们履行陪伴义务多了一份自觉。当然,言出必践才有意义,无论是签下了“好爸爸公约”的父母们,还是曾经在口头上或者内心里许诺陪伴孩子的家长们,都应当坚决践行自己的承诺,在工作社交之余千万不要忘记履行自己的陪伴义务,努力为孩子们在成长的关键阶段,注入他们最需要的那份爱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