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 “惩戒”管理点个赞
2017-04-21
甘肃教育 2017年6期
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性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纵观近年来的各种校园事件,在教育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上的综合发力不足是主导因素之一。青岛市大胆引入对学生进行“惩戒”管理的提法,表明他们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问题,用心管理,制定条规,是一种敢于担当的进取精神,是一种企盼学生健康發展的执教态度,应该点赞。(朱连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