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内服外敷治疗肝硬化腹水脾阳虚证疗效观察
2017-04-20刘娟
刘 娟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医院感染科,河南 郸城 477150)
中药内服外敷治疗肝硬化腹水脾阳虚证疗效观察
刘 娟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医院感染科,河南 郸城 477150)
目的:观察中药内服外敷治疗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的临床疗效。方法:98例按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各49例,对照组用西药治疗,观察组给予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联合脐贴治疗。结果:总有效率观察组95.92%、对照组67.3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组4.08%、对照组32.6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联合脐贴治疗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效果显著,可明显缓解症状,且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肝硬化腹水;脾阳虚证;苓桂术甘汤;三甲散;脐贴
肝硬化腹水是消化内科常见疾病之一,常见病因包括病毒性肝炎、酒精中毒、营养障碍以及代谢障碍等。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病因病机为脾阳虚衰,失于温运,阴寒内生,主要的临床表现为食欲不振、腹胀以及腹痛等[1]。本研究采用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内服联合中药脐贴治疗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疗效较好,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共98例,均为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我院收治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观察组49例,男28例、女21例;年龄43~67岁,平均(52.8±2.3)岁;病程4个月~4年,平均(2.3±0.2)年。对照组49例,男29例、女20例;年龄42~68岁,平均(52.9±2.4)岁;病程5个月~4年,平均(2.4±0.3)年。两组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均符合我国《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中有关“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的诊断标准,并排除酒精性肝硬化、血吸虫性肝硬化以及肿瘤者[2]。
2 治疗方法
对照组采用西药治疗。给予复方甘草酸苷针静脉注射,每次5~20mL,每日1次;呋塞米片口服,每次20~40mg,每日1次;螺内酯片口服,每次40mg,每日2次。
观察组给予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联合脐贴治疗。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药用茯苓20g,桂枝15g,白术18g,甘草6g,穿山甲9g,鳖甲30g,龟甲30g,加水煮沸,约取200mL,分早晚2次服用。中药脐贴方取甘遂、芫花、莱菔子等份为末,取适量以生姜汁调糊状置于一次性胶贴上,胶贴置于肚脐,贴敷时间8h,每天1次,以15天为一疗程。
两组均治疗30天。
3 疗效标准
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3]。显效:全身症状消除,腹水消失,每日尿量大于1200mL,肝功能恢复至正常水平。有效:腹水、肢体水肿等症状有所好转,每日尿量大于1000mL,肝功能有所好转。无效:临床症状及体征无变化,腹水无改善,或病情有加重趋势。
采取SPSS16.0统计学软件处理相关数据。计量资料用(±s )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计学意义。
4 治疗结果
两组疗效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疗效比较 例(%)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观察组出现红色丘疹2例,发生率4.08%;对照组出现红色丘疹7例、恶心呕吐4例、腹胀3例、腹泻2例,发生率32.65%。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组低于对照组(χ2=9.683,P<0.05)。
5 讨 论
肝硬化腹水属中医“臌胀”、“肝积”等范畴,针对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中医主张以温阳健脾利水为治疗方案[4]。苓桂术甘汤源于《金匮要略》,主要有温阳化饮以及健脾利水等作用。方中桂枝温阳利水,生姜温中化饮,甘草调和诸药[5]。现代药理研究显示,茯苓能够聚糖,进而起到保护肝细胞、调节免疫功能以及利尿等功效。白术则有持久的利尿作用。三甲散活血化瘀,鳖甲有抑制炎症反应作用,龟甲有养阴益肾功效。联合中药脐贴,能够有效促进腹水的消退。中药脐贴方为十枣汤化裁而成,主药为甘遂、芫花、莱菔子等,可起到温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联合脐贴治疗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效果显著,可使腹水消除,且不良反应少。
[1] 俞媛,张建良,陆云飞,等.中医外治法在肝硬化腹水中的应用进展[J].临床肝胆病杂志,2016,04(11):781-784.
[2] 李晓华.中药口服联合西药常规治疗乙型肝炎肝硬化顽固性腹水20例[J].中医研究,2016,04(13):19-21.
[3] 郭敏,郑华,刘光伟,等.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联合脐贴治疗脾阳虚证肝硬化腹水[J].中成药,2014,03(12):2482-2486.
[4] 张营,陈少夫.苓桂术甘汤合三甲散加减对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肝纤维化指标及免疫功能的影响[J].中医药导报,2015,07(14):56-58.
[5] 吴亚玲.中西医结合治疗对乙肝后肝硬化失代偿期抗肝纤维化的作用观察[J].四川中医,2015,08(11):64-67.
R244.975.29
B
1004-2814(2017)03-0240-01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