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阶段家校合作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2017-04-20王晓晓
王晓晓
(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摘 要: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在学生学习成长中扮演着不同角色,都有重要的意义。小学阶段是奠定学习和发展的基础的关键期,如果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配合不恰当,将会削弱双方的教育影响,阻碍小学生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 小学 家校合作 问题 对策
家校合作是指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家庭和学校两种力量互相配合、支持、协调的教育互动活动[1]。学生既是家庭教育的对象,又是学校教育的主要成员,只有家庭和学校良好合作,才能共同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目前小学阶段家校合作教育仍存在很大问题,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改善。
一、家校合作中的问题
(一)教育影响不一致,合作不佳。
教育内容上,家庭教育以德育为主,注重生活教育,学校教育以智育为主,强调知识教育;目标上,家庭教育意在培养孩子健康成长,促进孩子个性发展,而学校教育致力于把学生打造成满足社会需要、符合国家发展的固定化人才;方式上,家庭教育灵活多样,不受条件固定,有很大的随意性,而学校教育采取严苛的班级授课制,方式刻板,伴随强烈的规范性。家庭教育灵活多样且独生子女形势下易养成孩子不良性格,难以适应学校统一性教学模式,影响教学的顺利开展。
小学生认知发展不完善,不具有成熟的是非观,对同一内容,家庭教育存在与学校教育不符合的现象,面对家校教育的差异,学生往往无所适从,使二者教育作用相互抵消,降低合作有效性。
(二)双方缺失合作意识,互不理解。
家长将小学生送入学校后就认为自己教育子女学习的任务完成了,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场所,应承担全部教育责任。兰根·布伦纳和索恩·伯格把参与学校教育的家长分为三类,即作为支持者和学习者、作为学校活动自愿参与者及作为学校教育决策参与者[2]。我国目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还停留在低水平的支持者与学习者上,家长过度依赖学校教育,合作意识淡薄,很少主动联系教师了解孩子的在校学习及生活,只有学校开家长会、孩子犯错、心理出现问题时才会跟学校沟通。
学校保守排斥家长参与,认为家长教育水平低,参与教学只会扰乱学校管理,与家长合作的意识淡薄,甚至不尊重家长,认为其素质不高会乱指挥干扰学校教育。教师把学生的问题都归因于家庭教育的偏差,并没有对学生家庭生活影响学校教育的程度给予足够的正确关注。
(三)教育分工混乱,缺乏配合。
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家长认为子女取得高学历是生活优越的唯一出路。随着我国独生子女的增多,家长把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过高,过分注重学习成绩。小学阶段存在家长给孩子报名学习辅导班过度教育的现象,忽视家庭教育最基本的对孩子品行的培养,导致小学生养成各种不良性格,阻碍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虽表面提倡素质教育,实际仍以提高学生成绩为目标,教学集中在语数英等课程上,不重视品德及活动课程,致使很多小学生出现高分低能的不良情况。
小学阶段家校教育偏离了各自的教育内容和目标,缺乏分工配合,不利于小学生完整人格的养成。
(四)家长与教师关系不和。
放任淡漠型,家长参与度低,认为学校教育是教师的责任,即使孩子学校学习出现了问题也不以为意,认为孩子长大懂事了自己就会改正,从不主动联系教师了解子女学校生活,即使教师联系家长,家长也不积极配合。
对立冲突型,家长归因不清,认为孩子有问题都是学校的责任,埋怨教师教育能力低素质不够;教师则排斥家长认为其不懂教育,背道而驰扰乱学校教学,双方互不理解。
绝对权威型,家长认为学校是权威的,教师接受专门训练,术业有专攻,因此绝对听从教师安排,家校合作完全以教师为主,家长被动配合没有意见甚至讨好教师,以期对孩子在校期间给予特殊关照,双方关系不平等。
(五)单向性合作,简单缺少计划。
应试教育下家庭教育变成学校教育的附庸品,学校处于领导位置,家长被动配合学校力求提升学生成绩。家长会上教师单向陈述学生在校情况,家长不予建议,校讯通也只是学校单方面通知家长学生信息的工具。
合作简单,沟通片面,集中在孩子学习上,不重视学生品行、心理等的发展;家长委员会流于形式;双方未提前规划合作,都是学生出现问题后临时交流,随意性强,缺少计划性,难以保证有效的合作教育。
二、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家長认识不清。
自学校产生以来,义务教育制的确立使学校作为制度化的教育逐渐成为整个教育系统的“核心”[3]。家庭教育退居其次,家长不能明确自己的教育义务,认为自己没有经过教育培训,不具有足够的教育知识和技巧,学校培养了专业的教师,应全权负责学生学校生活。学校和家长各司其职,家长只负责孩子在家的生活教育就可以了,家校合作意识淡漠,从心理上隔绝参与学校教育工作。
(二)学校未明确家长参与的重要性。
学校是专门开展教学的场所,独自承担日常工作。管理上有学校领导、行政干部层;教学上有专门的教师人员;后勤上有负责的保卫管理者等,学校的发展形势长久以来形成了一定的封闭性,各种运行模式僵化不够灵活,拒绝家长的参与合作,认为其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学校不能明确家长参与教学合作的重要性,浪费家长这一有利的潜在教育资源,阻碍家校合作的推进。
(三)教师缺乏合作意识和技能。
教师仍扮演传统的绝对主导角色,缺乏合作的教学理念与技能,开展家校合作的积极性低,且教师沟通能力欠佳,使得家长无法顺利配合,家校合作力不从心导致双方重复教育或方向背道而驰,抵消教育效果,不利于形成教育合力,阻碍小学生的学习及身心发展。
(四)缺少资金保障。
国家未制定相应的法规来指导家校合作。学校缺少培养教师及家长进行合作学习的条件。学校缺少开展家校合作活动的硬件设施保障,如场所、仪器设备等;家校合作活动需要学校、教师、家长都投入相应的时间、精力,学校管理工作繁忙,教师同样承担着巨大的教学压力,而家长也奔波于工作难以抽身,三者很难保证在一致的时间组织合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