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乱象调查
2017-04-20刘子珩
刘子珩
近几年,河南省方城县民间借贷遍地开花,监管无力。据统计,方城县近3年时间里,仅对簿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有近千起,有纠纷但未提起诉讼的民间借贷数,则难以估量。因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界定复杂,当地一位官员坦言,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解决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
借贷担保人跳楼
2016年8月2日,家住河南省方城县的李志国,在被上门讨债的债主连续7天追债后,选择了从楼上跳下。知情人说,这次上门讨债的债主,李志国一共欠他们70万元。
李志国从楼上跳下摔死的时候,家里聚集了几十个人。屋子里有他的家人,有债主,还有派出所民警。
说起李志国,熟悉情况的人们都提到了另一个人的名字——陈从欣。陈从欣是河南泌阳人,2012年在方城县创办了旺欣电子厂。按电子厂前员工们的说法,李志国原是陈从欣的司机,因为陈从欣不是当地人,由李志国作为担保人或是共同借款人身份,帮助借了不少款项。后来,已经无法还账的陈从欣将李志国提拔为工厂管理者。
旺欣电子厂坐落在方城县原乳品厂已经废弃的旧址内。2016年8月10日,电子厂铁门紧闭,看门的大爷躲在门房里乘凉。厂房共有3层,大多数房间都被锁上,里面落满厚厚的灰尘。这家最多时曾有100多人的小厂,如今为了偿还债务,已经抵押他人,但新厂至今没有开工。
李广昌是陈从欣的老乡,同时也是陈的供货商,眼见陈从欣办厂做老板,又眼见他欠款跑路(失踪)。据李广昌讲述,陈从欣最早是在广东珠三角一带的电子厂打工,在积累了人脉和经验后,回到家乡泌阳。那时正值沿海加工业向中部地区转移时期,陈从欣做了代加工。其后,适逢方城县招商,陈从欣于是来到方城县办厂。
李广昌给陈从欣供货,他加工零件给陈从欣,陈从欣收到零件后再组装,然后发货给广东的工厂。“电子加工是很赚钱的生意。”按照李广昌的估计,以当时陈从欣的工厂规模与出货量估算,如果业务开展顺利,每年能带来的净利润约有50万元。
开始几年,双方合作顺利。但从2014年下半年起,李广昌发现,陈从欣开始拖欠供货款。刚开始每月能付九成,后来付八成,慢慢递减,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李广昌找陈从欣要钱,陈从欣告诉他,资金没有回笼,暂时先拖欠,拖欠的供货款一步步累积到23万元。
2015年5月,再也等不了的李广昌从泌阳来到方城,到电子厂找陈从欣要钱。电子厂内的情景让李广昌心头一凉,工人被拖欠工资,做工消极,工厂几乎不再有收入。他发现,陈从欣所欠下的债务,除了各家供货商的加工费,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民间借贷,而后者的数目又远远大于前者。“我在厂里住了两个月,几乎天天有人来要账。”原来陈从欣从民间借下了巨额贷款,这些贷款利率数倍于银行,最低年利率24%。
一位旺欣电子厂的前员工告诉记者,陈从欣也欠着银行的钱。2015年11月,多家银行工作人员曾来到厂里索要利息,也都没有要到钱。
李广昌在要账的同时,认识了陈从欣在当地的借贷担保人李志国。
老板半年前就跑路了
50岁的李志国是方城县本地人。据其家属讲述,他原在县城乳品厂上班,乳品厂倒闭后下岗,打过工,经营过饭店。在认识陈从欣之前,李志国已经扮演过类似的中介角色,帮助企业向社会吸收资金。
褚永成就是在那个时候借钱给李志国的。褚永成的女儿褚春娟回忆,当时李志国对其父母表示,如果有闲钱,可以通过他借给所在公司,每月利息2%。褚永成夫妇被说得心动,他们的钱放在银行,活期年利息不到0.5%,于是开始将钱交给李志国。
褚春娟回忆,投放的资金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开始的时候数目很小,但是因为每个月都按时付息,就对他逐渐信任。”褚春娟多年前因一场事故造成高位截瘫,36万元是当时赔偿所得,她全部借出,她的母亲刘士玲也借给了李志国24万元,几乎是家里的全部存款。
刘士平是褚春娟的小姨,看到褚春娟母女每月收息,也開始心动。“我打工攒了10万元,没有自己的住房,孩子要结婚,想着能赚点首付。”刘士平将10万元悉数交给了李志国。
李志国每月及时返还利息,双方的信任进一步加深。2015年1月,李志国告诉几位债权人,现在的企业效益不行了,自己想要出来创办电子厂,希望能够得到他们帮助,将70万元借给自己,每月利息不变。“我们已经信任他,就同意了。”褚春娟回忆。
李志国提到的电子厂正是旺欣电子厂。
根据借款合同上的条款,陈从欣和李志国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刘士玲、刘士平和褚春娟共计借款70万元整。借款合同都约定利率为每月2%,无具体还款日期,“随用随取,提前3日”。但褚春娟她们没有想到,5月签下借款合同,仅仅到7月,李志国承诺的利息再也没有给过。这个时间,正好是李广昌来到旺欣电子厂要账的时间。李广昌感觉,陈从欣的资金链断了。
旺欣电子厂一位前员工告诉记者,电子厂在2015年曾有一两个月发不出工资,员工家属来闹,陈从欣只好从民间贷款渠道集资。
李广昌和该员工均向记者表示,李志国曾告诉他们,自己为陈从欣借了300万元,而陈从欣的借款总额约1300万元。
2016年春节前,陈从欣在方城县消失。所有人都明白,他跑路了。
债主入户讨债引发跳楼悲剧
据多位陈从欣的债主、员工与当地律师回忆,陈从欣也曾试图专心经营企业。陈从欣曾说过,在券桥乡工业园区内有一块60亩土地,规划用作新厂房的建设。但是后期资金困难,最终他没有建成新厂房,土地也被抵押出去。
“他太激进,步子一下迈大了。”一位当地律师告诉记者,陈从欣曾多次找他咨询过法律问题,买地后没有顺利转化为生产力,资金链出现问题,只能找民间借贷迅速填补窟窿。
相关知情人说,作为陈从欣的借款担保人,李志国向陈从欣提供了大量资金,他也从陈从欣处获得了部分好处。
原旺欣电子厂一位员工表示,陈从欣为感谢李志国,为其以贷款的方式购置了一辆奥迪车。该员工作为经办人,曾用公司的钱帮助李志国还车贷,“农业银行卡,户主是李志国,每月还贷差不多是6000元。”
因为陈从欣跑路,李志国作为担保人承担了还款责任。在2016年3月15日的一次民事诉讼中,旺欣电子厂被判要对借款人清偿借款本金35万元。李志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他的车辆予以查封。
屡次找李志国还款而不得的褚春娟一家,也在2016年向法院起诉陈从欣与李志国,但其律师了解到李志国无还款能力,不久又取消了诉讼。2016年7月27日晚上,褚春娟夫妇、褚永成夫妇,以及他们找来的朋友,一起来到了李志国家中要债。
李志国的儿子李聪当晚在外吃饭,接到父亲电话后回来,他看见一群人围在家门口,喊着还钱的话。李聪很多年都在外打工,对家中情况并不了解。直到这时,李聪才知道,父亲在外欠下了不少债务。
很快,接到报警的110民警到达了现场。李聪回忆,110民警在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并没有主动处理,“警察叫讨债的人别闹事,要我们自己协商解决”,随后便离去。警察离开,讨债继续。褚永成等人一夜未走。其间,李志国曾多次表示,自己手上没钱,会想办法筹钱,但没有得到对方认可。
在李志国家属提供的一份视频资料中可见,深夜,讨债一方仍有几人在屋里走动,一红衣男子在追问李志国“咋还这钱?”李志国躺在沙发上,没有精神地回答他:“我说实话,我就没钱。”
李聪告诉记者,此后讨债一方在家中一楼住下,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是李志国的活动受限,无论做什么,始终都有人“陪同”,吃饭睡觉也不自由。8月1日晚,李志国想要带女儿出门吃东西,但是不被允许,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讨债一方突然将棍棒带进李志国家中,使得局面变得紧张。
李志国的前妻白某在第二天报警,110出警后将棍棒收走,但是讨债者并没有离开。为此白某再次报警,并称房屋产权属于自己,要求警方将讨债方带离。警方再次出警,进行调解。李志国在此时上了二楼,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又爬上了二楼房顶。他很快被发现,家人和警察也上了房顶。李聪看到,父亲爬上邻居家三楼房顶,并未理会家人的劝解,突然间就跳了下去。
给李志国换衣服时,家人在其口袋里发现了遗书。最后一句话是:“我也没办法,只有死!”
8月4日,方城县公安局对李志国坠楼一案通报称,已经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事立案侦查,3名逼债人褚永成、刘士玲、褚春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处不在的民间借贷
李志国之死在方城县引起了很大震动。也有知情人士表示,这起借款人跳楼事件并不是孤立事件。在方城县,民间借贷正以一种无处不在的形式渗透,几乎每一个受访对象均对记者表示,借款人无力偿还后,与债主对簿公堂、出逃,甚至自杀的情况都普遍存在。
旺欣电子厂一位前员工告诉记者,自己身边就有多个例子,有人作为担保人从亲人中借钱放贷,最后没有收回借款;有人替表弟担保200万元,表弟还不起跑路,他也躲在外面不敢回来。
据媒体报道,民间借贷上一次在方城县引起关注的是周巍巍事件。2015年的最后一天,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巡防队员周巍巍服毒自杀。周巍巍在外借款数额巨大,债主们在他死后粗略统计债务,欠款总额约有2000万元。一位熟悉周巍巍的人士告诉记者,周巍巍以建机场等项目筹集资金为名,在社会上借款,并且利息都在5分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分。
成克帅是方城县当地一位企业家,熟悉方城县的民间借贷。他对记者分析,在当地需要民间借贷的大致有三种人:一是正常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银行贷款太慢,只能从民间借款,这些借款通常是短期的,都是5分利以上的高息;二是骗子,用高息吸引民间资金后,就会消失;第三种最复杂,是在上一年的银行贷款还清后,下一年的贷款还没批下来时,先用高息的民间贷款填上资金窟窿,这个时候如果下一年的贷款没有批下来,就很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应急资金的需求,刺激了一个新的灰色行业诞生,那就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都是地下运行,类似民间银行,用每月2分的利息吸纳社会资金,再以每月5分以上的利息向企业放贷。据他了解,方城的担保公司中,规模大的资金有几千万元,小的也有几百万元。成克帅说,他曾作为贷款担保人,在2014年牵线一家企业老板,向担保公司借款20万元,月息5分。2个月还款期到后,该企业没有还款能力,老板被多方逼债后,在方城消失。虽然担保公司最后在法院起诉成功,但欠债人留下的房子资不抵债。
在成克帅的印象里,近两年方城县跑路的借款人特别多,这与经济下行、银行借款難、生意不好做等方面有关。
监管难题
方城作为一个中部省份的普通县城,已经淹没在民间借贷的浪潮中。查阅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文书判决网,从2013年网站创办至今,方城县关于民间借贷的判决文书数量达到992份。这也意味着,近3年多时间里,该县仅对簿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有近千起。
方城当地律师王金磊代理过十余起民间借贷案。他告诉记者,提起诉讼的仍是少数,有纠纷但未提起诉讼的民间借贷数难以估量。
因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界定复杂,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下发司法解释,明确非法集资的范围,以及民间借贷的范围。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36%以上视为无效合同,在24%到36%之间的合同视为自然债务。
2016年2月14日,由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查办非法集资案给出了处理意见,要根据企业具体状况有弹性地实施,即便认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但尚能正常经营,或是有可能返还集资款项的,都要优先考虑清退集资款项。
2016年方城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积极防范潜在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据媒体报道,方城县所在的南阳市,同样存在隐患重重的民间借贷问题。早几年房地产项目火热,南阳市多个房地产项目依靠吸收社会资金发展,高息借钱,疯狂上项目,但是随后销售低迷,资金链断裂,多个项目出现问题。受南阳市的影响,方城房地产也火热了一段时间。方城民间借贷乱象,与房地产盲目大发展有关。不光在房地产行业,方城的其他行业也有着类似的情况。
方城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姚文物认为,解决目前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在银行存款低利率的背景下,民间的资本投资渠道有限,政府应该进行正确引导。不然的话,在高息的引诱下,这些资金很容易流向民间借贷领域。一旦发生纠纷,它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公安机关不宜介入。
方城县宣传部副部长李超峰认为,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地方金融办不负责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也没有办法监管。“民间借贷没有进行申报,政府要监管,也不知道你借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