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起诉引起的反思
2017-04-19王冠玺
王冠玺
民主制度并不是历史的最后终结,民主制度只是防止独裁的一种机制;但是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清楚的看到了民主不断变质为民粹的严重问题。
马英九“泄密”成为焦点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于2017年3月14日起诉马英九。台北地方法院3月28日一审审结马英九涉泄密案,判馬英九无罪,全案可上诉。
马英九被起诉涉嫌的“犯罪事实”大致如下:2013年,台湾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察组(简称特侦组)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民进党籍的立法委员柯建铭(现任民进党团总召)涉嫌关说多个司法案件,并且有行贿情事。特侦组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监听柯建铭及其助理。
此前,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因为在司法案件侦查过程中,向马英九汇报柯建铭与王金平涉嫌关说司法案件一事,违反了侦察不公开原则,因而被检察官起诉;并于2015年被法院判处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名,获刑一年三个月定谳,得易科罚金。黄世铭曾获得十大杰出青年与模范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在台湾社会享有一定声望。由于陷入政争,心生倦意,因而于2015年初办理退休。
台北地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关柯建铭指摘马英九泄密一事,由于黄世铭此前已经向马英九报告过一次,已经泄漏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故此,马英九不构成教唆泄密罪。此外,马英九召开记者会,批评前“立法院院长”王金平与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一事,涉及重大公益性,审酌双方关系、身份等,应认为马英九之公开谈话系基于善意,乃对于可受公评之事为适当之评论。根据台湾《刑法》第311条第3款规定,马英九亦不构成加重诽谤罪。
马英九此次被诉之微妙处,在于“立法委员”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的部分,涉及是否曾向承办司法人员行贿,以及承办检察官,是否因为受到关说而违法将本应起诉的案件,给予不起诉处分等情节。后两种情形,均属刑事法律规范之范畴,即有侦察不公开原则的适用。通常情形下,在侦察中若是泄漏相关信息,的确有构成泄密罪的可能。
其时马英九并不是一般老百姓,身为台湾地区的领导人,马英九本有知悉台湾重要事务之权责。此外,马英九要求黄世铭向其直属长官“行政院院长”汇报重要官员涉及关说司法一事,乃尊重行政体制之表现。最重要的一点,也是马英九反复提出的,就是“立法委员”关说司法案件,在台湾非属刑法所规范之事项,其性质为行政不法;马英九因而并未违反刑事案件侦察不公开之原则而构成泄密罪。但起诉马英九的检察官,刻意忽略这整件事情的核心焦点是“立法院院长”关说司法案件,马英九若是对于政府的重要官员利用职权侵害司法公正却视而不见,才真正是有亏职守。
持平而论,马英九执政八年,不管对内或对外,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至关重要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与《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却在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的强力杯葛下,一直未能通过。这两个协议与两岸经贸往来的深化发展有最为重要的关系,由于长期被搁置在“立法院”内不能出台,给台湾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直接影响了马英九的政绩。
最值得我们思考的事,还不是马英九与王金平之间的政争,而是为什么在台湾的社会里,马英九是否泄密会成为这整件事情的焦点?而两位重量级的“立法委员”涉嫌关说司法案件一事,却不见了!台湾社会号称“民主法治”,在是非判断上,却是明显的双重标准!
关说司法案件者无罪,反倒是告诉他人有人涉嫌关说司法案件者有罪。人类社会设置法律的目的,是期待公平正义之实现,这样的法律适用结果,似乎已经到了违反常识的地步。
“圈子”文化盛行
台湾地区领导人被起诉,马英九并非首例。不管我们从什么角度来观察,马英九涉嫌犯罪的的程度,都远远不及陈水扁。但值得注意的是,陈水扁即使在弊案缠身、最为狼狈之际,他的民意调查支持度,也比马英九的最低民意调查支持度来得高。
这与台湾社会的“圈子”文化盛行有关。从心理文化学理论的视角来观察,就是以“自己”为核心,由内而外依序构建“亲属圈”、“熟人圈”与“陌生人圈”。“自己”与圈中其他个体的关系以及权利义务的强度,乃由内向外递减。在不同的圈子里,讲不同的规矩。为什么大家都特别愿意论关系呢?因为在不同的圈子里,适用的规矩不同,交易成本自然也就不同。因此,大家都喜欢攀亲戚,论师门,讲乡情。
我们可以用马英九与陈水扁两人为例,清楚说明上述这个概念。陈水扁被法院判刑确定入狱,但是仍然有部分政治倾向深绿的“圈子里”的人支持他,所谓还相信陈的“清白”。有些人纵使认为陈水扁确实曾经收受贿赂,也主动为其缓颊,把一切不法勾当都推到其妻子吴淑珍身上。这些支持陈水扁的人,毫无疑问的在心理上把陈水扁当成了“熟人”。
马英九的清廉程度一直受到广泛肯定,但是为什么支持率上不去呢?马英九当上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后,也宣称要作“全民”的领导人;如果只是喊喊口号,那么问题不大,但是当马英九在施政过程中,考虑到台湾的永续发展,先是删减高阶将领的退休福利,继之则针对军公教体系的退休金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众所周知,台湾的军公教群体乃是政治倾向泛蓝与深蓝的大本营,这些人正是国民党与马英九的政治基本盘,马英九绝对是他们眼中熟人圈中的熟人。但是在他们看来,马英九上台后,不但没有照顾自己人(熟人)的利益,反而不断对自己人开刀。久而久之,即使是原来的“自己人”,也是从期待转为错愕与愤怒。至于深绿的阵营,不管马英九做什么,他们都会反对。
根据这个理论,很能说明为什么一个至少是非常敬业勤勉的地区领导人,他的民意支持度会由刚当选时的75%,跌到后来只剩下9%。
民主不断变质为民粹的严重问题
马英九被起诉后,台湾有很多人幸灾乐祸。从这点上我们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什么是所谓的圈子和台湾政客所谓的“讲义气”。至于现代化法律中所蕴含的“正义”特质,似乎并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当整个台湾社会基本上都是以“讲义气”法则在运作时,像马英九这样的人,施政必然要陷于极大的困境。马英九担任台北市市长时,基本上做得还不错,那是因为台北市是蓝营的大本营。马英九有理念,肯干活,个人形象又出类拔萃;在熟人圈里办事,自然通达顺畅。而且当时蓝营群众念念不忘,寄希望于马英九为他们夺回被民进党占据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大位,纵然感觉到马英九的个性中有不少“奇特”之处,为了“共谋大业”,大家也能容忍。
实际上,很多台湾政客并没有把“正义”当回事,他们热衷的是圈子里的“讲义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台湾的地方民意代表,终日奔走于地方选民的红白喜事,周旋于选民的各式疑难杂症。为选民关说司法案件,也是为选民服务的工作内容之一。重点是选举时,你挺我,你出事了,我来挺你,咱们之间兄弟义气,互相帮助,共同发展,携手进步。这里真没有“正义”什么事情。
我愿意在此分享一件亲身经历的马英九事例。将近20年前,我在台大法研所就读,当时一位与我非常要好的同学正准备申请赴美留学,马英九答应为他写推荐信;没想到本来刚刚辞去“政务委员”一职,正在政治大学任教的马英九,因为顶不住六位外省老兵长跪马英九家门口,要求他必须为国为民,出来竞选台北市长,必须将“邪恶”的陈水扁拉下市长宝座,因而仓促投入台北市长选战。
选举过程十分艰苦,每天的行程往往排在二十个以上,清晨四点多就得起床,深夜十二点还未见得能回到家里休息。但是马英九居然在选举投票前的二十几天,与我同学约好在深夜通电话,他花了二十多分钟仔细了解我同学的各种情况,试着要把推荐信写得更准确,也更好。马英九在当选市长后来台大法学院演讲,偶遇那位同学,还主动关心申请情况,并且交代秘书提醒他,要再为这位同学写一封私人信件给哈佛大学。我当时就对马英九这种重然诺,爱护学生的表现感到十分震撼,也觉得些微不解。那位同学本来优秀,后来收到了包括哈佛法学院在内的多所常青藤名校的入学录取通知。
这个故事说明马英九确实有自己的原则,这种原则不同于许多台湾政客的“圈子”文化。
梁启超认为,中国的传统伦理是:“私德居其九,而公德不及其一”,其《新民说》的宗旨是要用西方现代的新伦理来补充和刷新中国的旧伦理,期以造成独立、自由、自尊的新人格。“新民”是以西方“公民”為范本而发展出来的新概念;但这不是一蹴可几的事情,中国人至今未能走出五四运动时所反思的历史局面。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完美政治制度,每个国家的国民性不同,文化不同,举世唯一的共同标准,并不是采用哪一种制度,而是带给人民幸福的生活。
这一次马英九被起诉,也让我们看到台湾政坛的乱象,看到其制度的痼疾。民主制度并不是历史的最后终结,民主制度只是防止独裁的一种机制;但是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民主不断变质为民粹的严重问题。历史从未终结,我们从马英九这个“好人”却遭到检察官起诉的例子,应该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人类的智慧十分有限,我们应该谦卑下来,不断地追寻更适合人类的政治制度,我们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