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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下的价值工程实践探讨

2017-04-18徐宁

价值工程 2017年10期
关键词:价值工程

徐宁

摘要:本文依托某防波堤擴建项目中原堤头拆除的案例,将因工程量变更引起的索赔转化为价值工程,并结合价值工程的广义概念对FIDIC合同条件下价值工程的理解及实践进行探讨,为类似工程提供借鉴参考。

Abstract: Based on a case study of dismantling breakwater roundhead for a breakwater extension proje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value engineering transferred from the claim caused by construction quantity deviation, and comprehensively reviews the understanding and application of value engineering in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 for reference of similar projects.

关键词:FIDIC;工程索赔;优化变更;价值工程

Key words: FIDIC;claim;optimal variation;value engineering

中图分类号:F284;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0-0059-03

0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 Conseils,简称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最具权威的通用标准,广泛地应用于国际竞争下招标合同中[1]。其中,价值工程通常是指承包商在保证施工质量和主体结构完工后使用功能和耐久性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变更为业主节约了工程成本,并由业主和承办商对节约的成本进行五五分成。因此,如何合理地利用价值工程条款进行优化变更,是承办商节约施工成本、争取额外利润,开展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2]。

本文通过对地中海沿岸某防波堤扩建项目将工程量变更引起的索赔转化为价值工程案例的分析总结,为类似合同条款下的优化变更和价值工程提供借鉴参考。

1 价值工程

1.1 广义的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简称VE),也称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简称VA),是指以产品或作业的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力求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或作业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其中,价值是以产品的公用为导向,通过研究如何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对象(产品、作业或服务等)的必要功能,并致力于功能分析的一种有组织的技术[3]。

价值工程的理论起源于1947年美国通用电器的工程师麦尔斯提出的“价值分析”,通过对产品的功能、费用与价值进行深入的系统研究,提出了功能分析、功能定义、功能评价以及如何区分必要和不必要功能并消除后者的方法,最后形成了以最小成本提供必要功能,获得较大价值的科学方法,其主要涉及到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等三个基本要素。

价值工程的理论基础[4]为:价值理论公式V=F/C

式中:F即Function为功能重要性系数;C cost:成本系数,V value:功能价值系数)

提高价值的五种主要途径主要为:

①成本不变,功能提高(F↑/C→=V↑)

②功能不变,成本下降(F→/C↓=V↑)

③成本略有增加,功能大幅度提高(F↑↑/C↑=V↑)

④功能略有下降,成本大幅度下降(F↓/C↓↓=V↑)

⑤成本降低,功能提高(F↑/C↓=V↑↑)

价值工程开展方法是指从以上五种途径入手,为实现价值提升而使用的方法、工具,如:对比对照、嫁接借鉴、革新技术、优化功能、控制成本和提高寿命。

1.2 FIDIC条款下的价值工程

根据1999版FIDIC合同[5]通用条款的第13.2款,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价值工程是指承包商可随时向咨工提交可以①加快竣工、②降低业主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营费用、③提高业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或④给业主带来其它利益的书面建议,并由承包商自费编制建议书,包括变更程序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此外,当经咨工批准的建议书中包括部分永久工程设计的改变时,除非双方另有协议,通常需由承包商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设计及其它承包商相应的一般义务,且如果此项改变导致该部分的合同价值减少,则咨工应按照相应的合同条款商定或决定一笔费用,并将之加入合同价格之内。通常此项费用应为由此项改变引起的合同价值的减少与改变后由于质量、预期寿命或运行效率的降低而引起的工程价值的减少之差的50%,如果合同价值的减少小于相应的工程价值减少,则不应有此项费用。

FIDIC合同条件下的价值工程也可以理解为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在相同或者满足要求的功能下,节省多余的花销,以实现工程价值的最大化[6]。

2 项目概况

地中海沿岸某防波堤扩建项目根据港区扩建的续期,在现有防波堤的基础上扩建600m,其结构为抛石斜坡堤(见图1)。

其中,在防波堤扩建施工之前需要对现有防波堤堤头(见图2)的胸墙以及一定量的16.67方混凝土护面块体和3~9t垫层大块石后进行拆除。其中,护面块体和垫层大块石的拆除分为陆上拆除和水上拆除两部分,分别使用陆上大型履带吊和水上浮吊配专用吊具进行拆除,且拆除过程中需要陆上人工及潜水员进行配合挂钩。由于大部分需要拆除的混凝土护面块体和垫层大块石在水下经过多年的冲刷位置不规则且相互咬合,拆除难度很大,且由于施工水域受地中海沿岸中长周期波作用,施工船舶的泊稳受涌浪影响,水下拆除施工效率非常低,并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风险。

3 案例分析

3.1 工程问题

在项目主合同的工程量计价清单(Bill of Quantities,简称BOQ)中,现有防波堤堤头混凝土护面块体的拆除数量为762块,并可重复利用;垫层大块石的拆除数量约为22,000方,并可碎成0~1t的堤心石重复利用。项目投标的报价以及前期施工资源的组织也都是以该工程量为基础,内控的拆除工期大约为4个月,计划提前节点6个月完成。

但是现场技术员在开工前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复核时,发现需拆除的混凝土护面块体为三层(见图3),而BOQ中的762块仅为一层的工程量,实际的总拆除量为2000余块。由于增加的拆除量大部分需要水下拆除,在不增加船机设备资源的情况下,工期至少需要增加8个月,无法满足节点的要求。

此外,由于冬季(11月~次年3月)风暴期间波况极为恶劣,最大波高可达十多米,施工期的未完成结构临时防护难度比较大,且临时防护结构的安装、拆除时间长,直接影响到工程整体的进度与结构安全。

因此,较之前根据762块的拆除量制定的施工计划及船机设备资源组织,2000余块的拆除工作,不仅会增加工期,需要相应增加船机设备资源投入,还会增加冬季防护的难度及工作量,施工进度风险与施工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3.2 商务索赔

根据项目主合同,虽然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合同,但是明确规定了设计复核的责任需由承包商承担,而不是设计和独立审核人的职责。承包商需对项目全部设计的可靠性、稳定性、准确性、安全性、规范性等进行复核。

虽然合同条款对承包商不利,但是项目部认为合同条款本身也不合理,业主负责设计并进行了近十年的前期论证与研究,但承包商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候复核繁多的合同文件并进行报价,因此业主的合同条款不能完全免责。为此,项目部向咨工和业主表达了强烈的索赔意愿。

3.3 设计变更

面对承包商强烈的索赔意愿,业主虽然表示根据合同,设计复核的责任应由承包商承担,但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业主要求设计院对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修改,变更后的混凝土护面块体及垫层大块石的拆除量与原BOQ中的量基本一致(见图4)。

这一变更不仅为項目部节省了至少8个月的工期以及增加船机设备资源和冬季防护的费用,更重要的是减少了水下拆除混凝土护面块体和垫层大块石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施工进度风险与施工安全风险。

3.4 价值工程

虽然业主和咨工认为,此项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承办商的施工难度,且并未对防波堤的主体结构设计进行优化。但是,此项变更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基本符合价值工程的定义,因此项目部基于以下三点向业主提出了对节省费用进行价值工程分成的方案(见表1):

①虽然承包商并未以价值工程的方式提出此项变更,但是是在业主顾及承包商索赔的情况下进行的变更,因此事实上是由承包商主导或引起了这项变更;

②在此项变更中,混凝土护面块体拆除量的减少并未对后续扩建防波堤的功能性和稳定性造成影响;

③此项变更在降低了承包商施工风险的同时,也为业主节省了大约1200万当地币的工程费用。

其中,由于拆除的垫层大块石可以碎成0~1t的堤心石重复利用,因此拆除量的减少对承包商而言也是减少了免费的堤心石的来源,而这部分的堤心石的采购费用大约为170万当地币。此外,由于拆除的混凝土护面块体也可以重复利用于扩建防波堤的施工中,因此拆除量的减少对承包商而言则需要预制更多的混凝土块,而业主也将支付更多的混凝土块的预制费用。因此,节省费用的计算中,除了变更前后工程费用的差值以外,还包含了上述两项的材料费用。

3.5 解决方案

最终业主虽然并未接受价值分成的建议,但是提出了将以Amendment(合同补遗)的形式对因大块石拆除量减少而增加的堤心石采购量,按高于堤心石采购价的大块石采购价进行补偿,大约为250万当地币,基本达到了项目部对价值分成的预期,因此项目部接受了此合同补遗,避免在此项问题上过度纠缠,恶化与业主和咨工的关系。

4 经验总结

①通过对堤头混凝土护面块体和垫层大块石拆除量的优化,不仅降低了施工风险、保障了工期、节省了冬季防护的费用,并得到了业主一定的补偿费用,是一次成功的商务策划。

②通过对价值工程概念的深入理解,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最大价值,有助于在FIDIC合同条款下的商务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

③通过将商务索赔包装为价值工程,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商务纠纷的负面影响,是解决工程项目中商务争议的有效途径,值得推广。

④对于施工总承包项目,前期需要重视对工程量的复核,对于类似工程量差别巨大的情况,需要尽早进行商务策划。

参考文献:

[1]丰醒明.在FIDIC合同下进行施工索赔的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J].中国港湾建设,2008(04):84-86.

[2]丁兵,姚宗烈.FIDIC条款中的合同变更与索赔在阿联酋哈里德港泊位扩建工程的运用[J].中国港湾建设,2014(07):73-76.

[3]N. Rich, M. Holweh, “Value analysis / value engineering”, Report produced for the EC funded project “INNOREGIO: dissemination of innovation and knowledge management techniques”, Lean Enterprise Research Centre, Cardiff, U.K., 2000.

[4]陶自成,高仕春,何彦舫.价值工程在优化水运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应用[J].水运工程,2005(08):5-8.

[5]张水波,何伯森.FIDIC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6]Cartlidge, Duncan. Quantity Surveyors Pocket Book. Routledge,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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