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预防机制的构建
2017-04-18林友鑫
摘 要 校园暴力案件在最近几年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关注。但是现阶段仍没有有效的措施来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且仅仅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校园暴力问题只能解决暴力发生后的问题而做不到有效的预防,本文认为从施暴者的犯罪心理角度分析,对于建立和完善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校园暴力 施暴者 犯罪心理
作者简介:林友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025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校园暴力是一个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的现象。挪威的丹·奥维斯(Dan Olweus)最先关注了校园暴力受害者,并在挪威开展了校园暴力犯罪与平时不良行为的关系。美国的卡特丽娜·科林斯(Katrina Collins)等人则对学生的朋友数量与受到的欺侮次数进行研究,表明朋友数量与受到欺侮的次数呈负相关。 在日本,日本的文部科学省每年会对全国中国小学的校园暴力现象进行调查并公布,同时日本学者将校园暴力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类, 将网络暴力与传统暴力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比较。 同时, 日本的学者将校园暴力行为的学生分为受害者、加害者、起哄的学生、装作看不见的学生四个层次进行了研究。 日本学者酒井亮尔的研究表明,在日本,“對于自己班级存在欺侮的事实,很多教师开始时都是刻意否认和隐瞒,直至证据确凿才不得已承认, 这种对欺侮行为的暧昧态度纵容了欺侮的风气。”这种做法揭示了校园暴力由小到大从而酝酿成危害巨大的暴力事件的原因。
虽然我国在立法上规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经监护人或学校提出申请将其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但是这条法律的执行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一,几乎很少有家长和学校会主动申请;第二,工读学校规模逐渐变少,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第三,交叉感染;第四,严重的心理伤害。正如一张工读学校的胸卡背面写着,我是一名由工读学校收容的中学生,我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及家庭造成的危害而悔恨。在校期间,我一定努力学习文化技术,根除懒散恶习,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遵纪守法公民。这会给未成年人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伤害,不利于他们真正的改过自新。
校园暴力案件的严重性和普遍性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但对于如何解决问题,不仅没有完善的法律,也没有很好的预防机制,更没有对施暴者和加害者的强制心理干预机制。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专项通知规定,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而通过对施暴者的犯罪心理的分析,对学校完善预防机制、顺利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件分析
(一)连云港电大打人事件施暴者杨某犯罪心理分析
2015年5月,江苏连云港电大发生了一起校园侮辱妇女案件,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施暴者之一的杨某接受了一家当地媒体的专访。
采访内容显示,施暴者杨某从小胆小就很小,是父母眼中的乖女儿,多次被评选为纪律和文明标兵,拿了许多荣誉,而且十分擅长画画。杨某上初中时被分到一所校风较差的学校,杨某的父亲缺席了女儿几乎所有的生活,杨某初中时成绩也十分优异,但在报志愿时与父亲的意愿发生了冲突,在去了不喜欢的高中之后杨某开始面临压力问题、面临同学们的孤立,她感到十分的苦恼,经常情绪失控,为了一点小事常常大喊大叫,对所有事情开始有抵触情绪,厌学随之而来,并开始自残。案发前一年被诊断为“情绪障碍”后开始休学在家,但与父亲的关系还是十分紧张。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在上个世纪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他认为犯罪行为是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习得的,特别是在关系密切的群体中习得的。本案中,杨某具有消极的性格特征,杨某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让她承担不了压力,容易崩溃,从而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同时,因为得不到老师、同学甚至父母的支持,也是从小学品学兼优的学生转变为问题学生,但是,她却得到本案另一施暴者郑某的支持和帮助,与郑某长期接触,学习了诸如犯罪的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将自身的痛苦转嫁到别人身上,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出口,宣泄了情绪。
从犯罪心理状态分析,在犯罪前,杨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同时休学在家,毫无约束,在得知要和郑某教训孙某一顿,杨某欣然同意;在犯罪过程中,郑某曾提醒杨某不要用烟灰缸,怕砸出事,但杨某表示心里有数,希望在犯罪过程中积极表现,体现与郑某姐妹情深,继续获得这个团体的支持。犯罪后,杨某将照片上传到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被抓获后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如实供述案情,开始后悔,不断表示自己将洗心革面,做一个好学生。
(二)山东校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件施暴者王某犯罪心理分析
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对山东在校园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当事人王某进行了采访。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施暴者是一名长期受到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在访谈中,王某表示其从小就因为腼腆老实被别人欺负,向父母求助并没有被父母当回事儿,王某父母觉得孩子之间很正常,完全没有意识到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案件。王某父母表示,孩子在上初中以后性格就转变的特别快,比较封闭了,但也没在意,认为是青春期的正常现象。 但真正的原因却是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当中,欺负他的人很厉害,他就想着拿把刀,但想来想去又不敢,求助父母无功而返之后转而向学校和老师求助,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迎接他的是老师的拳头。上高中后,针对王某的校园暴力仍在继续,饱受七年的恐惧后,他买了一把锋利的弹簧刀,每天都带在身边,尽管多次被欺辱,但胆小的他始终没敢拿出身上的刀子,没有途径去维护权利,也没有一个心理出口,从而让受害者转变为施暴者。 一天,他在学校门口看到同学被人殴打,便掏出弹簧刀,想着这次要是不出头的话以后还是叫人笑话,最后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同样根据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从小就遭受校园暴力的王某在实施犯罪前,看到同学同样遭受到校园暴力,挺身而出的话不仅不会让人看笑话,以后自己被欺负时别人也不敢看笑话, 甚至再也不会受到欺负,这时候的王某认为犯罪比不犯罪有利,最终实施了犯罪。当然根据普拉奇克(Plutchik)对情绪的理解,所有的情绪都是有强度和相似性以及两极性的。王某在遭受校园暴力的时候的不安、害怕和对施暴者的厌恶、憎恨在情绪上是相似的,从起初不敢拿出弹簧刀可以判断此时的王某在情绪上还未处于极端状态, 但是看到同学也被殴打,情绪由恐惧转化为狂怒,从而拿出了弹簧刀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小结
从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杨某和王某的犯罪有一些共同的原因,如在家庭中二者都没有得到父母的足够的支持, 情緒上都曾经有突然的极大的转变且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学校也没有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不足都逐渐累积,最终导致了犯罪。
三、校园暴力预防措施建议
在我国,当前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相关法律也只是强调加强校园安全等,对校园暴力的解决起不到直接作用,反而有些施暴者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躲避法律制裁的盾牌。2009年教育部颁布了一项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的规定引起舆论哗然。可见在校园暴力的初始阶段如言语上的侮辱等,老师们束手束脚,只能批评教育,与其他国家相比,处罚力度小,这也是不能在苗头完全扼杀校园暴力的原因之一。
我国最早的针对校园暴力的犯罪心理研究是张文新等人所进行的。张文新等人引入了国际上普遍认同的“欺侮”概念并修改了针对校园欺侮行为的相关问卷,率先在国内中小学中进行了关于校园欺侮大规模实证研究,大大促进了国内对校园欺侮的调查和研究。我国还有盖笑松、劳凯声、陈世平、乐国安、何进军、万赟等诸多学者在全国氛围内开展实证调查,其中万赟对校园暴力的产生进行了心理学方面的分析。谭新斌等人还分析总结了国外校园欺侮行为的预防机制,包括家庭学校合作的干预模式:家庭-学校治疗模式,学校层面的干预系统:PEACE 及其绩效;个体层面的治理策略:Tell 政策等。
(一)学校层面
学校应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心理档案,了解学生们的性格特点,记录学生情绪变化,着重关注孤儿、留守儿童、单亲儿童等。同时学校应成立心理干预小组,当发生校园暴力时,无论事态大小都及时对施暴者和受害者进行心理干预。
(二)教师层面
在今后加强对教师有关教育心理、犯罪心理等方面的培训,让教师们有意识的注意学生情绪并及时通过记录在心理档案中,并通过心理干预小组及时对学生进行干预。同时鼓励教师取得相关心理咨询资格。
(三)家庭层面
在校园暴力发生前家长应重视孩子的学习与成长,对孩子足够的关心同时与学校建立沟通渠道,起源于美国的PTA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在校园暴力发生后,家长应及时与孩子共同进行心理咨询,孩子出了问题其实是整个家庭出了问题,只有共同面对,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结语
校园暴力的形成主要是自身、家庭、学校三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的缺失造成的。但是校园暴力的发生也是有一个过程的,正是家庭、学校甚至法律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个的缺失,最终才酿成了严重的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方面一个都不能掉以轻心,身体健康方面我们有体育课、有体质测试,但是在心理健康方面我们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呢?只有从苗头正确引导,才能防微杜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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