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幼儿告别自私,学会分享
2017-04-18章凌雁
章凌雁
一、案例背景
3-6岁的幼儿,由于他们身心发育未成熟,对周围事物的辨别能力不强,一旦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就会形成不良心理,这对幼儿的成长十分不利。《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幼儿身心发展尚未成熟,需要成人的精心呵护和照顾,但不宜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幼儿自主学习的机会,养成过于依赖的不良习惯,影响其主动性、独立性的发展。在幼儿园里,经常发现有些幼儿依赖、自私、霸道,造成幼儿这种情况的因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家庭因素,现代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幼儿是家里的小皇帝,从而造成了幼儿这种乐意接受别人的东西却不愿与别人分享自己东西的意识和行为。第二,是幼儿自身的心理因素,幼儿期的幼儿,好奇心、求知欲日益增强,对新鲜事物很敏感,但道德认识水平和道德感还处于较低阶级,他们十分缺乏分享的意识。
二、案例描述和分析
案例:
这周我们给幼儿过六一,炳炳带来一辆遥控汽车,并告诉我说:“章老师,我今天带来了一辆漂亮的小汽车,妈妈说给大家一起玩。”自由活动时,炳炳很兴奋地拿出自己的遥控汽车,但他只愿意让小朋友看,不准小朋友摸他的车,更别提玩了。我说:“炳炳今天真乖,把这么好的玩具带来和小朋友分享,你让别的小朋友玩一下好吗?”炳炳不同意。过了一会,涛涛带来一辆遥控飞机。飞机很大,吸引了炳炳的注意。炳炳主动和涛涛套近乎,想和他交换玩。涛涛同意了。炳炳很小心地把玩具递给涛涛,并和他商量好彼此的玩具不给别的小朋友玩。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看到了炳炳小朋友有一点点分享行为,但是这个分享行为建立在调换玩具的基础上。可以看出炳炳小朋友是多么的小气,在自己利益面前稍有妥协。幼儿园要给幼儿创造分享的机会,所以这就需要教师的介入。
三、教育策略
1.建立家庭教育的“统一战线”。
家庭是美德的第一所學校,幼儿园了解幼儿,熟知教育规律,所以在家园合作中幼儿园应起积极引导作用。幼儿园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家长参与品德教育,成立家长德育委员会,建立幼儿德育成长记录袋,定期开展家长——教师交流会。
2.以身垂范,导之以行。
成人和同伴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教师和家长要善抓一切有利时机为幼儿做好行为示范榜样,让幼儿去模仿和学习。要培养幼儿大方、谦让等品德,家长必须身体力行。谦让,就是处处为他人着想,为了教育幼儿,家长要先教育自己,这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
3.发挥区域活动的社会功能。
语言角:投放一些关于分享的故事,供幼儿欣赏、讲述。
分享角:可以设置一个分享角让幼儿在家中带一些自己喜欢的玩具和其他幼儿交换玩。
表演角:在表演角里让幼儿表演一些关于分享的故事,如,孔融让梨等。
4.为幼儿提供分享的机会(分享日)。
教师可以帮助幼儿一起协商分享中出现的问题,渐渐地让幼儿学会自己协商学会分享。
四、案列反思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幼儿的社会性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观察和模仿潜移默化地发展起来的,成人应注重自己言行的榜样作用,避免简单生硬的说教。教师和家长始终要起到榜样的作用,给幼儿创造一个分享、合作的正面榜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教育建议中也提出:对幼儿和别人分享玩具、图书等行为给予肯定,让幼儿对自己的表现感到高兴和满足。在幼儿园中,教师应多开展幼儿分享玩具的活动,教师应多肯定幼儿的分享行为,对做得好的幼儿及时表扬,让幼儿告别自私,学会分享,为幼儿成为健全的栋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