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高中法治教育的有效性
2017-04-17顾正
顾正
【摘要】法律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必须被普遍遵守,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表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下,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研究应作为一个全新的课题被学者从不同方面进行探索。文章中,笔者对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阐述,并对高中法治教育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这一基础上,从高中法治教育的实际出发,笔者提出增强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中法治教育 有效性 缺失 主要对策
【中图分类号】G6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9-0229-02
一、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
学校的法治教育特别是中学法治教育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将其提到了极高的教育地位。在党和国家的有关发展规划和教育方案中,都重点突出了对法治教育的关注程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被重点提出,并对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机制提出了规划与要求。同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国家提出以德育为先和以能力为重的教育发展要求,作为德育之必不可少内容的法治教育,理应受到高度重视。
对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標准的设立,要从知、守、懂、用这四个方面进行。知法是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认知标准,高中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法律基础知识和常识教育,只有系统的、准确的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充分地发挥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对法律规范的认知不仅要求熟悉、掌握其主要内容,还要对其设立的背景、原理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守法是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意志标准,即遵守法律规范与坚守法律信仰。遵守法律规范是高中法治教育的基础目标,是指要求学生自觉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生活实践活动,将自己的行为自觉的置于法律的控制之下。坚守法律信仰则是高中法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要求学生崇尚法律,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将法律作为自己终身的思想信仰与行为准则,对法治社会的建立健全始终保持坚毅的决心,从而成为自己意志的一部分。懂法是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信念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核心在于全体国民树立起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用法是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行为标准,高中法治教育不仅要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学生的法律信仰,更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运用,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二、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缺失的表现
1.教师队伍法律水平较低,法治教育业务能力不强
教师队伍法治教育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水平低是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底下的重要表现。高中法治教育者是开展高中法治教育活动的中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作为高中法治教育主体的高中教师在面对这一任务时往往会出现主体素质与主体意识的不足。高中教师大部分毕业于高等院校,而其本科或者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几乎没有关于法律方面的系统学习,虽然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以及其他部分专业课程中有所触及,也是片面的零散的法律知识,并没有涉及相关的法律原理和法律精神,所以其自身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并没有形成较好的法治教育者主体素质。这导致了高中教师既不能完全理解高中法治教育目标的内涵与法治教育内容的精神,更不可能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形成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终身信仰,造成了“外行教育外行”的现象,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缺失便由此表现了出来。
2.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
高中学校作为高中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担负着对高中生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高中学校加强对高中生的法治教育,切实的在教学实践中落实法治教育内容,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对于提高高中生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具体实践中,高中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远远不足,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中学校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落实过程和结果考察评价不够严格与重视,再一个是高中学校对法治教育的实践活动不够重视。
3.法治教育形式单一,实践活动较少
高中法治教育形式是高中法治教育者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重要手段与方法。一般来说,高中法治教育的形式通常都是“一讲众听”的传授知识似的教育,大部分安排在思想政治课上进行,根据教材内容向学生进行灌输式的教学,教学内容相对老化,比较缺乏生动真实的案列,缺少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既让教育者无法准确了解受教育者对法治教育内容的掌握情况,也难以有效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不能满足不同特性的受教育者的心理需求。
三、提高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主要对策
1.建立健全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是提高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内在动力,作为高中法治教育的实施者和组织者,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能力必须的到切实的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必须要从时间安排、内容制定、方式选择和效果评估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对教师队伍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必须常态化,时间安排要合理。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通过不断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法治教育能力,法治教育培训不能一次性的完成。第二,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内容的制定必须要从主体意识培训和主体素质培训两个方面出发。第三,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的方式选择是丰富多样的。结合教师职业是实际情况,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培训是缺乏可操作性的。第四,对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的效果评估要从理论考核和实践表现两方面出发。
2.建立健全科学的高中生法治教育效果量化体系
高中生法治教育效果量化体系是评价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科学的高中生法治教育效果量化体系是提高高中法治教育有效性的重要对策。健全的科学的高中生法治教育效果量化体系要对高中法治教育对象进行全面的测评,主要由量化内容、量化标准、量化主体三个方面构成。第一,量化内容主要是由对高中生主体意识和主体素质的量化评价组成。第二,量化标准要根据高中生法治教育目标来制定。第三,量化主体主要是由高中法治教育者和社会各界专家组成。
3.采取形式多样的高中法治教育方法,注重实践活动的开展
形式多样的高中法治教育方法是有效开展高中法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对增强高中生探索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学以致用是教育的根本原则,更是是高中法治教育的终极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和发展法治观念,是有效的高中法治教育的应有之意。第一,在高中法治教育中要避免单纯地灌输式教育方法,要引导学生加入到课堂的组织中来,不仅担任听众的角色。第二,在采用形式多样的高中法治教育方法过程中,教育者摆正自己的位置。第三,注重实践活动的开展。实践活动是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课堂,是实现学以致用的主要途径。
在加强高中法治教育的同时,我们要结合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新思路不断增强高中法治教育的针对性、真实性、现实性,掌握法治教育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高中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