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浪前行风光美
2017-04-17袁绍阳
袁绍阳
2015年7月,福泉市机构编制改革启动,改革方案相继出台、改革措施先后落地……机构编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把有限的人力用在“刀刃”上,服务中心工作。
发展无止境,改革永远是“进行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这为福泉市深化编制改革划定了“红线”。
一方面是各部门因工作任务重,强烈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刚需”;另一方面是中央要求“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底线”。福泉的机构编制改革工作似乎遇到了“瓶颈”。
“担心有问题,其实没问题;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善于循规律,绝不碰底线……”黔南州委常委、福泉市委书记黄伟在多个公开场合的表态,为福泉深化机构编制改革扫清了思想障碍。
于是乎,福泉市编办开始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全方位反映问题的《福泉市编委办关于同层级机构编制动态调控使用调研报告》,市委书记黄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华祥看后表态,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坚决支持这项改革。
2015年7月,福泉市机构编制改革启动,改革方案相继出台、改革措施先后落地……机构编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呈现出渐次展开、破浪前行的景象。
注重谋篇布局
勾画改革蓝图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如何坚持把中央的顶层设计与福泉市的实际结合起来?如何把顶层设计贯彻到福泉市深化机构编制改革中来,推动中央重大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福泉市集各方智慧,开出良方。
围绕“盘活存量,创新管理,促进发展”的思路,以“强基础、守底线、重创新、惠民生”为工作重心,行简政之道、强服务之责、惠民生之本,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机构编制从传统的“数量管理”向“质量治理”方向转变。
积极按照省、黔南州编办关于控编减编工作相关要求及州编办《关于印发<黔南州2016年控编减编等工作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泉实际,制定福泉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各编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编减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控编减编工作。同时,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构编制控编减编工作,协调解决控编减编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宣传及问责力度,将控编减编工作成效作为用编计划、编制调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使福泉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控编减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同时,加大对控编减编工作不到位、成效较差的单位主要领导的追责,对于影响全市工作开展的,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个人不得评优。
注重问题导向
突出改革重点
由于各方面原因,近年来福泉的机构编制出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失衡,一些部门职能减弱而机构编制较多,出现编制闲置或人浮于事的现象;另一些部门职能强化而机构编制偏少,出现编制紧缺无人干事的现象。
为解决好机构编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全面加快“五个福泉”建设步伐,福泉市积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一系列改革举措持续发力:
——以“守底线”为核心。把握关键环节,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为底线,发挥编制部门“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强化对部门职能职责的监管,依据职能增减对部门机构编制动态调控,实现机构编制在同层级之间有增有减,增减平衡。对职能弱化或取消的机构实行整合或撤销,收回编制,实现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与社会需求的科学对接。
——以“管动态”为主线。建立“编制部门管总量、部门调整报备案”的管理机制,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单位行政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总数,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内对其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编制配备提出调整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即可。
同时,根据职能变化,每年10月底以前,部门在编制总量内可内部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编制管理部门每2至3年对同层级之间机构编制开展一次动态调整,确保部门有编可用、有人可用,彻底打破过去编制“终身制”。
——以“出效率”为根本。动态调整收回的编制作为“周转编制”,统一由编制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主要用于解决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民生事业等部门存在的人员结构性矛盾、人少事多、运转困难的情况。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周转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明显、周转到期后仍需安排的可再次进行申报;对使用效果不明显或自收到批复一年内未使用周转编制的,予以收回。
——以“严控管”为保证。按照“从严控制、计划管理,统筹使用、确保重点,留有余地、逐步配备”的原则,对编制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审核各单位的编制申报使用计划,严禁用编单位无计划盲目申请用编问题,树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逐步建立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管理体制。
“通过对编制的动态调控和周转编制两项措施,福泉打破了部门和部门以及部门和乡镇之间编制的‘私有化,打通了人才的流通通道,激活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释放了发展活力。”福泉市编委办主任王进如是说。
注重整体发力
统筹协调推进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把握好各项改革的关联性、整体性和科学性。
福泉市在持续深化机构编制改革的同时,同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其它领域的改革,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整合编制资源,配合构建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15年3月试点启动以来,全市行政执法机构由原来的33个调整为现在的19个,编办配合涉改部门划转执法编制73个、人员49名到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学校机构编制动态调控报备管理机制。针对教育编制“一核管多年”的情况,按照“市核、局管、校用”的原则,将教师编制调整权限下放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结合学段、学生數和班额等实际情况,在编制总额内提出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按需设岗、因岗设人。
如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学生向城镇集聚,福泉三中由于学生人数减少,编制数从191名调整为现在的125名,而福泉二中由于学生人数增加,编制数从123名增加到161名。
——围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建立公立医院“四同”人员聘用制。探索在全市公立医院开展“四同”人员聘用制模式(同岗同酬、同交职业年金、同享退休待遇),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机构编制人员动态调控使用。
目前,福泉市公立医院按照“四同人员”招聘标准,先后引进12名“四同人员”充实到医院一线岗位,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从有编用到有人用的转变。
——整合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机构设置。整合扶贫局和小康办,设立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联合作战办公室,并对扶贫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站所重新进行设置,撤销“扶贫开发统计监测站”,设立“精准扶贫管理中心”,并从其他部门“动态调控”1名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充实到市扶贫局,确保扶贫工作“有编进人、有人做事”。
率先在黔南州设立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分别核定不少于5名事业编制,配齐配强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人员。
路漫漫其修远兮。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坚冰被打破,不断涌动的改革浪潮必将为福泉市各族群众带来更多改革红利。(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