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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当调查记者上过的课

2017-04-15■杨

法治新闻传播 2017年5期
关键词:家属法院

■杨 柳

那些年,当调查记者上过的课

■杨 柳

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因为父亲工作的缘故,经常在他办公室翻看检察日报,虽然是检察系统的机关报,但这份报纸的视野却并不狭窄,关注人间事,探寻天下理。不过,当年我还太小,只是把它当作深度版的《故事会》来看,经常只关注故事情节,而不求甚解。渐渐长大,才懂得每一个故事背后都是悲喜人生,或辛酸悲愤,或可泣可敬,从而对于写故事的人也生出几分憧憬之情来。

从那时起,便念念不忘,总有一天也会成为在检察日报上写故事的人。只是当时不知道,原来这“写故事的人”就是记者;原来记者在写别人故事的同时,自己的人生也是悲喜两茫茫。我就这样,在10岁时就毅然决定了我未来的路。

大学期间,在南方周末实习一年,热血沸腾的我更是对那些写“大案”的调查记者无比的崇敬。对那时的我来说,他们简直就是路见不平的侠客、是不惧风雷的英雄、是炽热的光一般的存在。

梦想实现快得不可思议,24岁时,我成为在检察日报上写故事的人了。摸爬滚打中学到了几课,跟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课:进村采访

2010年我大学刚毕业,被检察日报社子媒体正义网以“调查记者”的名义纳入麾下,当时教导我的是吕卫红大姐,她自己也经常做调查报道。

当时,北京某区一村委会卖地却对村民克扣补偿,村民直接闹到区政府,吕姐派我跟进这条线索。村民很好采访,都愿意诉说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让初出茅庐意气风发的我觉得自己像个行侠仗义的剑客,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然而,这种大义凛然的态度对村委会根本没用,人家一句“采访找某某区委宣传部”就把我打发了。无奈之下,吕姐只能带着我亲自去找村委会领导。

她很有策略,并没有一上来就表现出“我是记者,来采访的”这种态度,而是表演得像个失地的农妇,刻意把自己的架子摆得很低,说:“我来跟领导咨询一点事儿。”结果,村委会的领导竟然搭理她了,给解释了很多补偿政策,但对“补偿款没给到位”这一关键事实始终含混避谈。

不过这对我来说,也就够了。我学会这招,在此后的暗访经历中,扮演过农村大妈的远房侄孙女、扮演过帮妹妹咨询课程的女大学生、还扮演过火灾死亡者家属。

第二课:调查记者不去现场?差评!

慢慢地摸到了调查记者的套路,诸位领导也渐渐放心让我一个人“跑江湖”。案头上的各种举报信、案卷也多了起来,衣柜的行李箱成为出差专用。2010年下半年,基本上都是在火车、大巴、小巴、三轮蹦蹦车上辗转度过。

年底时,江西宜春看守所发生一起死亡事件,一名在押人员突然死亡,家属在微博上发帖怀疑看守所虐待致死。国内一家媒体直接采用了家属微博发布内容,只向家属进行了电话采访,甚至都没有采访到一个了解情况的公检法干部,就匆匆发稿,新闻报道言辞中满是对公检法激烈的质问。

当时领导派我跟进这个事件,唯一的要求就是去现场核实:家属到底是怎么说的?公检法又是如何说辞?

我到了宜春之后,先去找了检察院的领导,表明我进行客观报道的来意。他们很配合,给我看了死者遗体照片、初步调查猝死结论、入看守所前的体检报告、日常服用药物清单等等所有资料,并且表示“死亡原因需要经过尸检才能确定,同意家属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不像此前媒体报道的所谓“躲躲闪闪”。

而为了保证客观报道,我并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在采访死者家属,因此跟家属的见面,约在他们暂住的地方,凌晨零点30分见。死者生前住在农村,出事之后,家人为方便交涉,在宜春市郊区租了间小旅店,环境比较糟糕。死者的妻子是农妇,神色木讷,所有的交涉都依靠正在读大学的女儿。

这个女孩长期在外上学,对自己父亲的情况并不了解,我给她看了她父亲入所前体检报告的复印件,并向其核实“是否知道其父亲肝右叶有囊肿,并且有脾血管瘤”时,她表示“只知道父亲有长期胃病,并不知道他还有这些隐藏的疾病,这样就不排除因疾病突发致死的可能”。之后,她态度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对待公检法不再对抗,而是积极借助司法机构的力量查明父亲死亡的真相。同时,她还表示:“此前‘某媒体’报道有点偏颇,里边武断性的语言太多,可能是记者综合了网友的观点,但并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

结束采访,已是凌晨3点。一夜未睡,赶在早晨10点前,这篇追踪调查报道已经上了各大网站的首页。十分钟之后,就接到“某媒体”记者的电话,质问我报道中为何指责他,现在他必须向上级写情况说明。我只问了他三个问题:“你写报道时来现场核实了吗?你的报道客观中立平衡吗?你要不要听我昨晚的现场采访录音?”结果,他把我电话挂了。

所以说,不去现场就写报道的调查记者风险很大,因为会模糊掉很多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才能让你窥见事情的真相。

第三课:防止自己被利用

调查报道做久了,就容易生活在“拟态环境”中,深深地怀疑人性的纯良,心里满是“总有刁民想害朕”的防备。

“真相只有一个,你要防止自己被利用。”刚入行时,一个记者前辈赐忠告给我,当时我并不信他。

2011年,我出差到四川某个偏远的县城,调查一起30多年前的强奸案。80多岁的老头声称自己当年是被冤枉的,当年“被强奸的女孩”也写了材料,证明其并未实施强奸行为,他要求翻案。

老头穿着上世纪80年代风格的蓝布褂子,黑布鞋,地道的乡里人打扮,一见面就直呼我“恩人”。当年那个“被强奸的女孩”此时已成身形臃肿的中年大妈,因受案件影响,她远走新疆30年,只因要在家乡缴纳养老保险,近年才回来。

我说要为老头讨回公道,然而却被无情打脸。走访法院,调取案卷,查访当事人和证人之后,才发现自己被“耍”了。原来,“翻案”只是他们获得赔偿金的手段,那起强奸案真实发生过,只不过老头许诺拿到赔偿金之后,会给这个女的5万元缴纳养老保险,她才配合他上演这么一出“冤假错案”戏码。之所以她会对我吐露实情,是怕因“伪证罪”而坐牢。

事件发展态势陡然转向。我为曾经无知的自己感到羞愧。“原来前辈的忠告是对的。”我几乎是灰溜溜地,悄悄买了张大巴票,从那个县城逃走了。

我至今心有余悸。但我也庆幸,在从业之初,就让我看到社会之复杂,人性之多面,让我看到记者这个职业面临的潜在危险——被人利用却不自知,让我时时警醒自己,敲打自己。

第四课:报道的终极目的是什么

当调查记者是件“苦”事,刚开始时,觉得到处都是新闻富矿,随便挖一挖都是猛料,便觉得异常有趣,苦中有乐。可是越做到后来,就发现这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有大量灰色的模糊地带存在,该如何考量其合理合法性?有很多事情,发一篇报道甚至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带来任何有益的效果,该如何解决?这才是真正的“苦”处。

2013年夏天,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河北沧州一村民说村委会在20年前借了他家1万块钱,给了较高的利息,然后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求还债,初步算下来,村委会得还近千万。但是现在法院拖着不给判,希望我过去监督一下。

当时我听了,借1万还千万,这可是个猛料啊!我坐着高铁火速赶到沧州,仔细核实事情的缘由经过,我认为事实基本无误,便将疑惑的焦点转向法院:“事实清楚,为何不判呢?”

我在法院里找到办案法官,他很清瘦,衣服像是架在身上,在闷热的办公室里写判决书,脸上脖子上都是汗,办公桌上堆了十来本案卷。我亮明身份表达来意,他有些恼火,很不悦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放下手头的判决,接受我的采访。

他说并不是法院拖着不判,而是此案过去20年,村委会已不知换过多少届领导,需要多方找人核实此借条的真假,同时,关于利息核算的方法也比较复杂,需要找到银行专业人士来核算,这些都需要时间。等这些都弄清楚,肯定会给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叫住我说:“杨记者,这个案子您看能不能暂时别报道?毕竟法院也正在积极办理案件,并不是无所作为,而且为当事人着想一下,曝光他跟村委会的矛盾并不能起任何积极作用。”

我扫了一眼他满头的汗珠子,试想如果报道出去是什么效果?众多海量新闻中的一则有意思的独家、各大网站的首页推荐、几百块钱的稿费,而确实对真正解决这件事并无任何益处,只会徒然给法院增加工作量,导致调解失败或者判决难以执行。

那一刻,人性和新闻专业性在我体内挣扎,最后认为,新闻报道的终极目的是解决问题,如果不能推动问题的解决,报道就没有意义。回到北京后,我就把采访资料锁进了抽屉。过了大概有一年,我收到一条短信,是这个举报人发来的:“杨记者,谢谢您!事情妥善解决了,欢迎来沧州玩。”

回想起来,沧州这个案子可能是我跟过的最后一个调查采访了,小时候对于调查记者“侠客般的幻想”荡然无存,跑遍大半个中国,经历了这些人和事后,更多的是对情理法的思考,也算是寸寸生命,皆有意义。

(作者系正义网新媒体编辑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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