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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规模推进 大力建设高标准水田

2017-04-15绥化市北林区农发办

奋斗 2017年2期
关键词:构造物水田高标准

绥化市北林区农发办

精心组织 规模推进 大力建设高标准水田

绥化市北林区农发办

近年来,我们集中力量,狠抓推进,努力打造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水田。“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农发资金1.73亿元,建设高标准水田17.6万亩,占全区水田总面积的15%,单产超出全区平均水平18%,水稻总产达到1.15亿公斤,是全区粮食总产量的7.2%。特别2014年以来立项实施的秦家5万亩高标准水田建设项目,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的标志性工程。

一、科学规划,提升项目设计标准

项目编制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灌区、乡村干部、农民群众的意见,并聘请省内权威的规划设计部门,多次深入渠系、排水现场、田间地头,实地勘测,反复论证,从源头上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设计时,坚持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综合组装,达到“四个定位”标准。

一是定位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样板。坚持高标准设计,水利、农业、科技、林业等措施综合配套,成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硬典型。

二是定位为科技试验推广的载体。引入绥化农科院等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强化项目区引进、集成、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功能,提升科技含量。

三是定位为催生新型生产关系的平台。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生产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探索适合不同条件的农业生产投入、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的新型机制。

四是定位为开辟农业社会功能的引擎。积极拓展生态环保、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功能,使项目区逐步成为旅游休闲的场所、科普教育的基地。

二、合力推进,坚持集中连片开发

按照省农发办要求,我们选择呼兰河和诺敏河之间的幸福自流灌区,作为整灌区推进的5万亩高标准水田项目区。

一是连续立项,集中建设。从区领导到农发办,坚持这样一个信念,只要幸福灌区不建设完,农业综合开发不从灌区撤出,经过连续三年立项,已投入农发资金1亿多元。

二是积极整合,合力实施。由于以往农业投入欠账较多,仅靠一个部门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幸福灌区开发任务。我们坚持各方联动、内外互动、多轮驱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水利、农业、农机、交通、林业等各方面资金,集中向项目区倾斜。几年来,围绕建设幸福灌区,相关部门先后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吸纳社会资金5000多万元。

三是各有侧重,各尽其职。区相关部门拧成一股绳,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农发办侧重干渠支渠护砌、配套水利构造物、农田道路硬化;水务局侧重支渠斗渠护砌、配套水利构造物;农业局侧重水稻催芽基地及育秧大棚建设;农机局侧重农机建设;林业局侧重绿化美化;交通局侧重主干路硬化;新农村办侧重新农村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使幸福灌区渠系硬化率和水利构造物配套率均达到85%以上,田间综合机械化率达到100%,工厂化育秧覆盖率达到87%。项目区实现农机农艺有机结合,田棚路林综合推进,桥闸涵槽完善配套,干支斗渠全面升级。

三、完善机制,加大项目监管力度

推进高标准水田建设,我们围绕“严”字做文章,突出把好“四关”。

一是严把项目管理关。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招标完成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根据农发工程施工的季节特点,要求中标单位合理增加施工小组,结合实际搞好施工设计。施工过程中,我办每周在工地利用晚间时间召开一次碰头会,组织监理、灌区有关人员及施工方负责人、技术员参加,总结前段经验和不足,提出下步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二是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执行资金国库报账制,区审计全程跟踪,不断规范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施工前由中标单位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施工中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竣工后施工单位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如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保证金在1年后全额返还。项目合同、发票、验收单必须有立项单位法人签字,同时还要有农发办业务人员证实,如代理人签字,必须有法人代理委托书。通过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机制,确保农发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是严把项目监督关。纪检、审计、财政对农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区乡村、灌区领导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我办对各标段派驻业务骨干,会同监理、灌区管理人员及村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对材料检测取样、砼搅拌、施工全程死看死守。2014年实施秦家高标准水田项目,三标购进的分缝板、土工膜,四标购进的碎石,没有达到施工设计要求,监管人员责令施工标段将其运出现场,不允许使用。在渠道镇墩施工过程中,四标、五标有20米镇墩涨模、变形,监管人员责令扒倒重建,保证工程质量。

四是严把项目建后管护关。工程验收后,道路、造林等交由项目区乡村管理;干支渠及以上构造物由灌区管理站管理,斗渠及以下构造物由乡村管理;主要输变电线路由农电局管理;大棚交给农民经营管理。

四、加强领导,构筑坚实组织保障

我区把高标准水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区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农发办主要负责同志及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对下指导。对项目招标、启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都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项目区乡村负责落实施工交通用地,影响施工的地下光缆、电线杆、通信线杆、林木、厕所、院墙的迁移拆除及工程用地的无偿协调,灌区中心站负责用水农户、铁路部门的协调及干渠上影响施工树木的砍伐。通过上述措施,为推进高标准水田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李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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