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加快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石
2017-04-15李清君
■李清君
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加快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石
■李清君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以振兴实体经济为基石”,既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又契合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主题。实体经济是黑龙江经济社会的支柱,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所在。
要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振兴实体经济之中。振兴实体经济,实质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任务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做好“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推动实体经济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着力解决黑龙江实体经济区位、资源、技术、人力资本错位错配问题,实现低效、无效供给侧向优质、高效供给侧转型;把“五头五尾”的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一体化,形成高品质、竞争力强、回报率高的供给侧体系,通过满足市场需求,挖掘消费潜力,引导新型消费,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产品有市场、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
要把创新驱动贯彻到振兴实体经济之中。振兴实体经济,不是原有形态经济数量的“加”法,而是围绕我省实体经济总量过剩、结构失衡、竞争力不强、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等问题,把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振兴实体经济的主旋律,形成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交互作用,市场创新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在材料替代,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运用以及企业治理结构优化、组织效率改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方面,体现创新驱动在降成本、提品质、增效益、拓市场等方面的牵引作用和市场决定作用。
要把培育新动能贯穿到振兴实体经济之中。要通过培育新动能弥补旧动能减速失效的负面影响,形成蓬勃发展的新格局。一是抓好科技型企业成长计划,为初创型企业提供成长的动力平台,为已形成规模的企业提供资本市场合作的机会,为进入新三板和主板市场的企业提供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样本和法制空间。二是围绕新产业做好加速成长的大文章,通过项目生成、骨干企业配套、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个体创业创新等方式,抢占市场竞争和科技创新制高点。三是抓好高校科技人员领办的创新型企业,推动驻省央企混改,驻省中央直属科研院所整体转制,加快省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市场化改革,吸引域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参与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企业重组。
要把改造传统优势产业贯穿到振兴实体经济之中。要把注意力放在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上,构建驻省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释放潜能、存量有效扩张与增量进入良性互动、强身健体与脱胎换骨相统一的战略平台,不仅要着力优化能源、石化、粮食、装备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劳动力结构、技术结构,还要强化传统产业的创新驱动发展,做到嫁接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升级、招商引资升级、重组改造升级、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升级和品牌建设升级。
要把新市场主体生成贯穿到振兴实体经济之中。实体经济振兴需要形成黑龙江全民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工作机制,要向四支“双创”主体聚焦发力。一是鼓励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通过办企业搞实体,使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与创新驱动高度契合。二是鼓励支持国有体制干部职工走向社会创新创业,通过搞实体经济和领办公司,实现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自己靠市场打拼体现人生价值和致富奔小康。三是鼓励支持农民在农业领域创新创业,大力推进“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工商资本合作发展,产业链共享发展,价值链增收发展,生态环境一体化绿色发展。四是鼓励支持复员军人和机关干部在城市经济领域创业创新,在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在培育和壮大现代服务业方面一展身手。
(作者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业经济处处长,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内贸经济组专家)
责任编辑/杜金莹dujinying@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