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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事与道德成人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机理

2017-04-14

关键词:价值观道德民族

田 夏 彪

(大理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它为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融入全球化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尤其是民族地区不断加快物质经济发展步伐的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和谐、文明价值为其全面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必要和迫切的,这既是对其实践发展中所存在偏误的一种纠正,也是对其未来发展所作出的一种应对,最终目的在于促成以社会成员身心与素质能力和谐健全为基础,以社会成员文化生活充满生机为内涵的民族社会蒸蒸日上和繁荣兴旺局面,从而实现“文化成事”与“道德成人”之统一,即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生态,以及社会成员身心素质能力、人格道德品质得以共生和谐发展。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长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之中,一方面要以现有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利用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相通性,为其生长创建适宜的“物候”条件;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起到促进民族文化创新的重要作用,以确保民族文化发展不断汲取时代精神而得以更新提升,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与时俱进。

(一)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文化传承基础

发展是硬道理,这似乎已成为人们的价值共识,可如果发展仅仅是物质经济而不顾精神文明,那此硬道理就会具有“杀伤力”,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危及人们的生存,此能从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心理浮躁、个人生活内卷等现实状况中有所映射。因此,当前民族地区在不断加快物质经济发展步伐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统一性,这也是民族地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所必须要正视的。而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先要打基础、接地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确保民族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离不开民族文化的滋养,毕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民族地区社会成员而言,是一种新的文化价值理念,它如同新事物的生长需要一个逐渐被人们认知、熟悉、接受直至实践的认同过程,而这一过程势必要建立在自我文化经验基础上,脱离了原有文化结构中与之相似的价值观念和生活经验匹配的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会显得“力不从心”。正如哲学家培根所说:“新的东西再好人们都会因为不适应它而反对。”[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民族地区获得人们的青睐,离不开社会成员对其的适应过程,而要让这种适应得以确立或变得习以为常,绝非一种被动的接受,而应为一种主动的调节,只有人们在自我文化中寻找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经验要素后,他们才能在心理上不排斥,并随着与之交往关系的拓展而主动去吸收自我文化中缺失的内容,从而促进自我文化发展水平的精进。

但当前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是,民族文化发展陷入一种消逝和颓废并存的困局中,所谓消逝是民族传统文化内容不断缩减,从静态的自然文化景观到动态的民风习俗在人们生产生活呈现出萧条之态,这种状况从时间纵向视野比较来看尤为明显;所谓的颓废是伴随着民族传统文化消逝而兴起的“现代文化”,往往充斥或夹杂着“物质攀比、物欲享受”等,人们把更多的金钱消费在“豪宅、豪车、财礼”等面子工程上,当所有人不断“求诸于外”将自我胜于和优于他人变为生命生活之目的,而真正的生命生活品质却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以致整个社会中人们内在生命生活质量降低。因为社会成员没有将更多的时间、金钱用在提升自我精神层次的学习阅读、文娱休闲、兴趣爱好等方面,虽然人们吃苦耐劳甚至不惜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去打拼,可人们在激烈的竞争中未必过得更悠然自得或有着更强的幸福感。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须要注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工作,这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唯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得以绵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长方能被经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而具有良好身心品质的社会成员所学习接受和内化,可以说离开了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无根”和“夹生”的,即使人们在形式上标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但也往往会流于形式而昙花一现。总之,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实践,要优先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积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不能因其所谓的于经济增长无益而加以抛弃,如果它们不断消逝也就意味着人们“良心”日渐被放逐,丢掷了一种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方面的价值规范,背离了一种人们经过了时间积淀才寻找到的维生发展之道,只有通过对彰显人性真善美之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方能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长有了基础,并因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滋养而更好地孕育生长。

(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文化创新动力

文化是流动的,其发展往往是继承与创新的结果,继承是对文化传统或文化精神的延续,创新则是对文化的改进与提升。如果文化发展缺失这两个方面的统一,那么其寿命是短暂的。何以这样言说?文化是人类主体意志能力的一种外化,是人类与周围世界环境互动过程中创生发展的,这里暗含着文化发展的一大特征,即动态性。当人类所依存的周围环境(自然、社会)有了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是渐进累积式的,而非一下子产生,面对变化人们会作出新的应对,这种应对也是局部式的,而非对原有适应系统的完全脱离,文化就在人们更好地协调与外在环境之关系的过程中而发展变化,其根本宗旨在于使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个体与个体)、人与自我(身心)形成和谐关系。那么,何谓和谐?其主旨并不在于一种事实状态的描述,更应凸显的是一种发生学意义上的互促,用著名学者潘光旦先生的话说是“位育”,“位者”乃事物之间“安其所”,“育”者则为相互之间形成的“遂其生”,此乃一切生命包括文化发展之大欲。[2]5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就是要把文化中“动的精神”激发出来,不断因时而动、随世运转地促进文化的自我更新,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体现时代精神的内容融入到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之中,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要求,也是在现代化、全球化背景下民族文化发展与时俱进的主动选择与调节。如果缺少这种“求变求新”的动力支撑,民族文化发展将难以向前。换言之,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正是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发展中具有的“创新”精神,积极促进民族文化融入现代化、全球化的时代进程中,在汲取诸如自由、民主、法治等价值的基础上来增强自我民族文化的活力,使得时代精神和传统文化精神较好地融汇在民族文化之中。

当然,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是,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离不开文化创新,没有民族文化的对外开放和不断学习吸收,民族文化发展精进是不可能的,但所谓的民族文化创新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如果仅仅是“有变化”的话,那就不存在民族文化危机之说。之所以要倡导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在于一方面民族文化所依赖的时空环境有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多元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民族文化要想获得提升,离不开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去了解学习主流文化知识、技术等,如此方能不断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民族文化要创新发展也与自身文化的“惰性”相关,文化发展一旦稳定下来,会影响到社会成员的心性、思维、价值等,甚至即使有些方面是一种“陋习”,可人们依然会沿袭它。“旧的事物尽管有很多问题,因为人们适应了,所以想法设法地保护它”[1]。无疑,这种“保护”不是我们上述所言及的传承,恰恰是文化创新所要打破的一种“定势”,它往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族地区的阻力所在,因为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公正等价值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并未成为人们的生命自觉。虽然在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基于人性自利之基础,人们可以在经验层面感知其“合理性”,却可能由于长期没有一个“濡化”过程,人们在实践层面还是以固有的文化思维、情感、价值来行事。因而,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在实践过程中,要积极倡导文化创新,使之成为一种动力去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时这种创新是有方向或价值取向的,而不仅仅也不应该只停留于“身体娱乐”和“经济创收”,进行诸如“广场舞”“旅游商品”层面,理应以人的身心和谐与精神品质提升为宗旨,将益于文明社会风气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借助于现代化科技手段、政府物力财力人力投入而使其进一步发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与民族道德精神守成提升

文化发展是相依互融共促的关系,发展和复兴文化“不是文化复古,而是文化更新;不是以传统文化替代现代文化,而是以传统文化辅助现代文化”[3]9。就民族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而言,民族文化要积极汲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体现时代精神的文明价值,并将自我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和自我民族个性的文化内容加以绵续,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文化方可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一)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道德守成意义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效果最终要内化在社会成员身心性命之中,而社会成员作为主体性存在,其身心性命结构是多元一体的,通常可划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知”要解决“对象”是什么的问题,人们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学习获得对它的认知,因了解掌握了“对象”之属性或规律而在实践中更加有效地行动,尤其反映在阐述、解决问题方面的逻辑性,它所体现的是人之认知“智力”,其在价值上追求的是“真”;“意”所要完成的是对认知“智力”的一种规范引导、控制调节,是在遵循“真”的基础上对人们偏离“真”之言行的规约,或是对人们“求真”言行的激励坚守,它所体现的是人之自裁调节之“德”,其在价值上追求的是“善”;“情”则是人们在展开认知和行动自律过程中投之以积极主动的情感情绪,促使人生选择中“德”或“善”的追求变为一种自觉,成为人们有着愉悦体验的人生选择,并以不同于他者的个性化方式体现,此则为“美”的生成。当然,“真善美”三者之间并非具有逻辑上的连续递进关系,“善”的不一定是“真”的,“美”的也不意味着是“善”的。但从理想或正义的角度而言,尤其是在处理社会资源、物质经济分配时,有必要遵循利己利人的“最大公约数”之真,同时兼顾少数人特殊需求之善,形成全体社会成员自由个性发挥之“幸福感”增强之美。因此,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行之有效,除了在生产领域加强整个社会的“求真”能力,通过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提高生产效率之外,也应加强社会的道德呵护,让社会成员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奠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长的基础,让明是非、讲法治、重诚信成为一种价值意识和思维心理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使其向着自由、法治、人道的现代文明努力[4]213,从而有力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繁荣进步。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离不开道德的支撑,那怎样才能促成人们道德品质和社会道德风气的向好呢?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起源于人类社会成员生产生活实践之中,是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确保社会有序发展而生成的处理各种关系之共同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它是人类社会成员在解决实践中的矛盾关系时而生发的,最终它也是服务于人们更好地解决矛盾关系的。正因如此,道德发展才具有相对稳定性、连续性的特征,其发展与社会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只有当社会处于转型或急剧变迁发展情态时,道德的稳定性、连续性才会受到冲击或发生,进而有着较为强烈的关于适应新时代新社会的道德困惑与呼声。但总体上人类社会发展是渐进式、累积式的,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形成的道德体系也具有很强的惯性,而且道德规范中的很多内容是人性基于对“真善美”的追求而生成的,诸如仁爱、诚信、自由、民主等价值是具有着普遍性的,它们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诉求。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重视传统道德文明的守成工作,这是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唯有社会成员将优秀传统道德价值传承下来,人们对生命生活价值意义有了一个基本的看法,确立起人类社会交往的基本价值规范和原则,才能使其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不迷失方向,而这恰恰是当下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大问题。虽然人们的物质经济较之以往有了更多的增长,但伴随物质经济增长而出现了人心“变坏了、浮躁了、膨胀了”的不良倾向,造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民族地区的严重分裂局面,出现诸如风气颓废、骄奢淫逸的攀比浪费以及贪逸恶劳、傲气自满的暴戾心态,严重影响着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文明和谐。

(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道德提升旨归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使得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并从未来民族地区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的战略考虑,当前务必重视民族地区的道德建设发展,把与时代精神相合的道德价值融化成人们的道德自觉,促使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让人们在敬业、友善、诚信地做事、做人中来实现富强、文明、和谐的中国梦,从而使社会成员过上身心两宜的幸福美好生活。可以说,当前民族地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产生活的发展过程中,道德建设至关重要,它既涉及到一个社会、地域、民族发展可持续和谐性方向问题,也涉及到一个村落、家庭、个人生产生活幸福美满的具体性问题,原因就在于真正成就或推动社会的不断文明精进与人们的道德意识、能力水平有密切关系,科学技术虽然是第一生产力,它在认识、控制和利用自然规律基础上的确能有力地推进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并能不断改进和提升人们物质生活环境条件,但显然这些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物”的存在,甚至其本身也是在人的素质能力提升之下的外化结果,因此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核心应在于“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才是目的,如果人自身在社会发展中丧失了“人之本质”,则即使物质经济不断上升也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生活就会是美好的,因为少了道德的调节、自律,人们会将自身生命引向为物质性的存在,而缺失了价值意义关怀的生命主体极易滑向工具化泥淖中而引致社会生活的混乱,如果人的发展出了问题,人之道德发展存在缺陷,则由人主导的社会发展会出现诸多不良现象。总之,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离不开良好的道德基础,道德作为人之本质的重要表征,它通过道德自律之生命主体在追求美好和谐的道路上不断拓展着“真善美”的内涵,并逐渐把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文明等价值内化自觉,将其变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生命存在方式。如此,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因人的改变、人的能力提升和心性澄明而能得以长足绵延精进。

当然,民族地区也得不断加快物质经济建设步伐,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族地区发展要走的是“经济先行”之路,而缺乏一种综合性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战略考量,忽视民族地区文化和道德建设对社会成员生活所具有的重要价值意义。具体来看,正因为作为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矛盾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未能成为人们自觉意识和行动实践,以致当前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着诸如“留守”“空巢”“土地荒芜”“攀比计较”“赌博风盛”“水污染”“教育颓废”等各种问题,而且社会成员在不断的“比拼竞争”中建设好了村落漂亮的“房子”,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车子”,可谦让、宽容、真诚、勤俭、友爱等品质却不断远离于人们的生活之中,以代之的是争强好胜,一言不合就大动干戈。另则,尤为须要一提的是,民族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一股“轻视教育”之风,以往社会中“尊师重道”的传统已不复存在,一个接受了良好教育却在物质经济上收入平平者往往成为社会成员投以“风凉话”的对象,有钱就是“老大”已然成为人们心中的价值尺度。[5]196—224显然,在国家政府部门不断加大民族地区建设投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的当下,民族地区道德建设刻不容缓,只有不断通过完善和提升教育的服务质量水平,激发人们的学习热情,倡导在继承勤劳、善良等民族传统道德价值基础上,把法治、公正、平等、民主等现代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形成民族地区优良的道德风尚,促使人们在道德自律下努力营造富足、文明的美好生活。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与民族教育人文环境

文化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具象与表征,道德是身处在文化中的人们自觉的精神生命之凝缩,民族地区发展只有奠基在“文化成事”与“道德成人”统一的基础上,社会成员才会积极努力地去发展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经济生活,同时又不会被“名利”所捆绑控制而迷失心向,真正能够实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引导文化资源开发,注重教育意义转化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离不开文化的滋养,它不可能仅仅以一种理论宣传或认知理解的方式来完成人们对它的认同与践行,有必要通过让“文化活起来”的方式影响社会成员的身心发展,从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育”在人们具体的生产生活之中。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积极引导文化资源开发,通过政府扶持和民间参与相结合的形式,采取“实体式”文化项目和“虚拟式”文化媒介并行之路进行文化建设,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人们喜闻乐见的面貌呈现出来,并以浸润人心的内容、过程、形式回归到人们的生活之中,“让它回归民间回归本土,让它成为我们的文化风景而非文化负担”[6]332—333。换言之,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来展开的,传承与创新文化的共同目的在于把优秀的人类精神价值加以存续、提升和普及,而这离不开“文化成事”的过程,也即让文化活在民间或人们生命里,通过文化活动之参与而实现文化精神之熏陶。然而,当前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在不断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如社会层面文化建设“旅游景观化”、民间文化建设的“娱乐化”现象比较突出,其所产生的影响在于“旅游景观化”往往导致文化远离了人们的生活,成为一种“景点”须得社会成员去“消费”,文化与人的“亲近融合”被“绝缘了”,而这恰恰背离了文化之目的意义,“文化是干什么的呢?我认为,文化是为了让人更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更深入一步下去,就是要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一个艺术化的世界。也就是说,在物质丰富的基础上,在追求一个美好的精神世界”[7]17,无疑,“旅游景观化”文化建设从目的和实际效用来看未必起到如此意义,更多演化为赢利目的之实现或消费消闲之;“娱乐化”则是民族文化被简化为一种“广场舞或文艺表演”,虽对于活动者不乏有着消除身心疲劳、利于健康的作用,但无疑与“美好的世界”“艺术化的世界”实有距离,甚或往相反的方向发展,成为仅仅满足感官和身份名利表现之手段,业已失去了陶冶和净化心灵的化育作用。因此,当前民族地区一方面要积极进行文化资源开发,以确保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发展,一方面更应关注开发的社会效益,即文化资源开发要满足社会成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要能让所开发的文化产品服务于人精神生命的叩击和滋养,使其回归到人的生活中,实现“以文化人”的教育意义。

(二)加大文化设施服务,凸显学习启蒙环境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最终目的是要“成人成己”,是要把民族地区社会成员培养成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文明发展的时代公民。而这一目的之实现,从其培育形式而言,有必要通过解放人们的“身心”之途来达成,把社会成员生命视野、生命经验加以拓展丰富,让他们在从事农业劳作之余有着参与“闲暇文化”活动的实践,包括体育健身、学习阅读、技能培训以及各种文娱项目的参与,让其生命有了“活跃”的多元“刺激”,而不把心思用于“赌博”“吃喝”等不良活动上。因此,针对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村落精神文明建设的“虚弱”,以及社会成员生活价值的功利化的现实状况,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必须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服务,让人们有学习娱乐的空间场所和资源环境可供“参与”,不至于像有些社会成员所说的“除了打麻将”,没有其他可进行的“娱乐”活动。不可否认,当前民族地区特别是乡村文化设施服务是匮乏的,虽然人们的居住、交通、生产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但作为社会成员公共文化精神生活则处于匮乏或羸弱状态,不少社会成员空闲之余往往或“蜷缩于家”看“情爱、宫廷、枪战”一类的电视剧(这虽不能说有何问题,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仅停留于此却是个问题),或集中于“麻将馆”聚赌,此种现象虽不能说是民族地区乡村生活的常态,但也的确是当下普遍存在的具有十分严重负面影响的村落社会问题。那么,如何才能改变这一局面,是不是要等社会成员或村落物质经济有了更大发展以后再来加以关注?或是以在文化设施上投入了物力财力后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为由而放弃对其的持续关注?对此,显然不能仅仅以急功近利的思维和心态来对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效益进行评判,理应从民族地区长远文明和谐发展的战略眼光来做好应对工作,尽管这种打基础的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一时收效甚微,但只要方向是对的,只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打扎实了,就应该一步一步地打牢基础,为民族地区社会成员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让他们通过“强身健体、学习阅读”等文化活动的融入,逐渐恢复、发扬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并经学习教育而养成勤学好思的文化风气,从而其投入生产生活才能做到“静心笃行”,而不会让“赌博、奢侈、贪欲”等占据和支配了自我生命,使得自我人性能力和境界变得萎靡和萎缩。

(三)夯实文化制度规范,孕育平实创业风气

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夯实文化制度规范,特别是要加强社会生活中一些不良风气的治理,对盛行于民族村落的赌博活动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监督和整顿,改变人们因物质经济生活向好之后滋生的好逸恶劳的习性,促使社会成员有效积聚和使用财富资本,而不似一部分家庭“年年劳作年年无钱”。另则,全社会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当下,尤其要重视民族地区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培养,不能用“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口号来诱导人们盲目地进行所谓的“创业创新”,而应积极鼓励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勤劳务实,在对待工作和生活上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不断在“精益求精”中实现工作成就的突破和生活质量的蒸蒸日上,也就是在平实劳作中彰显不普通的人生事业。然而,当前民族地区在不断追赶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经济发展步伐,尤其是近年来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越来越多的人们涌向城市去追逐财富梦,这本无可厚非,且它也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一个问题,但面对问题无动于衷或任其恶化,那是不该和不对的,因为它涉及到人们如何才能更好适应和引领民族地区可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重大命题。所以,未来民族地区发展要“走得好”和“走得远”,必须以具有着良好身心能力素质的社会成员为基础,从价值意识来看需要他们转变“金钱物质至上”观念,重视生命生活本身的重要性和美好,本着勤劳致富、诚恳做人原则来进行生命生活实践展演;从素质能力来看需要他们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重视科学及技术在生产劳作中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学习之风气和终身学习之习惯来拓宽物质财富创造空间和渠道,并养成建立在学习反思基础上的创新品质和能力。总之,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接地气”的,要从规范社会制度、法治道德意识自觉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展开对社会成员身心素质能力的培养、熏陶、训练等,促使其形成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和适应现代社会的生存发展能力,从而真正在“文化成事”与“道德成人”统一的基础上将个人、社会和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民族地区发展和社会成员生产生活之中。

[1] 刘道玉.自由是教育的灵魂[EB/OL].http://edu.qq.com/a/20121207/000326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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