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民营企业融资保障制度的完善
2017-04-14阮强家
□阮强家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13)
市场经济下民营企业融资保障制度的完善
□阮强家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13)
现如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竞争加大。民营企业因其所走道路所具有的灵活性和自身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发展迅速,但无可避免地会不断出现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发展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进行平等的法律保护也是当今建设法制中国的重要经济基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必须集齐各方力量,发挥政府、社会、银行和民营企业各方面的作用,采取多方面合作,多角度进行的措施,才能有效地逐步解决这一难题。
市场经济;民营企业;融资保障
1 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长久以来,民营企业一直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在现如今市场经济中的情况并没有在好转。民营企业的个体性和特殊性导致了其不稳定性,高危险性高风险性,虽然在后续多渠道多方式的资金注入的情况下,仍然是不够理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因体系化的缺失而无法改善,越发困难。究其原因,存在内外源融资比例不平衡。一,外援融资渠道过于狭窄。外源多半指银行,信托资金等与民营企业的融资。中小型民营企业要求依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但由于我国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并无法满足各类型企业的融资请求。因此民营企业难以获得运行下去的资本。二,内源融资所占比例多大。内源融资多半是社会民间组织通过集会所召集的资金,其份额大,资金所占相对份额也大,能保证内源融资的资金运行。但很难通过融资就直接能补全其运营的资本,再者,民营经济在信贷市场上所占份额较小,与大企业相比,中小型民营企业市场份额存在着许多劣势,税收少,资金小,无法得到国家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国家长期片面偏向发展国有经济。而我国在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对不完善,导致市场经济结构不平衡。而这样片面的偏向造成国有企业,造成大企业资金的大量汇集,挤占本应该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市场份额,造成民营企业一直处在恶性循环的恶圈当中,无法得到任何改善,反而破坏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如若能够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有利于引进创新人才,吸收劳动型劳动力,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民营企业向第三产业转化,提高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提高竞争力,具有强大的实践意义。
2 完善民营企业融资保障制度的建议
2.1 为民间借贷机构创建门槛,完善市场规则
从经济层面上来讲,要构建并逐渐放宽对民间借贷机构的限制,允许民间借贷机构在合法合理的要求下发挥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对于自发组织形成的民间借贷机构要给予自由的空间,让其在法律的保障下自由发展,从而形成强大的竞争力。为民间借贷机构创建准入门槛需要一定的时间空间和法律保障,否则,也会冲击和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不断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和遵循两个原则:一,合理定位原则,杜绝非法资金的进入,扰乱市场经济,组建和发展合法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二,谨慎原则,立法现行下,力求稳定地发展民间借贷机构,为以后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
2.2 建立风险防范系统和及时救济制度
从金融风险层面上来讲,专业的危机测评机构,与所相关的管理责任部门相辅相成,其作用是能及时监测和评估各种内外风险,从而分析出化解危机和解决的方案,提出及时救济的应对措施。风险防范系统对民间借贷形成的监管,可以提高民间融资所拥资本的安全系数,降低金融风险。积极稳定地推进民营企业的融资进度,确保民间融资资金的安全性,应建立专属于某一民营个业的进行账户,然后再进行时时的监管和分析,确保账户的安全,更好地发挥专属作用。另外,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额度也必须规范化,法制化,记录化。申批制度有利于更好地记录在案,以防风险。
2.3 防止贷款诈骗,建立借贷信用档案
从民间借贷特点层面上说,建立借贷信用制度,遏制“短贷长用”,杜绝企业恶意拖延还贷。民营企业要想在融资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就不能孤注一掷,应该广撒网,广捞鱼。民间借贷流通的资金都是以逐利为目的,这是其融资的本质。民间融资的本质和特点正是如此,也是为了进行低成本的融资来创造高收益,从而获得更多民营企业发展的流通资金,环环相扣,是民间借贷的显著特点。民间借贷集资,往往略涨于银行的年、月利率,因为民间借贷是建立在高利息,高回收率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民营企业要想融资,就不能打持久战,因为无法承爱这种民间融资带来的成本利息,一定不能有丝毫的长期使用的想法。所以,民营企业在融资时要放大双眼,看清眼前利益,以免被过高的利益冲晕了头,带跑了方向,以致无法还贷,酿成大错。所以,建立借贷信用档案,是有一定的实践前景和意义的。
2.4 防止民间借贷额在公司总负债资产中占多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大小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如何维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的重要方法是适度负债。适度负债将负债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在中小企业总资产比例安全值范围之内,此举能够有效地确保融资资金的稳定和安全。如若一个企业发展中出现了过度负债,那么其融资资金已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企业发展前景存在巨大的风险。同样,伴随着风险极高的因素,因此要求企业提高在较短时间内还债能力,其原因还有民间借贷的时限短,利率负担大,无法增大民间融资款额的比重。因此在制定法律时,就得考虑设置一个合理的数字,使得民间借贷在总负债总资产的份额在法律和现实生活中是合理的,并需要其通过政府工作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在此前提下,才能合法地进行任何资金融通活动,以确保资金安全。
2.5 提供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我国担保机构体系安全性和稳定性,完善民营企业进行民间融资所需《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渐成雏形是多亏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让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方向有了政策的正确领导,增加了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安全性。重新汇总现有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的资源是当前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一大重点,为的是能够快速组建信用担保体系,使得这个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有据可依、有理可信、有情可循,以期能够推动和规范各类担保机构的自我管理和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协调。实现这一目的,应该做到一方面坚持贯策政府下达的方针和政策,获得政府支持;另一方面,也要顾及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促使民营企业认识到建立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担保机构体系,政府扶持,确保在资金、运营方面,能够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从而促进民间融资的有效性,进一步鼓励民间合法融资。另外,保证其市场化运营的独立性,政府应该要适当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行政干预。二、坚持风险控制原则。民间融资其特点和本质决定其风险性,也间接决定了担保行业的高危型。为保证其资金的安全,必须加强其进行风险管理的意识。做好建立担保体系之后的反馈和监督工作,以便防止民间借贷机构在接受了担保之后,减轻了对民营企业的借贷还款监督工作;而且还应加强贷款企业的风险危机意识,以便以后的维权做好万全的准备。
目前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一个成熟的阶段,但是却缺乏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体系化的融资体系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做参考。构建融资体系和法律保障制度有助于民营企业在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实现融资体系化、制度化、法律化。融资渠道更加法制化。能使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融资手段在法律制约下之内渐渐制度化,以便更好地为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融资服务。
1004-7026(2017)08-0022-02
F275
A
阮强家(1996.7-),男,福建省宁德市,本科;专业(双学位):工程管理&金融学 。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