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及其运作逻辑
——对一个内在动力机制的揭示
2017-04-14吴娅丹
吴娅丹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0)
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及其运作逻辑
——对一个内在动力机制的揭示
吴娅丹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0)
支撑与推动城市更新的不仅是一套“技术系统”,也包括一套“价值系统”。对这套价值体系的构成及其运作逻辑的探讨,有助于对其背后的一个内在动力机制予以揭示。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主要由生命支持力、社会活力、控制与秩序、经济收益、精神价值和适应力这六个维度及下属指标构成。而它的实际运作,则还需考虑作为价值实践主体的政府、投资方、专家和使用者,如何根据权重取向、可操作性取向、可证性取向和显示性取向,对以上价值维度和指标进行取舍与具体实践。因此,城市更新价值构成要素的多维度、实践主体的多元性和价值取向的多样性交织作用,决定了其运作逻辑具有选择、斗争和建构特征。
城市更新;动力机制;价值系统;旧城改造;评价指标与体系
在高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更新已是一种为人所熟悉的城市景观。粗略估算,我国有六百余座城市和几千个县镇都面临或正在经历着有规模的城市内部空间再造,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社会变动和城市问题。学界对此的研究倾向于以经验研究为主而将理论研究“悬置”,难以满足城市更新研究成果的指导性与适用性需求。本文意图在构建城市更新的一般性理论方面展开探索,而切入点在于去理解一个起点性问题——城市更新实践的内在动力和它们存在的理由: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城市更新?城市更新的目标何在?又是什么影响着实现目标的进程和效果?这些提问使得价值标准凸显为一个重要焦点,因为聚落形态的生产总是人的企图和价值取向的结果,尤其在需要对“旧”进行否定而对“新”加以推崇的决策中,“价值”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统领性要素、一个深层并持久的动力源。因此,本文将把“价值取向”定位成城市更新的一个本质的内驱力,在梳理关于城市价值理论来源的基础上,探索城市更新的核心价值体系;并从内部价值取向和外部实践主体两个层面,分析这些价值要素在城市更新中的实际运作逻辑,从而尝试把城市更新的一套内在动力机制勾勒出来。
一、价值来源:关于城市本源的认知及启示
(一)作为生态聚落的城市
社会学视野里,最令人熟悉的城市注解恐怕是伴随着乡村的意义而生的,城市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种与乡村相异、具有都市特征的聚居实体和聚落形态。它与“乡村”一起被纳入到一个关于人类定居模式的连续统中,按照其类型由低到高和其规模从小到大的序列,乡村被放置于较低的一端,而城市则处于较高的一端,二者共生相对,互为存在的条件[1]。说得更直白一些,城市其实就是科特金意指的从自然中分离独立出来的新型人类家园[2]前言1,其本源就是一种因生存需要而产生的“生态聚落”,它的许多特征和其他功能恐怕只能被看作是这一意义的附属品而已。一些考古学的历史资料同样支持了这一看法①考古资料表明,美索不达米亚的古老城市大多建址于大型台地上,以避免周期性洪水的袭击。上古时代的城市在洪水到来时充当了抗御没顶之灾的主要工具。参见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页。。正如洛杉矶市政厅外墙上亚里士多德的一句铭文所昭示,“城市出现是为了保护生命,它让生活变得美好”[3]63,这正是城市的本质所在。
(二)作为文化之源的城市
从文化的视野去理解城市的涵义与价值,是城市研究中另一个具有影响的学术传统。著名的城市规划思想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及其追随者们,已经从不同的面向对此作出了阐明。通过对“死亡之城”的论述①芒福德认为城市的先驱和形成核心是祖先的洞穴和墓地构成的死亡之城。敬畏和忧惧死亡的心理使游动的人类周期性地回到祖先的安葬地祭拜,这促成了连续性聚落的形成。参见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5、9页。,他们把对城市起源动力的理解从实际的生活需要转向一种基于古代祭祀礼俗或原始宗教信仰的文化力量,使得城市的意义从其诞生时起就与一种神圣的和富于价值的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不仅是起源,城市这个人造环境的发展变迁也被看作与人类文化的累积和进化历程保持着高度一致的步调,成为人类文明的象征与标志[4]导言5。更进一步,城市不仅是文化的容器与结晶,更是新文明的孕育所,它通过吸引、融合、传播和创新文化,孕育出“面目一新的男男女女”[4]译者的话4。言下之意,引导与教化人类子民,也是城市价值与历史使命不可剥离的部分。按照这种理解,文化已融入城市的血液,成为城市的生命支撑和灵魂归属,并表达了城市的深层本质。
(三)作为权力之地的城市
大量的城市理论还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统治与权力议题。远古城市形态已充分地表明,早期城市是统治与权力的反映和结果②远古城市有十分相似的城市模式。对外,城市在四周垒砌城墙和瞭望台,防御外敌入侵,保护人民和财产;对内,城市存在一个制度化的统治阶级控制着经济资源和劳动人口,维持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参见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城市的占地、布局、建筑类别与形式,无一不服务于巩固统治、彰显与颂扬权力的诉求,城市作为“一个由上层阶级控制和打造的政治与管理中心”的形象深入人心。还有研究者直接论证了王权制度在城市由村落演变而来的整个历史中都发挥着绝对主导的作用[5]38。随着城市的现代变迁,城市统治和权力的重心也发生了由外向内的转移,城市作为一种对外防御与扩张的武器的涵义在消退,而它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与场所的意涵却日益丰满。步入工业时代后,早期城市的面貌与特性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彻底颠覆和重新书写,城市成为资本主义统治的重要阵地和卓越成果,也变身为贫富对立和阶级冲突的集中场。更有甚言,城市建造已然成为一种重要的阶级排斥手段③这些论断在马克思、恩格斯所著的《资本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论住宅问题》等文献中都有所提及。,而城市也逐步演化为一种为“权力的再生产”服务的空间体系。此中,种族主义、性别、日常生活实践等元素被纳入到城市权力分析中,一些与平等、管控、斗争、社会变革相关的城市政治意义得以凸显。
(四)作为市场之所的城市
还有一种揭示城市本源的路径也十分引人注目。包括韦伯在内的研究者强调了城市的经济概念,认为城市的重要特性在于它是一个“市场中心”,由此支撑的交换构成了当地居民的生计和需求满足的实质内容。在这个意义上,城市本质上就是一个以商贸为生的“市场聚落”或“市场社区”,而非以农耕为生的“自然聚落”[6]1376~1377。秉承这一思路,把城市当作经济活动的动力来源的分析模式逐渐占据了现代城市理论的主导。城市被看作是一个为生产、分配、消费物质产品而提供的某种特殊空间,它既是资源本身,也是一个便利的场所,在这里,人们追求用最佳的方式实现生产和分配效率的最高。因此,对城市的改善,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城市建设者以改善使用劳动力、原材料、信息和资金等的方法,竭尽全力增大经济价值。同时交通运输与通讯效率也被看作是城市最有用的部分之一。
二、价值构成:城市更新的价值维度及指标
以上关于城市本源的认知理论,实际上提供了寻找城市更新价值标准的有效指路牌。本文以此为主体框架,适当拆分或补充,建构起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它至少包括以下六个维度,而每个维度不仅与主要的城市认知相对应,也可以用一组更明确的价值指标予以解释。
(一)生命支持力
如果城市首先是一个容纳人类存在与发展的聚落,那么它对栖息者的生命支持力就是一个重要的价值维度,主要是指外在的城市环境能较好地保证种族的生存和延续的能力。好的城市更新应该是对生命支持力的强化与推进,重塑更健康、更安全与舒适的生存空间。这样的空间至少需要在三个指标方面满足诉求:(1)供给力,能提供足够量的自然生存条件,如多样化生命所需的空气、水、食物、能源、生产或活动场所等;(2)安全性,能保证聚落环境没有疾病、污染、灾害和恶意攻击的威胁,安全度高,人们信任它并且没有恐惧感;(3)协调性,生存空间配合自然韵律,又与栖息群体的生理需求及机能特征相协调,给人自然、舒适、宜人的环境感受。社会进步并不能掩盖生存危机,有时这种进步甚至是用生存去冒险而换来的。正因如此,环境供给的持久力和安全性,以及发展个体(身体与心理)健康与适宜感的知识与方法,才又重新成为的重要议题。
(二)社会活力
城市生态的质量还涉及到人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相处交往的形态与品质。一个理想的城市生态环境,在令人心仪的物质外壳下,应该具有一种活跃而和谐的社会设置与氛围,以满足人群展开社会化活动与互动的需求。社会活力就被用来概括这一方面的内容,我们用它来审视城市环境能容纳、引导、鼓励并创造这些社会行动的能力。它可以由以下价值指标加以诠释:(1)活跃性,社会活动与社会交往在符合人性的物质、组织及制度供给的支持下,呈现出健康愉悦的气氛和多样化的形态;(2)可及性,居住群体能方便地接触到其他人和各种生活设施,参与社会活动,享用社会服务,去某些特定的地方,以及获取重要的信息与流动渠道;(3)交融性,社会群体多样,却能不受限制地互动,彼此关爱,友好相处。显然,社会活力是现代都市的一个最基本的优势,人们已经意识到扩展这种优势必须从增加城市环境的选择性入手。可是城市环境的社会活力与其可及程度之间的密切关系,虽十分重要却仍处于隐匿或被忽视的位置。实际上,对城市环境在社会活动、服务、交往和流动等方面的可及范围与分配方式的优化、再造,也应该是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成就。
(三)控制与秩序
“控制与秩序”价值来源于城市的“权力”意涵。作为空间领地的城市不能缺少规范与控制。在宏观层面,这个价值维度涉及到对地区及其人民的统治和对政治权力与声望的维护;在中观层面,它囊括了城市区域规划与管理的过程与技术;而在微观层面,它可能与居住者对城市空间的占有、挪用、使用和改造活动有关。总体而言,这一维度的价值包括:(1)稳定性,既指从控制的效果而言能实现城市生活的平稳推进和有序发展,也指控制系统本身确定而明晰,人们能够了解和预测它并获得行动的依据和心理的安定;(2)公平性,在对秩序的掌控过程中,同时给予市民公平的选择和创造的机会,以及充分满足个性和能发挥个人潜能的生活方式;(3)整合性,不仅指控制与监管手段的复合使用,更注重对不同层级的不同主体(国家、地区、社区和居住者本身等)的控制权利的容纳与整合。城市更新的启动往往意味着要偏离聚落的自然生长轨迹,从而置身于更加复杂的空间管控问题中。当权者的政治掌控力无疑会受到考验,但就当前而言,受到更大挑战的不是政治权力的能量而是城市治理机构的理念与技艺。有价值的控制能激发统治者的责任感并使大众的空间管理能力得以训练和施展,而有价值的秩序则存在于控制与使用的平衡与和谐状态中。
(四)经济收益
按照城市是一个特殊经济场域的假设,经济繁荣显然是城市价值与优越性的另一个基石。然而,仅从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一系列冰冷的经济学数据,仍无法勾勒出一个美好城市环境所真正需要的经济图景。应该看到,整体-区域思维、可持续的愿望和基于城市生活的经济评价,也需要融合到城市经济更新的动力与方案中。具体来讲这一维度包括:(1)效率,指有效地使用资源,组织城市的生产、运输、贸易与分配,最大程度地增加城市收入,消除居民贫困;(2)匹配性,区域内经济生产与活动的开展,具有与周围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人群构成、区域意义及定位等)和谐匹配的特性;(3)多样性,城市区域具有一种品质,能容纳、整合并创造多种经济资源以实现经济样态与经济活动的多样并存与发展。这种细化城市更新之经济价值的思路,实际上试图突破“经济收益利润化”的单向度衡量方法,从而在城市更新语境中重构经济收益的涵义和内容。城市更新所要取得的收益不仅是区域利润的增加、贫困的缩减和就业率的提升,更在于改善区域作为一个城市(或者更大空间范围)经济节点的效能,同时增进区域作为一个人群栖息地对不同群体的多层级经济活动的支持。
(五)精神价值
对城市文化意涵的阐释有助于形成这样的认识:城市应该能创造一个环境,表现并加强它与居住者的精神沟通和互动交流。衡量指标主要有:(1)感知性,环境中的物质设置能充分调动人们的感官能力,从而明确而有效地辨认和知觉这个地方;(2)象征性,物质空间环境中蕴含与意义和价值有关的符号和载体,能唤起与居住者在文化、心理和精神层面的互通和交互影响;(3)历史性,尊重、保留和创造地方的历史感与文化,使人能了解和想象环境中所包含的更广泛的时间和空间世界;(4)场所性,为居住者的情感归属、心理认同和行为引导提供渠道与机会,把人类和他们所属的地方紧密而深沉地联系在一起。城市的精神与文化品质对人类的生活感受、情感体验和思维想象力具有独特的影响,并直接决定了聚落的质量和它受到喜爱的程度。在建造一个更好城市的规划中,精神与文化是最具成长空间的一个要素,也是城市更新过程中尤其需要保留、增促甚至是重构的城市价值。
(六)适应力
城市更新是一项联系历史与未来的改造运动,人们往往希望被改造的历史空间能更灵活、更富有弹性地适应当下和未来生活的需要。这时,强调“发展与变动价值”的“适应力”就成为一个必须考虑的价值维度,它指涉的是城市空间及其更新方案对历史与未来的考量和处置能力。在“面向过去”和“面向未来”两个方向上,可各用一个指标加以衡量:(1)可操作性,基于历史和现有条件与状况的评估,用可操控的最小代价实现空间形态及用途变动的程度;(2)调整弹性,空间环境能实现未来的自我完善、逐步改进甚至是实现逆转或复原到初始状态的程度。日益多变的现代生活特质和日益强烈的可持续发展诉求强化了城市更新适应性的价值。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历史的容纳和对未来的创造并不是完全对立和割裂开的,最好的适应性应该是达到二者的平衡最优状态,用最少的改动为未来预留更机动的发展空间。
(表1)城市更新价值系统的构成
三、价值运作:内在取向与外部实践
以上试图形成一个对城市更新而言具有指示意义,能代表公众利益和公共价值的理想价值系统。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城市更新却并不总是表现出实现这些理想价值的意图和努力,它究竟倾向于哪些价值,实现了哪些价值,还受到一套运作逻辑的牵制和影响。可以从价值体系的内在取向划分和外部实践主体两个层面对价值的运作逻辑予以理解。
(一)价值体系的内在取向类型及其差异
价值系统内部的各构成要素不仅来自于不同的维度,还存在一些属性差异。某些重要的属性差异将对城市更新实践环节中人们实际选择这些价值的偏好和趋势产生影响。
1.权重取向。从理论上难以作出重要性区分的价值指标,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赋予了不同的权重意义,由此价值系统的各个指标可分为强势价值和弱势价值两类。显而易见的是,被广泛认为更加重要、更加迫切希望实现的价值占据了强势地位,更容易在城市更新中得到贯彻和执行。而被怀疑的、尚待验证的或者没有获得一致认可的弱势价值,就会成为被忽略、放弃或者牺牲的部分。可见对这些价值的赋权结果与人们对价值目标本身的理解、判断和认同之间有直接而紧密的关联。
2.可操作性取向。除了权重不同,价值标准还存在着可操作性意义上的差别。那些被视作可以促使形成实际的城市政策、管理程序或者改造行动的价值,我们可称之为“现实价值”,它们较高的可操作性会鼓励人们在城市更新中对它们的追求;还有一些价值不是不值得强调,而是按照现实的情形来说,它们更多地显示出乌托邦色彩,是一些与“遥远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理想和梦想关联的“期望价值”。很多时候,这类期望价值指涉了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却很容易自行隐没在城市更新的目标中,即使偶尔出现也是以“希望性”和“建设性”口吻对政策加以平衡与修饰。与社会活力和政治控制维度相关的诸多价值目标,如实现社会平等、扩大居民对生存区域的自我控制等等,都可视作期望价值的范畴。
3.可证性取向。即使被认为同样重要,有些价值目标的达成效果是可以被证实的,通过考察城市形态的改善或某些可测评的城市功能的提升便可了解大概,这类价值可称为“有形价值”;可还有一些价值则在验证上存在相对的难度,至少可视的城市形态和当前的评价体系难以把它们说明白,或者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统一结论,我们可称之为“无形价值”。以生命支持力维度下的各项指标为例,“减少污染”、“改善环境的卫生状况”等安全性指标就是有形价值指标;而“增强环境对居民需求的满足”、“建造更宜人的环境”等协调性指标就归属于“无形价值”。一般而言,“有形价值”相较于“无形价值”会更多地出现在城市更新的政策与目标中。
4.显示性取向。不是所有的价值都是“显而易见”或者“公布于众”的。通常,一套价值系统中存在一些指标,它们非常明确地传达出真实的目标或意图,这类价值便是“显性价值”;可当一些价值目标或政策意图不想或者没法被公众或某些群体知晓时,这类价值便是“隐性价值”。值得注意的是,价值指标的显示性特征增加了价值取向的迷惑性。被频繁写进政策目标的“显性价值”并不总能代表真实的价值取向,因为某些价值可能只是由于认知所限尚未被意识到;也可能某些价值已经被发掘,而且实现它的愿望也很强烈,却需要以避而不谈的方式予以隐藏和淡化,或者借用一些更能被接受、被期待的外衣以显性价值的形式表达出来,例如强化区域统治和控制、获取经济利益、将贫困人群隔离于特定城市区域等。
(二)价值体系的外部实践主体及其影响
城市更新中的价值是由各不相同的主体来创造和实践的,他们之间力量的消长和斗争方式,对价值运作的实际导向影响巨大。
1.国家政权。无论什么性质的社会,国家政权的价值与利益的伸张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都具有显著的表现形式。国家不仅掌握着诸如交通、通讯、给排水系统、历史环境保护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策划与建设,还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税收补贴等政策对城市的空间型构与使用规则进行调节和控制。然而,国家政权体系内部也是分层级的,这使得“中央-地方”的权力分配与决策模式,以及由它们所带来的不同层级间的配合、摩擦甚至对抗的过程,都会对城市更新价值实践的最终走向产生实质影响。另外也须看到,国家机器的目标和意志不是仅仅依托合法化规则与政策这样的强硬措施,它们也通过控制舆论、激励和引导其他社会资源(如引导捐赠基金等私人资金的资助、动员专家和地方领袖)等间接柔和的方式得以贯彻和强化。
2.投资者。许多的城市更新项目是由经济利益驱动下的投资者发起或参与的,因此他们有较大的机会把自身的目标转化成整个项目追求的价值。这些投资者可能是为投资创建条件的大财团,对投资地点和投资内容作出决策的大公司,或者清除和改造一个城市区域的发展商。在当今资本化浪潮涌动的城市中,这股力量十分强大,有时连国家意志也不得不屈从和妥协。可这一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群体却是典型的单一目标者,他们很少关心提高利润之外城市的整体发展趋势和综合需要。
3.专家系统。安东尼·吉登斯说专家系统指的是由技术成就和专业队伍所组成的体系。因为城市更新的问题如此复杂,价值标准如此微妙,确定其实施方案的工作是如此专业和细致,因此人们相信经过良好训练的专业人士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这些专家可能是建筑师、规划师、交通技术人员和其他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决策精英,他们关于城市的理论、思想、价值和技能,经常可以转化为某个城市更新项目的核心内容。然而专家系统的独特之处在于专业人士的角色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项目中他们可以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言;在不同的决策阶段,他们也可以在信息员、倡导者、方案设计师,以及公共规划师等角色中自由转换。这种多重角色与责任的定位,既是专家系统的优势,也很令人担忧。更何况,诚如吉登斯已经指出的那样,专家系统的重大局限还在于专业知识与技能本身的合理性也可能遭到质疑。
4.使用者。城市的使用者是改变城市空间的另一股力量,而且其增长势头明显。个人、家庭、种族、邻里,或者有共同命运与志向的团体,都可以成为这个价值实践主体的构成部分。他们的价值目标与主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到表达甚至实现,如投票支持或反对相关的更新议案、在与规划有关的公共听证会上表达主张和愿望、通过书信和面谈向有关部门表达意见,以及直接组织抗议、游行、抵抗、谈判等联合行动。这些行动既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以组织的形式发生,或者更广泛地借助专家、保护者和其他市民团体与媒体的支持;既可能是一种应激的和缺乏深思熟虑的反应,也可能充满策略和心机。
四、小结与讨论:城市更新价值系统的运作逻辑
城市的更新,并不能简单理解成是一个清理或者修补城市衰败部分的项目,或者是地方管理者借助投资人与开发商之力而采取的政治经济振兴策略。想要强调的是,某种意义上,城市更新的内在本质之一是我们关于城市生活及其憧憬的价值再造与价值实践。城市更新外在的启动、规划以及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实质都在受到一套内在的价值系统持续不断地推动、引导与牵制;城市更新的过程及最终图景,也正是这套价值动力机制的物质再现。面对当前城市更新研究陷于“技术系统”争论难以自拔的风险,对更新的价值系统进行发掘和分析就成为必要和具有了意义。我们相信它不仅能在理论层面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以促进我们对城市更新认知与解释的深度、理性与想象,也能直接给实践层面上“技术系统”的完善与提升带来启发和收益。
当然,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不是静止的,正如本文试图呈现的那样,它是一个多元的动态系统,并且由一套自身逻辑支撑运作。首先就价值体系的静态构成而言,通过追溯关于城市本源的普遍理解和一般意义,设计和开展一个合情合理的城市更新项目,尽管难免有所偏重,但至少应该涉及到生命支持力、社会活力、控制与秩序、经济收益、精神价值和适应力这六个价值维度内目标的达成。然而在价值实践阶段,城市更新的不同实践主体(政府、投资方、专家和使用者),又带着各自的角色、境遇和知识储备印记,根据不同的价值取向(权重取向、可操作性取向、可证性取向和显示性取向)把一部分价值维度及指标甄选出来,并使其得以实现。可见,在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内部,其构成要素的多维度、价值取向的多样性和实践主体的多元性,必将导致价值系统发挥作用时会引发多种辨认、协商、合作与斗争的过程。每套城市更新的成果,都可视作是一套在城市价值的理想框架下展开选择和斗争的价值实践的产物。因此,城市更新的价值系统的动态运作逻辑,就不仅具有了选择逻辑和斗争逻辑的涵义,也体现出了实践逻辑的特征:因为价值系统的构成本身,也会由各主体在不断的实践反思中得到持续地建构。
顺着这种思路,也提示我们可能需要从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对城市更新及其价值系统进行更深入的理解与衡量。
第一,审视一个空间改造运动的价值系统,很有必要引入“时间”的维度,也就是需要关注城市空间改造活动与时间轴的关系性,这是作为一项“有规模的”、“系统的”、“人为干预”活动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有价值的更新要基于过去,体现出对历史的继承意图和对现实条件的计算与考量;但同时它也必须容纳未来,使得改造后的空间能较好地包容各种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可能,或者能方便灵活地实现形式与功能的调整、变更或二次改造。因此,“适应性”价值维度引导我们把对价值问题的考察扩展到“代价”和“风险”问题的层面,它是在“可持续性”发展理念引导下对当前占据主流的城市更新价值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7-8]的一个重要补充。
第二,我们仍然面临对城市更新的价值维度和指标体系进行权重赋值的难题。正如学界对于城市的多种意涵孰轻孰重难有定论,城市更新的价值追求也充满了争议,更何况它还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理想中的城市更新应该实现价值系统各维度的达成,形成内部均衡和相互促进。可实现这种均衡和促进可能本身就意味着要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更新对象及条件作出有针对性的取舍。例如,早期城市更新中对经济和环境价值的强调,逐渐受到社会效益和精神理想等价值取向的挑战;“适应性”也开始在一些发达地区的更新项目中得到强调。可见,本文试图建构的城市更新价值体系只是一种逻辑线索,并不是实践教条。如何在普遍规律引导下对城市更新各项目进行价值的衡量和决断,从而形成有效率的个性更新方案,可能是比一成不变的权重赋值更值得追问的问题。
第三个方面的思考由不同的实践主体引起,由于各角色主体间的权力与策略交锋决定了哪些价值将最终具有“合法性”标签,所以窥探和还原城市更新的机制与过程,可能不能仅仅着眼于一些表面的城市理想、工程原则等的运用和实施,而应更广泛和紧密地和城市分层与不平等、城市暴力与剥夺、城市权利、都市运动等议题联系起来。
最后,即使被倡导的价值能够代表公众利益和公共理想,我们也需要对城市的更新保持谦逊和谨慎的态度,因为一场系统的城市改造运动,其“认知的局限”和“未预知的后果”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将影响深远。即使是在发展相对成熟的西方社会,工业化时代每一次城市更新的最初美好愿望往往都伴随着严重的负面影响[9]。而此时的中国,城市化浪潮急速推进,城市更新任务急迫而艰巨,盲目追求速度或者生硬地按照西方经验执行的“简单粗暴”的城市更新项目仍在发生。此种情形下,如何自觉地参与城市更新科学理念和理论的探索,积极建构贴合本土文化特性与发展诉求的城市更新价值系统,以重建有益于中国城市的现在与未来、并能真正实现市民愿景与理想的城市,也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图1)城市更新价值系统的运作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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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
K02;F291
A
1001-4799(2017)02-0143-07
2016-05-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资助项目:12CSH081
吴娅丹(1981-),女,湖北武汉人,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讲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城市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