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培训组织实施的初步探索与思考
2017-04-14潜艇
中国检察官 2017年3期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培训组织实施的初步探索与思考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的培训,必须更加强调三类检察人员职业特点,突出培训对象专业化、培训内容精准化、培训方式实战化和培训需求个性化。近年来,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积极探索,加强特色基地建设,形成了一整套以“上一堂现场课、重走一段红军路、身着一回红军服、学唱一首红色歌谣、进行一次互动访谈、聆听一堂专题讲座”为主题的检察官理想信念教育系列课程,2015年以来共承办了20个兄弟省市检察系统培训班80余期4500余人次,2016年初被高检院正式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职业信仰特色培训基地”。同时在培训中更加突出专业化要求,选拔53名检察教官担纲实务教学,灵活采用结构化研讨、案例研讨、典型案件办理过程讲述以及模拟法庭辩论、法律文书撰写等教学方式,开展实战化训练,培训课程门类日趋丰富,积极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培训新要求。
对下一步如何继续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的培训工作,我们有以下思考和建议:一是要构建规范系统的培训体系。对三类检察人员,应当分门别类,构建一个科学规范、层次合理的培训体系。如对检察官,应建立完善检察官任职、晋级资格培训机制和检察官年度培训制度,确保每位检察官每年能够脱岗参加一定时间的专项业务培训。二是要设置科学合理的培训科目。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应以分类培训、精准化培训为出发点,避免重复培训和泛化笼统培训。如对常规的年度专项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