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2017-04-14徐光明
江西教育A 2017年3期
徐光明
近日,萍乡市教育局发布《萍乡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萍乡市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学费,免除的實施范围为在萍乡市经批准设立的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具有萍乡本地户籍并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在校生。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不得再收取学费,也不得先收后退。萍乡市公办普通高中3万余名学生将享受这一惠民政策,涉及免收高中阶段教育资金为3000万左右。
萍乡市教育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是萍乡市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作,对于减轻广大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萍乡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免学费情况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教育部门对享受高中免费教育的学生人数、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取学费的“乱收费”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