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旧志整理的几点看法
——以山东省部分史志机构的旧志整理成果为例
2017-04-12夏传玉
夏传玉
对当前旧志整理的几点看法
——以山东省部分史志机构的旧志整理成果为例
夏传玉
旧志整理,是续接民族文化之根、弘扬先祖思想之魂。做好旧志整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建设,是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针对当前旧志整理存在的问题,本文试从基础、关键、目的和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寻求解决地方史志机构在旧志整理工作中的“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的途径与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以期取得旧志整理成果数量与质量双提高。
旧志整理;史志机构;依法治志;服务社会;继承创新
旧志整理,是续接民族文化之根,弘扬先祖思想之魂。一个民族只有对自己的传统文化心存敬意、充满温情,才能延续文化的血脉,树立文化自尊自信。旧志整理就是使古今文化相联,让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当前社会。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①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四)款。,作为地方史志机构(目前,全国各地史志工作机构,有的属政府部门单位、有的属事业单位,有的属社科单位,有的属社会组织,单位性质、工作人员组成、经费来源等都有所差异,以下统称史志机构)重要职责之一。旧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大家庭中的文化奇葩。由于时代久远、语言晦涩等原因,给旧志“古为今用”带来不便,旧志整理就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了旧志整理的热潮。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完成旧志整理2000多种,广东省已全部完成旧志搜集整理,出版了《广东历代方志集成》。为鼓励旧志整理工作,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及各市都专门出台文件,加强组织实施,启动《山东省历代方志集成》,旧志整理工作成果斐然,累计整理旧志成果240余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②《刘爱军在全国地方志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山东史志》2016第2期,。。
近期,笔者阅读了山东省部分地区史志机构编纂出版的旧志整理成果,又多次与专家学者座谈交流,总体感觉是:当前史志机构的旧志整理成果显著,数量多、种类全、涉及面宽,但也存在层次不高、质量不好、社会效益不理想的问题。这些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旧志整理的基础:摸清家底、科学规划
(一)摸清“家底”,明确“整什么”。万事开头难,理清思路是关键。开展旧志整理,“家底清”至关重要,家底不清工作难以开展。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保存至今的历代旧志有8264种。近年又时有发现,实际数字已达万种,10万余卷,约占我国现存古籍的1/10。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华文明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著名汉学家李约瑟所说,古代希腊乃至近代英国,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似的文献,要了解中国文化,就必须了解中国的地方志。①《修志问道,以启将来——<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发布一年来》,《光明日报》2016年8月30日。我国历代地方旧志卷帙浩繁,种类庞杂;保存情况不一,或完整或残存或遗失;藏书分散,大多分藏于山东省内外图书馆、科研机构资料馆中,有的藏于民间,有的甚至流散境外国外。如美国国会图书馆亚洲部收藏中国地方志书达5000多种6万多册,且有百余种是国内所没有的;美国葛思德图书馆收藏有中国地方志书3000多种。具体一个行政区域内,这就要求在做好旧志整理之前,必须对所辖区域内旧志遗产进行全面、系统地普查、调查和研究,对历代行政区划进行分析,还需要详细查阅《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山东地方志书目》《山东通史》等工具资料书籍,需要查阅近年来出版的一系列方志研究成果,如《中国方志集成》《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等,摸清旧志资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旧志普查工作是一项很艰辛、很复杂的工作,不仅要了解本地历史名称变化、区域管辖变更、文化历史传承等情况,还要不辞辛苦到全国各地图书馆、档案馆实地了解情况,搞清楚当地历史上曾经编修过哪些方志、现存有哪些,了解这些方志编纂者是谁、始于何时、藏书何处等基本情况,更要了解这些旧志存世数量、质量、版本及保存地点等问题。这是基础,全面掌握了这些情况,才能做到“家底清、心里明”。同时,还要研究弄清楚“哪些旧志有整理的价值”、哪些旧志“没有必要进行整理”的问题。
(二)立足需要,确定“如何整”。目前从笔者看到的旧志整理成果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原版影印。根据原书旧貌只作页面清洁、修补工作,或原大或缩印或放大,通过扫描技术,原样保留旧志风貌。(2)标点、点注。对原作进行标点,对疑难词名进行注释,对原版进行重排。(3)译注。采用原文加译文形式,方便读者阅读。(4)影印与注释相结合。(5)综合方式。将影印、标点、注释等融为一体。笔者认为,以上各种方式进行旧志整理,都有各自的优点,也有各自的弊端。关键是要根据旧志的特点(旧志编纂年代、语言特点等)、受众群体(学术群体、普通读者群体等)、整理目的(学术目的、课题研究、方便阅读等)等,合理、科学地确定需要“如何整理”、采取什么方式整理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质量优先,目标达到“什么标准”。旧志整理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有个规划,整理起来才会胸有成竹、事半功倍。一些地方志多达十多种、几十种之多,数量多、分布广、内容杂乱,质量千差万别。应当明确,并不是每一部旧志都值得进行整理,对有些没有价值的旧志是没有必要花费时间金钱去整理的。从当前看,旧志整理还没有具体的规章可依,明确具体是整什么、怎么整、整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标准等等,这些都需要史志机构进行思考和确定。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将“组织整理旧志”,作为史志机构五项工作职责之一。《山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作为史志机构七项工作职责之一。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至于旧志如何搜集、如何整理、如何保存,达到什么要求、具体怎样操作、谁来评价等,都没有做出详细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定。笔者认为,在旧志整理上,必须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操作,应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将是否具有整理价值放在首位,本着先重要后一般、先容易后复杂、先珍贵后普通和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审慎制订科学的整理规划、方案,防止一轰而上、贪大求全、不求质量和广种薄收等现象发生。如果不积极慎重地安排好规划工作,势必影响到后期的旧志整理质量,乃至影响到旧志的开发利用效果。
(四)整理旧志,人才是关键。习近平指出:“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②2014年6月9日,习近平在出席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开幕会上的重要讲话。有了科学规划,还要有高素质的旧志整理工作人员,这事关质量大事。旧志整理虽然是一单项工作,但涉及面广,需要有扎实“功夫”,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完成的,人才至关重要,“通才”更是不可缺少。正像傅雷所说:“为学最重要的是‘通’,‘通’才能不拘泥、不迂腐、不酸、不八股;‘通’才能培养气节、胸襟、目光;‘通’才能成为‘大’,不大不博,便有坐井观天的危险。”①《傅雷家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23页。
1.要“用好外才”。它山之石可攻玉。要用好专业研究机构的专业人才。旧志整理是一项困难、辛苦、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求整理者不仅要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还要有不怕困难、长期奋斗、默默无闻、淡泊名利、甘坐冷板凳的奉献精神。整理者应当是那些熟悉本地历史文化风貌,长期潜心研究本地历史文化的专家、地方文化人、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要用好民间人才。大量的方志人才藏于民间,特别是那些从岗位上退下来的专家学者,史志部门也应挖掘、用好这些人才,使他们更好地“为我所用”。
2.要“培养内才”。加强史志人才培养。史志机构应当成为史志人才培养、成长的摇篮,不拘一格造就人才,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应当看到,当前山东全省各级史志机构人才成长环境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尚未制定出台“史志人才培养规划”,想成才、能成才、愿成才者并没有得到应有培养和关怀,造成人才外流、人才埋没问题不断出现。有的地方甚至设置这样那样的限制,严重阻碍了人才培养。同时,也应当看到旧志整理的过程,也是培养人才的过程,通过传、帮、带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批“行家里手”。史志机构特别是省级史志机构,应当出台人才培养规划,制定优惠政策,让人才脱颖而出;应结合旧志整理工作实际,多为年轻工作者提供成长的环境和途径,比如,可以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高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到上级机关挂职、跟班学习等形式培养人才;也可以请专家手把手教、面对面传授、心与心交流,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改变史志工作者队伍中年轻人才少、出类拔萃人才更少的问题。
3.要积极引进、用好人才、要“留住人才”。从山东省来看,各级史志机构普遍存在着,专业人才缺乏与现有人才使用不科学、与现有人才队伍年龄知识老化严重并存问题,应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前提下,尽量招考一批有真才实学、懂理论会专业、热爱史志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一步充实、优化史志人才队伍。要真正留住人才、凝聚人才、用好人才,让人才“增值”。史志机构应创造条件,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成才环境,用好的制度留住人才、用好的环境留住人才、用好的事业留住人才、用好的待遇留住人才、用好的情感留住人才,真正使史志系统变成“史志人才之家”“史志人才成长之家”和“史志人才集聚之地”。
二、旧志整理的关键:保持原貌、尊重原著
(一)旧志整理要有原则。旧志整理应坚持三大原则,即坚持忠实于原著的原则、保持原著风貌特色的原则、方便于阅读理解的原则。从各地实践看,目前旧志整理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影印、标点、点注、译注、校补、影印边注、标点校注等类型,各种类型各有优势。应当明确,旧志整理不是旧志编修,不是旧志重写,不是旧志再造。旧志整理应坚持“整旧如旧”“以旧整旧”原则,保留旧志原貌。笔者认为,旧志整理必须保留原来的篇章结构和顺序,必须保持原著文本特色、语言特色、地域特色,必须保持原著独立性、完整性、特色性。除对原有的文字表述中的明显错误谬误、错字别字、漏字缺字等进行必要地规范、补正和说明外,其他应不作修正,旧志信息应由读者自己去解读、理解和鉴别。对没有把握的疑问疑点和可商榷之处,可以提出来,但不可作枉断。对一些珍贵旧志,如果没有能力进行整理的,那么原版影印出版,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办法。
(二)旧志校勘、标点问题。旧志点校是旧志整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想读懂旧志,标点是必须的,否则不便阅读利用,还会歪曲原意。旧志涉及历史典故、文献资料、典章制度,标点者必须具有广博的历史知识、深厚的古文功底、扎实的语言表达能力,必须全面正确理解原文,准确把握旧志层次结构。校勘,又称“辨证”,主要是对文字及内容存在的错误谬误进行考证并加以纠正。旧志校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古典文学、方言学、版本学、文字学、考据学、地理学等知识,凡事必讲究证据、依据和考据,否则就不能将旧志传承过程中出现的错字别字、漏字掉字、脱文衍文等谬误找出并进行修正。校勘要有科学方法。陈垣先生总结出旧志校勘四种基本方法:对校、他校、本校和理校。这些方法实用性很强。
关于标点,我认为这是旧志整理的首要任务。有的人可能认为,这不是很简单吗?旧志标点是一门学问,看易实难。这首先要解决如何理解原文含义、如何断句问题,理解不深、断句不正,就会出现“破句”,就是失败。其次还要解决断句后如何添加标点的问题,这也是有标准的,那就是国家《标点符号用法》,每种标点意义不同、用处不同。笔者最近看到几本整理出版的所谓旧志,虽然标有“点校本”字样,但断句、句读都不是很准确,对内容基本未进行校勘,也未对版本进行校勘,多处错误太明显了,真有误导读者之嫌,这也是不负责任的。这就要求整理人员必须有充足的知识储备,还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整理成果的出版、发行,更要慎之又慎,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三)旧志注释、今译问题。旧志整理与历史普及读物有所不同。正确注释工作很重要,这有利于让读者理解。旧志词汇丰富,语言特色迥异,地域风格鲜明,内容涉及面广而复杂,还包含有地方性的人、事、物、风土、习俗等,不加以注释、翻译,现在的读者大多不了解或不清楚,更难以做到古为今用。应当明确,并不是所有整理的旧志都需要注释,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完成旧志注释工作。笔者读过几本旧志整理,注释有些是不成功的,甚至有的存在错误,还不如不进行注释。笔者认为,注释内容应包括:特殊字、疑难字、异体字、通假字、生僻字的读音,重大事件、人名、地名,典故典章、干支纪年、帝王年号,古代风俗习俗,古代官职等。旧志今译工作更要谨慎,这项工作复杂、涉及方面多,笔者认为在旧志整理中今译应慎重。如果没有扎实的古文基础、古文字水平、历史知识以及现代汉语驾驭能力,那么能不全译者最好不全译,否则译文很容易成为别人的笑柄。同时,旧志整理必须借助工具书,防止出现“闭门造车”“无中生有”“完全依靠个人理解”等情况。当前,旧志整理可借助的工具书很多,在文字方面有《中华大字典》《汉语大字典》等,在查阅历史典故方面有《中国历代官职辞典》《中华文化大辞典》等,在古地理知识查询方面有《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等。
三、旧志整理的目的:服务社会、古为今用
(一)坚持古为今用,服务社会。这是旧志整理的目的所在。这就要求在旧志整理上,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有重点地选择那些有历史价值、有借鉴意义的旧志。历代保存下来的旧志,大都富含地方优秀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可以说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的“富矿”。整理旧志就是要深入发掘其内在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学术价值和经济价值,服务于当今社会、服务于经济文化建设。旧志整理追求学术价值固然重要,社会价值更不能轻视。整理出的东西能够让更多的人愿意看、喜欢看、看得懂、看得明白、理解得了,才是旧志整理的真正目的所在,而不是所谓地“装门面”“显业绩”。
(二)坚持质量至上原则,精工细作。旧志整理的成败,最终体现在成果的质量上,这是旧志整理的生命所在。应坚持服务社会原则,旧志整理应定位于应用价值,让内行人看了有收获、外行人看了增进了解,架起历史知识与现代读者之间的桥梁。旧志整理涉及到文字由繁体到简体、竖排到横排、标点校注、历史典故、历史人物、生僻字词读音和含义等相关工作,应尽量降低阅读难度。旧志整理应本着量力而行、有所作为和有所不为,“知难而退”并不一定是坏事,待到条件成熟后再做工作也是明智之举。
(三)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解放思想无止境,适用于地方史志工作。当前,在史志机构内,有这么一种思想在蔓延,那就是“关起门来搞史志”“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思想。说到底这是一种垄断自私的保守思想,认为自己整理的旧志自己享用,美其名曰“保密、防止盗版”。有些人还认为,地方史志机构应有所保留,所存东西不能全部向社会公开,否则会动摇自身作用和地位。笔者认为,史志机构的价值在于让更多史志知识为社会所熟知;应当树立“大史志”观念,主动面向社会、走进社会、服务社会,持有开放的思想和思维。如果仅靠志书资源的“垄断”来获取生存空间和利益,那无疑是悲哀的和短视的。应坚决抛弃这种思想,坚持“开门修志”“快乐修志”“众手成志”思想,不仅要将整理的地方志书、出版发行的各种书刊供社会使用,还要通过建立史志研究会等机构,健全地情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各级“史志机构”是干什么的、业务职能是什么等等,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写志、读志、用志和学史、知史、懂史,真正实现地方史志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
四、旧志整理的发展:继承创新、社会协同
(一)创新与传承相结合。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活力和延续生命的根本途径。创新是史志工作繁荣的保障。创新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史志工作创新,是基于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再发现、再深入和再创造。现在有三种思想应当引起重视:
1.抛开传承,片面追求为了创新而进行创新;
2.墨守陈规,坚持守旧不创新,主张凡是传统的都是好的、凡是老的旧的东西都不能改变;
3.旧志整理仅是个别人的事,他人不能越雷池一步。
前一段时间,笔者看到一本新整理的旧志,发现有些东西可以商榷、有些地方明显谬误。在与整理者见面时谈了几点自己的看法,没有想到这位先生满面怒容,“雅量”顿消,似乎是说我多事,讨了个没趣。当前,旧志整理工作应当将传承与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使其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获得生存发展新机遇。在旧志整理中,有的地方采取将旧志影印与新版资料并排对照,这种方式有利于读者分析能力提升,也提升了旧志内在价值。省、市史志机构应加强对旧志整理成果的评价鉴定,通过研讨会、评价会、座谈会、推介会、现场交流会等形式,积极挖掘、探讨旧志整理的价值所在,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提高旧志整理水平。
(二)旧志整理资源在社会,力量在社会。旧志整理工作方兴未艾,坚持社会协同、社会参与势在必行。整理旧志目的在于社会应用,鼓励社会参与也应是其中应有之义。事实证明,大量旧志存在民间,而整理的重大力量来源也在民间。应当看到,各地史志机构人少、财力薄、专业人员更少,单靠这么几个人,难以承担起旧志整理工作重任,只有打开大门,广纳贤能,发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才是英明之举。各级史志机构应跳出史志看史志、站在全局看史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科机构和社会民间“三个积极性”,广开财源、广开门路、开门搞史志,促进旧志整理工作不断走出新天地,促进整理成果不断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只有这样,旧志整理工作才会真正走向正轨和繁荣。
(三)依法整理旧志。依法治志是依法修志的继续发展,是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必然规律。这就要求史志工作者,必须依法有序、依规进行旧志整理工作。“依法治志的实现,不仅仅有科学立法的问题,还有严格执法的问题。”①冀祥德:《论依法治志》,《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5期。
(四)坚持工作创新。新时期地方史志工作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驱动史志事业转型升级。创新是史志事业不竭动力。在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史志工作越来越重视,史志工作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旧志整理作为史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必然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五)健全强有力史志机构。从全国看,当前史志机构存在诸多问题,如:机构设置上下不统一,人员构成不够科学合理,修志所依据法规不够健全有力,人才缺乏等等。史志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应突出解决“有人做事”“有钱办事”和“依规修志”“依法治志”等问题。
总之,旧志整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学问、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好“整什么”“怎样整”“整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等问题。只有解决好这几个问题,才能使旧志整理工作归于正轨,才能切实解决好当前旧志整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参考资料:
(1)朱祥清主编:《新编方志体例比较与思考》,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
(2)欧阳发:《方志编辑概要》,安徽黄山书社出版1993年。
(3)肖东发:《年鉴学》,方志出版社2014年。
(4)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山东省新编地方志总目提要》,山东省地图出版社2006年。
(5)《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2006年5月18日)。
(6)当代中国研究所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人民出版社2012年。
(7)广东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岭南美术出版社出版2006年、2007年、2009年。
(8)《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中指组字〔2007〕1号)。
(9)《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
(10)《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指组[2008]3号)。
(11)《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2005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6期。
(13)《刘延东在接见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模范代表时的讲话》,《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1期。
(14)冀祥德:《论依法治志》,《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5期。
K29
夏传玉,山东省德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山东德州 253076)
陈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