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综合年鉴事类条目
2017-04-12赵峰
赵 峰
试论地方综合年鉴事类条目
赵 峰
记事类条目有事件条目和事类条目。事类条目包括综合记事条目和集合型事类条目,前者较为常见。集合型事类条目是同类事件的集合。地方综合年鉴应该有集合型事类条目的地位。地方综合年鉴要为年度“特、重、新、热”事件单独设立条目;为年年不变的常规事件设立综合性事件条目;把介于两者之间的比较有价值、比较重要的多个同类事件,用集合型事类条目逐一进行简单记述。要在综合全记事条目中增加集合型事类条目的记述方式,简要交代同类事件中各个重要、有价值事件的关键信息。
年鉴;事件条目;事类条目;综合记事条目;集合型事类条目
记事类条目(记事条目)是年鉴条目的主体。记事条目有记述一件事件(或事物)的条目,也有记述同一类件事件(或事物)的条目,分别为事件条目和事类条目。事类条目常见的是综合记事条目。我们在年鉴编辑实践中,还常常遇到一种事类条目类型,就是同类事件集合的条目,即集合型事类条目。集合型事类条目不同于综合记事条目,又不同于事件条目,值得我们认真讨论。
一
2016年10月,笔者检索CNKI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库》,以“年鉴”和“事件条目”并列关键词全文检索,查阅到文献有62篇;以“年鉴”和“综合记事条目”并列关键词全文检索,查阅到文献有53篇;以“年鉴”和“单一条目”(或“单一性条目”)并列关键词全文检索,查阅到文献有285篇。显然,年鉴学术界对综合记事条目、事件条目、单一性条目讨论相当多。
然而以“年鉴”和“事类条目”并列关键词全文检索,只查阅到《试述武警年鉴的规范与创新》1篇,文中指出,年鉴“既要有综述性条目,也要有要事类条目,且以要事类条目为主,二者不可或缺”①江水:《试述武警年鉴的规范与创新》,《年鉴信息与研究》2003年第4期。,其要事类条目似乎是指重要事件、重要事类条目,没有区分事类条目与事件条目,更没有讨论到时集合型事类条目。进一步进行句子检索,以“同类事物”和“条目”并列关键词进行检索,查到文献10篇,其中,与事类条目相关的文献只有5篇,相当少。
5篇文献有三种情况。其一,《浅论省级年鉴地市稿件条目设定的原则》②方玉润:《浅论省级年鉴地市稿件条目设定的原则》,《年鉴信息与研究》2003年第2期。指出,“年鉴的条目内容必须是综合性的情况”,跨年度事件可以“与其他同类事件有机归并综合于同一条目”。《把握特点是写好年鉴条目的关键》③陈延昌:《把握特点是写好年鉴条目的关键》,《广西地方志》2008年第4期。指出,“综合记事条目则集中于某一同类事物的记述”。2篇文献讨论的是综合记事条目,主张同类事件采用综合性条目形式,没有讨论同类事件集合的集合型事类条目,没有给集合型事类条目一个应有地位。其二,《略论年鉴的条目要素》①苗艺、张帆:《略论年鉴的条目要素》,《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5期。和《试谈年鉴条目编撰规范》②李娜:《试谈年鉴条目编撰规范》,《新疆地方志》2012年第2期。篇文献指出,“记物类综合条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同类事物的集合,如数个道路建设工程、数个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内外资项目的引进等;一类是事物诸类因素的组合,如对工商企业的记述等”“记事类综合条目,就是某一项工作的集合,如赴外招商、工商管理、文化市场整顿”,提到了“同类事物的集合”的概念,把它与综合记事条目区分开来,但是没有进一步就集合型事类条目展开讨论,没有充分讨论如何在集合型事类条目中逐一记述同类事件。其三,《年鉴编写如何避免志书化倾向》③詹跃华:《年鉴编写如何避免志书化倾向》,《广西地方志》2011年第3期。,反对“把多件同类事件放在一个条目记述”“把多年发生的同类事件概括为一个条目记述”的志书化倾向,主张一事一条,“把上年度发生的同类事件逐一立目报道”,否定了集合型事类条目形式。总之,5篇文献讨论的是同类事件(或事物)归并于综合性记事条目,是对同类事件的综合、概括;没有讨论逐一简要记述同类事件的集合型事类条目,或者仅仅是点到其概念,没有详细展开讨论,因此需要专门进行分析探讨。
二
事件条目是单独记述年度发生的某一具体事件(或事物或人物)的条目。一般认为事件条目是单一性条目。“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④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2012年7月13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因此事件条目常被称为单一性条目。事件条目包括狭义事件条目(即一些文献所称的单一记事条目⑤许家康等著:《年鉴条目及编写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页。⑥陈延昌:《关于年鉴条目的编写》,《广西地方志》1995年第5期。)、会议条目、工程条目、机构条目、节庆赛事条目、人物条目等。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成立”“通过《关于改善上海环境空气质量的若干建议》”“发布《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软办法》”“首例由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的社区矫正人员假释案件公开庭审”(《上海年鉴》2014)。这些条目均为一事一条,一个条目只记述一件事情(或事物),条目内所记述事件(或事物、人物)是单一的,不是诸多同类事件的综合或者集合。
事类条目是对年度发生的同类事件(或事物)进行集中记述的条目,反映了年度同类事件(或事物)的情况。事类条目遵循一事(类事)一条原则,遵循词条目要素原则。《〈上海年鉴》编纂要求》提出“单一性条目……原则上一事一条,也可记述一类事,基本要素齐全”⑦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年鉴》编辑部:《〈上海年鉴〉编纂要求》,《〈上海年鉴〉编纂手册》,2015年5月,第24页。。地方综合年鉴中,事类条目通常有二种记述方式,一是同类事件的综合、概况、归纳,就是综合记事条目,为地方综合年鉴常见的条目形式。如《上海年鉴》2014条目“规范家电维修服务市场”“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保管理”。这些条目“通过许多单一事件的归纳提炼,从中抽出共性的东西,综合体现事物的性质特征及其相互间的联系”⑧陈延昌:《关于年鉴条目的编写》,《广西地方志》1995年第5期。,将面上大量的、分散的同类事件集中提炼,“炼”为一体。综合记事条目不注重对其中每个或者某个事件的记述。二是同类事件的简单集合、逐一记述,笔者将之称为集合型事类条目。年鉴中,集合型事类条目相对较少。如《上海年鉴》2015“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完成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青浦年鉴》2015“企业参加旅游交易会”、《浦东年鉴》2015条目“举办现场大型首发式”。这些条目对诸多同类事件逐一进行简要记述,交代事件的重要、亮点信息,不注重同类事件的共性的揭示。
集合型事类条目是诸多同类事件的集中、逐一记述。不少有价值的相同事件,是不适合在综合记述条目中用概况、归纳方法记述的;也不能是将其中每个事件一一独立设立条目进行记述的。例如“加强金融犯罪预防”条目:
【加强金融犯罪预防】 3月29日,市金融纪工委组织召开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查防工作联席会议。5月8日,首届上海金融检察联席会议暨2012年度金融检察白皮书发布会举行,通报2012年上海检察机关金融检察工作情况和浦东新区金融检察工作情况,合力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11月21日,《上海检察机关与银行建立涉嫌对象存款集中查询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市检察院与15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上海检察机关与银行联合反腐的协作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12月9日,市检察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举行“金融检察法治创新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打造实务性、智库性、跨学科的平台。12月10日,由市检察院、市金融纪检委联合主办,徐汇区检察院承办的“上海市金融从业人员廉洁风险和案件防控教育展示点”揭牌。(丁雁)①《上海年鉴》2014。
该条目按时间顺序分别记述了有关上海检察机关加强金融犯罪预防的4件事情,将同类事件集中、逐一记述于一个条目中。其中各个事件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大体齐全。又如“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条目:
【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 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会见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特区政府原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市长杨雄会见沪港经济发展协会会长姚祖辉一行。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会见香港中华总商会访问团;市长杨雄会见香港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主席郭炳江。8月,市长杨雄会见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代表团。(周蜜)②《上海年鉴》2015。
该条目按时间顺序分别记述了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的相关事件,各个事件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大体齐全。又如“参加旅游交易会”条目:
【参加旅游交易会】 5月9~11日,朱家角古镇、三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和联航航空礼品有限公司等旅游纪念品开发企业参加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的2014上海世界旅游博览会。5月24~27日,三联文化有限公司和联航航空礼品有限公司参加在浙江省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11月14~16日,朱家角古镇、大观园、东方绿舟等AAAA级旅游景区以及大都市国际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参加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2014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旅交会上,青浦展团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与长三角地区的旅游经营商接洽,草签旅游合作意向。(任宇红)③《青浦年鉴》2015。
该条目按时间顺序一一记述了地方企业参加全国性旅游交易会多个同类事件,各个事件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大体齐全。
这些集合型条目集中并逐一简要记述了多个同类事件。如果用综合记事条目形式,用综合、概括、归纳方式记述上海检察机关加强金融犯罪方面工作(或者是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企业参加旅游交易会),结果可能是年年不变的工作性文字游戏,多是套话、空话和抽象的数据,这几件有一定价值、较为具体的事件以及事件中的重要、亮点信息的就不能被一一揭示出来;如果几个事件一一单独设立条目,年鉴条目数量将会失控,更有价值的、更新颖、重要的单一性的事件条目将会被大量的事件条目淹没,也是不适合的。
三
1.集合型事类条目是年鉴不可缺少的条目类型
年鉴需要集合型事类条目。我们年年遇到的事件(或事物)特殊程度、重要程度、新颖程度、热点程度有不同,需要区别处理,分别用记事条目、综合记事条目和集合型事类条目进行记述。年度“特、重、新、热”事件,即最有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事件,最重大、重要的事件,最新颖的事件,最为社会关注的事件,自然要在记事条目中记述,从而可以积累资料,又能够吸引广大读者的眼球。
年度比较有时代特点、地方特色,比较重大、重要,比较新颖,比较为社会关注的相近或同类事件宜用集合型记事条目进行记述,(或者把在综合记条目中增加集合型事类条目因素,增加对各个重要、有价值事件的记述程度,简要交代事件的重要、亮点信息)。这些条目所记述的各个事件包含着比较重要、比较有价值的信息,与必须单独设立条目的“特、重、新、热”事件相比,这些同类事件其价值性、重要性较弱,不足以一一单独设立事件条目。毕竟综合年鉴全书篇幅有限,不可能将所有事件一一设立条目,必须有所侧重,有所选择。相对次要的事件宜在集合型事类条目中一一简要记述,交代了重点、亮点信息即可。而且将同类事件在集合型事类条目集中记述,比一一单独在事件条目中记述,主题相对集中、鲜明,年鉴篇幅也有节省。
同时我们又不宜把这些比较重要、有价值的同类事件用综合记事条目形式记述。综合记事条目用概况、归纳方式记述这些同类事件,从这些事件中概况、归纳、提炼共性东西,揭示事件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是常见的年鉴条目形式,有其重要地位,但是综合记事条目用共性记述同类事件,可能会忽略重要的、有价值的细节信息、亮点信息;综合记事条目又往往是常规条目,年年出现,年年文字大体相似,至多是数据有变化,重要的、有价值的细节信息、亮点信息往往会被忽略。这样的条目不仅遗漏了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难以积累资料;而且又没有什么新意,可读性较差,对读者吸引力较低。因此集合型事类条目比综合记事条目信息性更强,资料性强,能够积累资料;又具有可读性,能够吸引读者阅读。集合型事类条目应该是年鉴条目重要形式之一。
综合年鉴要重视集合型事类条目。要根据事件“特、重、新、热”程度,通盘考虑条目类型,为年度“特、重、新、热”事件单独设立条目;为年年不变的常规事件设立综合性事件条目;还要把介于“特、重、新、热”事件与年年不变的事件(包括常规工作)之间的比较有价值、比较重要的多个同类事件,用集合型事类条目逐一进行简单记述。同时,我们要考虑综合记事条目与集合型事类条目二种记述方式相互借鉴,努力在综合记事条目中增加集合型事类条目记述方式因素或者在集合型事类条目中增加综合全记事条目记述方式因素,简要交代各个重要、有价值事件的关键信息,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大体齐全,然后记述同类事件的共性、宏观、总体内容,从而确保条目的信息性和可读性。如此,“特、重、新、热”事件、比较重要的同类事件、常规事件都能够得到不同方式的记述,可使重要、有价值信息得到保存、不遗漏,结合概况条目、综述条目,可以在地方综合年鉴分目级别下,实现年鉴内容“要项不缺,系统全面”①赵峰:《论地方综合年鉴分目层次下条目体系的构建》,《广西地方志》2015年第2期。的目标。
2.集合型事类条目选题标准介于综合记事条目和事件条目之间
根据所记述内容重要性不同,各种记事条目选题标准各有不同。事件条目选题标准较严格,入选事件应该是年度“特、重、新、热”事件;综合记事条目选题标准不严格,入选事件一般是年度内地区、部门的某方面常规工作或情况。集合型事类条目选题标准低于事件条目,高于综合性记事条目。入选的一类事类必须年度本地区、本部门中比较有时代特点、地方特色,比较重大、重要,比较新颖,比较为社会关注的相近或同类事件(是多件事件),这些事件不适合单独设立一个个事件条目,又不适合在综合记事条目中记述,在集合型事类条目集中、一一记述是合适的。要指出的是,不少年度同类事件,如领导调研、外事交流、考察活动、企业参加交易会、完成实事工程等,比较重要、比较有价值,年内出现的次数较多,实质内容只涉及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等要素以及少量重要、亮点信息,记述又篇幅不长,这些同类事件可归并入集合型事类条目,在条目中按时间顺序一一简要记述,从而确保主题集中、鲜明,年鉴篇幅又得到节省。
3.集合型事类条目要遵循一事一条原则
一事一条原则是记事类条目重要原则,集合型事类条目出不例外。条目“原则上一事一条,也可记述一类事,基本要素齐全”①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年鉴》编辑部:《〈上海年鉴〉编纂要求》,《〈上海年鉴〉编纂手册》,2015年5月,第24页。指的就是事类条目要一事一条。集合型事类条目记述的一类事件,因此它要遵循的是一类事一条原则,一个条目只能记述同一类事件,不能记述同类事件以外的事件。一类事一条原则,要求根据条目标题所揭示主题记述同类事件,不能有超出主题范围的其他事件。例如,“市领导会见港澳客人”主题是“市领导”“会见(接待)”“港澳客人”,行为实施者是市领导,不能是区领导、国家领导等;行为实施对象是港澳客人,不能是美国客人、台湾客人等;行为只能是会见、接待(客人),不能是举行会议、举行研讨会等。如果超出主题范围,就不是同类事件,不必在条目内加以记述。对此,需要删除与条目主题无关的事件,或者重新拟定条目标题,使条目标题与条目所记述内容相一致。
4.集合型事类条目要遵循记事类条目的要素原则
集合型事类条目属于记事类条目,要遵循记事类条目的要素原则,要求所记述的各个同类事件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大体齐全,要素信息以及重要、亮点信息不能有遗漏,以确保条目的信息性和可读性。条目中,各个事件按照时间顺序一一依次记述,不能顺序混乱,更不能数事混杂、交叉记述。
集合型事类条目遵循记事类条目的要素原则,要求条目内容记述是具体、准确的。虽然综合记事条目也属于记事类条目,也要遵循要素原则,也有记述人物、时间、地点、结果等要素信息,但是其要素信息是总体的、全局性的,不太严格,往往要素不齐全。集合型事类条目以多个具体的事件(或事物)为记述对象,记述方式不能是综合记事条目那样概括、抽象,事件要素总体、全局性,又不齐全,而是每件事件一一记述,每件事件有具体的内容,有具体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结果要素,也有必须记述的重要、亮点信息,信息具体、确切,不笼统,从而增强条目的资料性和可读性。记述的内容要素必须具体、完整、准确。如《上海年鉴》2015“组织防空总群演训”条目中,“5月15日—7月15日,上海警备区组织现役、预备役和民兵高炮分队,完成防空作战‘一个过程’实弹战术演练。同步指导宝山、闵行防空群参加军区民兵预备役防空群竞赛性考核。”记述简洁,事件要素大体齐全;又如《上海年鉴》2015“少儿广播合唱团加强对外交流”条目中,“1月24日,上海少儿广播合唱团首度亮相‘2014美国中国艺术节’,在卡内基音乐厅表演3首经典童声合唱作品,获得该节金奖奖杯。”记述简洁,事件要素大体齐全,但是该条目不足的是没有交代清楚2014美国中国艺术节具体地点,是中国、美国的哪个城市,卡内基音乐厅是哪个城市的,重要信息有缺漏。
集合型事类条目中,事件人物姓名、单位名称要写出来,要实名,单位要全称或者规范简称,不能使用“张某某”“部分人”“一位志愿者”“有的单位”“某企业”等含糊、笼统的概念。事件发生的时间要写出年月日(当年的“年”可以省略),不能省略,也不能用含糊、笼统的说法。工程、项目、赛事、事故等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要写清楚,要写到具体的单位名称,必要时(如企事业单位开业)要写上路名、门牌号码,不能有遗漏,也不能用“区里”“县里”等含糊、笼统的说法。事件结果(或者说事件所处的状态)要交代清楚,如工程、项目是“启动”“开工”“完成”还是“启用”“开业”要写明。工程、项目等事件的关键信息,如建设资金、规模也可以写出来。当然,集合型事类条目记述每件事件,要求语句简洁、朴实,不要废话、套话、空话,用一二句话交代清楚相关信息即可,让人对事件信息一目了然。
总之,综合年鉴要多用集合型事类条目,少用综合记事条目,至少是在综合记事条目中结合集合型事类条目的记事方式,以确保年度事件有价值信息不遗漏,又增强年鉴可读性。
Z5
赵峰,上海市青浦区史志办,硕士 (上海 201799)
孙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