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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集木成林的文化探索

2017-04-12卜樂

澳门月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商業中華空間

卜樂

今天我們談文創,其實核心兩個關鍵要素就是文化與創新。文化通常被認為是傳統的東西,在新的潮流面前,很多人覺得有些陳舊、了無新意;而創意大多被理解為純粹的新意與創作、創新,當創意真正依託於文化時,文化創意也就應運而生了,這其實也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文創內在的民族性。

文創背後的自我民族認同

遍觀兩岸四地,台灣的文化創意事業確實走在了前列,在華人社會中堪稱典範,好的作品層出不窮。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台灣就開始意識到文化的重要性,將之列為政府施政的重要政策,由於當時政府在政治上“反攻大陸”的意識形態宣傳,既然遠離故土,所以兩蔣時代更希望在文化上加強“中國認同”,從中華文化總會成立帶動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到台灣的《文化白皮書》再到系列文創產業政策的推出,文化的復興與創作被當成是國策來支持推廣,經過三、四十年的時間沉澱,台灣逐漸成為華人世界的文創之光。而在這個過程中,文創就體現出其背後很強大的政治性與民族性,我幼時曾隨家人赴台生活數年,在台接受小學教育,就感受到強烈的文化洗腦,特別是中國傳統文化,而後的台灣很多文化創意作品都能喚起受眾的民族自豪感。

相較之下,在香港,特別是英國殖民統治時代,文創其實一直未被積極鼓勵,這背後有這樣一個簡單的邏輯,港英政府不願意主動培養華人的民族自豪感,在西式文化、文明的宣教中,其實不少港人不認識、不認同自己的民族,自然以原有文化為基礎的文創要發展就困難得多。在台灣、香港同時經濟起飛的年代裡,香港因為少了些文化因素,繼而在文創之路上走得愈發艱難。

也正是出於對自己民族文化的理解,曾經在兩岸三地(內地、台灣、香港)讀書、工作、生活的緣故,才會在因緣際會下成立“木+木”空間,我原先的工作是設計師,而早在成為設計人之前,我已經認同自己的民族,欣賞自己民族的本源與文化,在我17、18歲也就是1980年代末期時,同年紀的香港同學都在崇洋哈日。時至今日,很多朋友依舊在崇拜日本文化之美,其實很大原因在於我們並沒有好好發掘自己文化中優秀的內涵。相較之下,我當時更多的則是開始關注中華文化之美,就這樣在二十年的沉澱中,慶幸自己看到這一點,希望身邊的朋友能夠經由喝茶等方式進一步理解自己的文化,當然茶是一種“工具”,背後的真相則是“美學”,藉由古琴、《黃帝內經》、《易經》、《內經》等折射出來的中華民族的智慧。所以“木+木”的出現就代表著一種對文化的認同,對生活美學的嚮往。“木+木”即是“林”,取“集木成林”的意境,希望聚集志同道合之士,這其中的“+”,就代表著要和別人合作。只有和其他有一致理念的人一同努力,才可將“林”擴大。也惟有如此,方能藉由眾人力量將中國文化宣揚開去。

當然,“林”更是中國人——特別是文人精神上的烏托邦。每一個人到了功成身退之時,就會想到歸隱園林、田野。因此“林”是每一個中國人所追求的地方,是一個夢,是一種寄託與嚮往。之於現代人而言,即使有“園林夢”,也未必能隨時歸隱,其居所可能也頗為狹窄。所以,我們希望通過藉助深蘊傳統哲思的作品,在有限的空間中打造出小小的園林,讓現代人尋到心靈上的寄托,而這個寄託的根源就是“中華文化之美”。

因此“木+木”藉由“茶”等傳統文化精髓,希望大家能夠感知到民族文化,藉由每個人的民族認同感與自豪感,從而能團結在一起,在世界的文化舞台上,我們確實壓抑太久,久居世界藝術巔峰之位的多是歐美文化,獲獎的設計師不是來自於美洲,就是歐洲的德國、荷蘭、西班牙等地,而中華文化的精髓與內涵同樣可以與之並駕齊驅,而非低人一等。因此我們希望眾人都能夠發現中華文化的魅力,很多人不願意做中國人,很大程度上他們認為做中國人“不美”,認為中國塑造出來的文化形象就是“老土”、“落後”,令人卻步。就好比學生家長如果參加學校的“同樂會”,穿著打扮很“老土”,子女可能都不願意他們去,同理,文化也是,推崇自己的文化,不是完全的因循守舊,而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中,找到最好的包裝和推廣方式,內在的精神依舊保存。正如同“木+木”未來希望多多推出一些“產品”一樣,文化也必須要有實際的“硬體”來支撐。今天談到文創,不少人都會舉辦一些茶會、香席、古琴雅集等,甚至是只要有推廣中華文化的地方,幾乎都會搬出這些形式,但文化的內涵是否可以用不同的方法來表達?除了這些複製化的活動之外,我們更要有實實在在的硬件,相應的茶杯、衣服、生活物品等。就比如一件“茶服”,中港臺很多人都在設計,不少人加入了很多的文化、創意元素,有些好像旗袍,有些又神似日式風尚,究竟茶服的目的在哪裡?而茶服這種代表自己民族文化的服裝是否應該能夠讓民眾更加自信地穿出來,走在大街上,自信展示?這都是需要文創人深刻思考,今天時代不同了,很少有人會穿著唐裝出來,但在那個時代唐裝就是當時的潮服,如同今天嘻哈風、韓風的這些潮服流行,既然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特色,那對於文創人而言,更需要思考將文化與當下結合,找出不同的形式來將文化的精髓流傳下去,這是一個繼承、創新的過程,而不是單單的照搬或者外形上的變動,需要理解每一件文化元素背後的理念與內涵,最終我們期待的是理念帶動,而非外形帶動,因為經典的終究成為經典。

“木+木”正是基於這個理念,希望藉助“茶”等工具將“修行”的文化融入到生活之中,如同佛家的禪修強調“行住坐臥皆是禪”的主張,生活本就是修行,文化也應該融入到生活中,琴棋書畫作為一種文化,也是一種品性的修行,理應與生活結合在一起。同樣是茶,日本喜歡用“茶道”來形容,對於一舉一動都有嚴格的規範,這種形式化在初期是重要的,但是要了解“道”的內涵,並非一直抱守這樣的形式,如同人過河一樣,渡河時必須要船,但一旦上了岸,就不應該再背著船前行,因此在紛繁複雜的新時代,如何將文化、生活、修行融入一體,既不是抱殘守缺,也不是無的放矢,對於每一個文創人而言都是一種新的時代挑戰。

商業時代的“文創”困境

同樣,對於文創而言,挑戰還不僅僅在於創意與文化層面,當文創在商業社會中立足時,它必須要能夠同時產生經濟效益。以“木+木”為例,創辦這個文創空間四年以來,它其實是虧損的狀態,因為前期投入較大,而成本回收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也正是這四年的積累,使得“木+木”步入了一個新的軌道,能夠在一個穩健的根基上有序運行,現在“木+木”的網店已經開始運營,未來的資金投放將不會全部投放在實體建設上,這也是一種小心翼翼的嘗試與突破。這背後也反映出文創在美學與商業之間的矛盾,看似不可調和,其實在實際的運作中還是可以發現兩者可以慢慢融合。以Chanel、LV等現在流行的國際商業頂尖品牌為例,今天它們的商業營銷模式在全球幾乎一致,看似是一種單純的商業運作,很少人能夠理解這個品牌、包包背後的理念,但在若干年前,創始人創辦時是寄託了文化的內涵在其中的,也是因為這種特色文化內核存在其中,使得它們逐漸成為一種文化的象征、身份的象征,而最終品牌在全球聲名大噪,在未成功之前,它同樣默默無聞甚至是在艱苦地維持“生命”。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世界是公平的,很多一時間崛起的生意、或者品牌,很快也會被歷史和潮流淹沒,反而是那些慢慢積澱的品牌在歷史的洗刷中,歷久彌新,煥發出新的生命力,因此對於今天我們努力打造的文化創意事業也一樣,我們的立意與作品都應該要有“立萬年功業”的信心,我們可以不奢求光芒萬丈,但要力求不讓蠟燭熄滅;我們可以沒有很大的進展,但決不能讓它停下來。

當然商業模式的成功與否影響到文創品牌實際的存活,在單純理念的角度來看,文創需要時間去沉澱。如果本身有大量資金的人,可以持續投入,看到十、二十年來的發展趨勢;而相對資金缺乏的人,就要努力用最低的成本讓他存活下去,使之有持續性。因為文創不是光靠熱情與活力就可以持續經營,就如同今天年輕人創業,很多人喜歡選擇從咖啡廳開始做起一樣,從某種程度而言,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滿足了一種興趣就可能難以賺錢、持久經營,大部分成功的文創背後都需要一些財力的支持。以臺灣“誠品書店”為例,早期多是虧損的狀態,帶著分享書籍與生活的理念堅持,它不僅希望讓讀者看到更多的書,更努力讓懷抱著熱忱的作家可以擁有平臺出書,支持作家完成夢想,到後來引進廚具、生活品牌,開放文創工作者的作品入誠品,這都是一個持續投入與興趣結合的過程。

“冷漠”焉能“買單”

當然文創的投入是一方面,消費者是否能夠“欣賞”並為之買單,又是另一方面的考量。在文創領域,在台灣的先行成功,內地地域遼闊、創意人才與素材豐富等比較之下,香港文創似乎沒有形成“燎原”之勢。香港人對於文化是相對冷漠的,大規模的民眾熱情還未能湧現,這與時下的經濟發展、生存需求等有著密切的關係。比起其他地區,香港更有一個很突出的問題:“空間”。在新北瓷都“鶯歌”,文創工作者、藝術家可以花費1萬港幣左右租住一個70平米的複式公寓或者樓房,一樓用來展品佈置與銷售,二樓可以用來創作與生活,有效利用空間,也保障文創者良好的生存和工作環境。而同樣的價錢,在香港是完全生存不到的,高昂的舖租、狹小的空間都是一個惡性的循環,高房價逼著產品必須售價高昂才能維持生計,而一味高價又難以吸引客人持續購買,因此大量文創的商業模式無法運營,因為一個高樓價的問題,而使得文創的發展卡在那裡動彈不得。

所以在發展的現實面,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努力作為,給予能夠為香港文化帶來新生命力的文創多一些必要的空間,政府部門在場地批復的時候不能單純以自己能夠獲取多少租金為利益最大化,而是要考量某個文創對在地的文化貢獻與經濟效益雙方面。同時香港政府要看到世界發展的趨勢,文創在世界的風行,也體現出各地文化的特色逐漸被當地與世界認同的現實狀況,香港應該把握這樣的風潮,用專業的力量與政府官員來指導與幫扶,很多時候我們負責文化藝術的官員對文化、藝術完全不了解,因此在溝通與認知上就出現很多偏差,難以推動文創等事業有效推進,如此一來所有的支持就往往停留於表面,長此以往,並非香港文創之福,因此在我們看得到文創的未來之時,也希望政府要以實際的舉措讓香港的文創工作者看得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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