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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社会要有宽容之心

2017-04-12

高中生学习·高二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求助者当事人爱心

3月5日,一篇名为《儿子和尊严,我都想要》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章作者徐章龙称,由于快满4岁的儿子身患罕见白血病,已花光50多万元治疗费,而接下来的移植费用需要80万元,朋友建议他募捐筹钱,被他婉言谢绝,因为“不想丧失尊嚴。”思考再三,他决定“借钱”。

徐先生说的“尊严”,是3年前儿子确诊时也曾募捐到39万元,后来听到有人说自己赚了39万元,这句风凉话让他感觉难以承受,尤其对于自己当时得了重病、还不到半岁的小孩来说太不公平了。这次他不想再因为别人的同情,让自己尊严受损,所以决定不再接受捐款,而是“借钱”给儿子治病。

儿子和尊严都要,这本就不是问题,因为两者本来也不存在冲突。接受资助,并不等于没有尊严;借钱救子,同样不等于尊严受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一个人实在走投无路,向社会求助救孩子,公众是可以理解的,也会有很多爱心人士一解燃眉之急。至于那些少数说风凉话、泼冷水的声音,不妨保持冷静,毕竟他们不是当事人,难以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不必太在意这些挑刺的声音。

不过,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在布施爱心的时候,同样需注意保持、呵护求助者的尊严,爱心不仅仅是财与物的帮助,也应该包括对当事人尊严的关怀,这样才能让爱心更纯粹,让善举更澎湃。事实上,行善是一份爱心,也是一份责任,只要病情属实,病患家庭适当接受捐助,社会也要有宽容之心,少些风凉话,少些闲言碎语,以免误伤人心。

(转自《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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