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4-12苏楠
苏 楠
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苏 楠
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的开展现状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访谈、实地走访、观察等方法对我区内高危险体育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高危险体育项目;保险机制;风险防范
1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业背景分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爱好者在参与体育活动时,选择参与一些挑战性较高、难度系数大的体育项目,以寻求刺激缓解生活压力,在体验惊险与刺激的同时也付出了很高的代价。我们将这类体育项目称之为高危险体育项目,国务院在2009年10月1日,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中将高危险体育项目定义为:“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具体项目包括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公布的项目因其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娱乐性、挑战性和刺激性等而倍受体育锻炼者的喜爱。但是由于这些体育活动项目在我国属于新兴发展起来的项目,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它们在操作技术规范、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还不健全、不完善,本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内开展较广的游泳、滑雪项目为出发点,探讨减少因参加此类项目而造成伤害事故,完善管理方法,建立保险机制促进高危体育项目健康发展。
2 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开展现状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中的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的主要有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等项目。受地理环境影响在目前潜水项目没有经营。由于我区冬季漫长而寒冷,多数地区冷季长达5个月到半年之久,使得区内经营的雪场众多,因此本研究重点从区内的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游泳四个项目开展的情况进行分析。
2.1 内蒙古自治区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项目开展现状
目前,我区大型滑雪场共有14家,包括1个大型室内滑雪场(见表1)。
表1 内蒙古自治区雪场分布情况
由表1可见,上述14家大型滑雪场地,基本含有初、中、高三条以上的雪道,其中金龙山滑雪场在2010年,U型场地建成后,来自国家单板滑雪队和各省单板滑雪队的一流滑雪运动员在此集训;并成功举办“全国单板滑雪U型场地青年锦标赛”和“全国单板滑雪U型场地锦标赛”“2013—2014年全国单板滑雪U型场地冠军赛”;2013年6月,“单板U型场地国家队训练基地”“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国家队训练基地”“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国家队训练基地”三大国家队训练基地落户金龙山滑雪场。阿尔山滑雪场成为中国滑雪协会确定的冰雪运动训练基地。这些大型滑雪场按照功能分区基本满足不同层次滑雪者的娱乐、健身、训练的需求。在与雪场教练员的谈话中了解到,每年冬季来参加滑雪的爱好者中都会有碰撞、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通过了解调查发现,参与滑雪项目的人群年龄层次分布广泛,其中一半以上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高危险体育项目,不清楚什么是高危险体育项目。可见大家对高危险体育项目的认识不够,对其宣传也较少。
2.2 内蒙古自治区游泳项目开展现状
内蒙古自治区内游泳项目开展较为广泛普及程度较高,各盟市均有经营大中小型游泳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天然游泳场所,每到炎热的夏季各游泳馆,天然游泳场所都是客流旺季,同时这个季节也是溺水溺亡事故的多发期。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全面地对每年全国的游泳场所溺水死亡事件进行全面的统计和分析,大部分溺亡的信息仅从现有的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获得。据资料显示,溺水溺亡事件多数发生在天然游泳场所,室内游泳馆内较少。2016年夏季自治区发生多起溺水事件:6月26日呼市玉泉区小黑河镇后本滩村南侧大黑河河道内,两名男孩被发现溺水身亡;6月27临河黄河湿地公园一男子溺水;6月11日,赤峰一13岁少年溺水身亡;6月1日,包头一16岁学生在水库游玩时溺水身亡……。炎热的天气会诱使广大游泳爱好者贪图免费去往天然的游泳场所游泳,这些地方由于缺乏监管防控造成意外事件的频繁发生。而游泳者本身对周围环境缺乏危险预判,安全意识淡薄,技术水平有限等原因酿成了悲剧。
3 内蒙古自治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现状
高危险体育项目多数为收费项目促进自治区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增添了无穷乐趣,推进自治区体育产业向着市场化迈进的步伐。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这些项目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这就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以法律为基本依据,从行政、经济、法律多方面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管。
《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指导,2011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中第10条明确规定了高危体育项目的申办条件,第11条规定了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办法,第13条规定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第21条则明确说明了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自治区在对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要经过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第二,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提出了专门要求,涉及从业人员、救护设备和救助人员、场地器材设备、国家强制性体育服务的标准等方面; 第三,是向项目所在地的区( 市) 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取得体育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有个别场馆设施并未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特别是有些滑雪场存在着严重的管理问题,有地区甚至出现了“野”滑雪场,开个山坡,放些轮胎,弄一条雪道,就开门迎客。这类的滑雪场地缺少防护工作,雪质不合格,滑雪道结冰、坑洼不平,没有正规经营手续。常常是经营一个冬季第二年就找不到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意外伤害事件的产生。
4 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发展对策
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明确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实施监管职能并逐步制定相关体育法规,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规避风险。
4.1 加强场馆的安全设施建设
调查了解到游泳馆与滑雪场最基础的设施就是场馆,首先要保证场馆的建设符合标准,配有相关的安全逃生通道、消防配套设施、紧急医疗救助条件。其次,在游泳馆当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个游泳池应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的救生员,要注意泳池中水的质量,水深提醒标识,深水区与浅水区的隔离设施,各种安全提示标识,以及水的净化、消毒等一系列处理系统等等,这些措施有利于减少意外伤害的产生。
滑雪场的经营方,应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做好防护工作。定期对雪道进行修复、平整以及石子、垃圾等杂物的处理,对雪道的冰层要及时的清除。对于雪场当中的牵引工具,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牵引工具的使用要配备专人进行指导帮助,对雪场要进行雪道的划分,并且做出明显的分隔标志,对雪具进行定期的更换,对雪鞋进行定期的清洁,避免滑雪锻炼者之间进行疾病的传染。滑雪场还要设置医务室,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补救。
4.2 加快体育保险机制建设
针对高危险体育项目的各项风险,我们一方面要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要准备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因此,筹措足够的资金解决意外发生后的赔偿问题,保障健身者的切身利益,转嫁风险是最为恰当有效地方式。保险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百年的发展历史,作为保险业分支的体育保险在法规的建设方面比较健全。许多发达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俱乐部、体育协会等在举行体育活动时,应该给运动员参保。目前国内内体育保险仅为少数国家队运动员的训练以及体育赛事的意外伤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的过程中规避了高危险体育项目,比如中国人寿的“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规定,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中国平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也规定,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属于责任免除。
调查得知由于滑雪开展较为普及,而且危险系数远不及蹦极、潜水等运动,所以,经营者可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保险公司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接受承保,保费方面经双方协商可能会有所提高。我区内的滑雪场,可以单独购买保险,金龙山滑雪场保险费用5元,意外医疗保额4万元,意外身故保额20万;赤峰美林谷滑雪场的保险只包含景区责任险,并不包含意外伤害。可见在我区内由于各滑雪场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不同,此类单独约定的保险责任及其保障额度也不尽相同,个别保险公司明确规定意外身故属于免责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区的高危险体育项目险种,按照保险经营的原则和规定进行险种的设计,各险种的责任应该与行业标准相统一,合同中的条款应该规范、标准、责任清晰,给消费者更多的保障。
4.3 培育专业体育保险人才服务于高危险体育项目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不能缺少专业人才,要想让体育保险服务于高危险体育项目,就需要专业的体育保险经纪人。体育的多样复杂性使得对体育保险人员要求较高,不仅要具备保险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还应具备相当的体育知识以及少量财务方面的知识,而且要及时更新知识。现阶段体育保险人员匮乏,因为缺少专业人才,体育保险行业发展受限。也阻碍了高危险项目的发展,所以,应该加大力度培养专业的保险经纪人。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体育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建立科学的培养模式,开设体育保险专业培训班,为金融高校、体育院校的学生提供培训,在转嫁体育风险的同时也为体育专业的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实现保险销售、体育产业双方共赢。
5 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高危体育项目的发展对促进我区的体育产业发展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应重点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实现对高危险险体育项目的有效防护。首先,上级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行使监管职能,督促经营方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公共安全服务工作,避免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其次,建立体育保险机制,将风险进行转嫁,使消费者更新观念自动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则应尽早对险种进行设计,提高保障力度,明确保险责任,积极培育体育保险专业人才,构建我区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的保险机制。
[1] 全民健身条例[EB/OL].http://baike.baidu.com.
[2]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http://baike.baidu.com 2013-05-01.
[3] 张建军,刘璐.保险公司所得税制国际比较研究[J].上海金融,2003,13(12):46.
[4] 陈建强.上海市高危性体育运动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J].体育科研,2011,(2):39-44.
[5] 喻琍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探讨 [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3,34(1):22-26.
[6] 彭华,贾文彤.地方体育立法视域下高危险型体育项目经营问题研究[J].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3):15-17.
[7] 陈勇军.我国高危户外运动的法律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5,(8):26-29.
[8] 高嵩.翼装飞行事故隐现高危体育保险缺失[N].中国保险报,2013,(2):10-14.
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s and Management Actuality of High - risk Sports in Inner Mongolia District
Su Nan
By adopting various research methods including secondary research literature, interviews, and on-site observation, this paper has concluded the following findings regarding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the risk management strategy of high-risk sports projects in the Inner Mongolia District.1. It is known from the development state of high-risk sports projects in the Inner Mongolia District that beside underwater swimming there has the development of different level in alpine skiing ,freestyle-skiing,snowboarding, swimming and rocking climbing.2. It is known from the management forms of high-risk sports projects in Inner Mongolia District that the skiing project takes the advantage in promoting Inner Mongolia sport development. Related departments should obey Inner Mongolia sports marke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to perform their duties, enforce operators to build up completely organizations, work well on public security service, to avoid accidentally injuries.3. It is known from the risk avoid aspect that sport insurance can bring funding after accident, but sport insurance coverage is low, and self-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is poor. Measurements should be taken from cultivating insurance talents and designing sports insurance types reasonably to build the insurance mechanism of commercial high-risk sports projects in Inner Mongolia.
high-risk sports projects; insurance mechanism; risk prevention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课题(项目编号:NTS201409)
苏楠(1982-),女,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北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研究所,内蒙古 通辽 028000 Northern Minorities Sport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Sport College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Tongliao 028000, Inner Mongolia, China.
G812
A
1005-0256(2017)04-0020-3
10.19379/j.cnki.issn.1005-0256.2017.04.008
1.从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开展现状得知,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游泳、攀岩在我区内有不同程度的开展,潜水项目暂时没有开展。
2.从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经营状况得知,滑雪项目对促进自治区的体育产业发展具有明显优势,上级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行使监管职能,督促经营方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公共安全服务工作,避免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3.从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风险防范得知,体育保险能在意外发生后带来资金保障,但目前体育保险承保范围有限、保额较低、健身者保险意识较差,应从培育保险人才、合理设计体育保险险种等方面构建我区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的保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