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媒体环境下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2017-04-11潘云梦卜建华张宗伟
潘云梦,卜建华,张宗伟
(滨州医学院,a.马克思主义学院 b.纪委,山东 烟台 264003)
微媒体环境下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潘云梦a,卜建华a,张宗伟b
(滨州医学院,a.马克思主义学院 b.纪委,山东 烟台 264003)
伴随网络技术的不断推广和发展,微媒体环境下当代青年的网络暴力现象愈发严重,不仅对事件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不利于青年群体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运用心理机制、群体心理、社会动机等理论内容分析和研究了微媒体环境下青年参与网络暴力的原因,并从青年自身,社会环境、学校教育和网络管理等方面提出应对措施,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减少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现象,促进青年群体通过文明用网实现自身发展,有效维护网络环境与现实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微媒体; 青年 ; 网络暴力 ; 社会心理学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微媒体作为一种新型媒体在网络信息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伴随我国网民群体的不断扩大,网络暴力现象也日益成为一个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现实问题。当代青年作为网民主体和使用微媒体最活跃的用户群体,其受到网络暴力的影响则更为严重。青年是网络暴力的积极参与者和制造者,也是深受网络暴力影响的社会群体,其本身存在的网络暴力现象更是不容忽视。社会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研究社会交往等人类最基本的沟通活动,来分析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规律的学科,它不仅为分析和研究青年网络暴力这一社会现象提供理论依据,更有助于减少青年网络暴力现象,促进全社会的稳定和谐。本文以社会心理学理论为视角,通过社会心理学中的心理机制、群体心理以及社会动机等理论来解读微媒体环境下当代青年的网络暴力现象,对于应对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确保青年思想行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微媒体环境下青年网络暴力的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6年7月公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以10 -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74.7%。其中20 -29岁年龄段网民占比最高,达30.4%,且其中具备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较大的比例。[1]中国网民持续向低年龄、低学历人群扩散,而且相比其他群体,青年网民群体更加热衷于发表网络舆论来表达个人观点与意愿,在自身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也更容易出现网络暴力现象。当前网络暴力主要包含网络语言暴力与网络技术暴力,网络语言暴力主要指在网络中诋毁谩骂他人、恶意散布谣言等人身攻击行为;网络技术暴力主要表现为通过网络黑客、人肉搜索等网络技术手段暴露他人隐私等行为。网络暴力虽然无声,但却如同一把无形利剑时刻威胁着受害者,甚至对其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永久性伤害。近年来,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暴力现象愈演愈烈,青年网民的网络暴力现象更为突出:
(一)有意识的网络暴力
青年群体有意识的网络暴力是指其在明知非法侵权行为的前提下,依然在网络上未经允许私自曝光他人隐私、对他人实施谩骂、诋毁、侮辱等恶意攻击的网络行为。这些网络暴力施害者往往出口成“脏”,动辄就对网络事件的当事人发表诋毁、谩骂、侮辱等具有攻击性的不良言论,甚至发布“网络通缉令”、“网络悬赏令”对当事人实行“人肉搜索”,借助“网络打手”和“键盘侠”,通过雇佣“水军”对当事人进行网络围观与网络审判,凭借暴露事件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进行不公议论与评判甚至恶意抹黑,给当事人的生理与心理、正常工作与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最近有关演员、明星遭遇的网络暴力事件:陶昕然因角色陷入网络暴力,遭到网友抨击“感觉你女儿也不会有好下场”;乔任梁因遭遇网络暴力导致其抑郁最终自杀;井柏然受到网络暴力打击而退出微博,等等。
(二)无意识的网络暴力
青年群体无意识的网络暴力是指青年在无明显侵犯动机的情况下侵害他人权利的网络行为。网络空间为社会大众自由发表舆论提供了广阔平台,其信息具有跨越时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青年群体相比其他群体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与表现欲,加之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当一件社会热点事件发生,他们在对事件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难免受到非理性情绪操控,因过于偏激和冲动而发表不够理智的观点与言论,以达到宣泄不满情绪与哗众取宠的目的。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可能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明显动机,但随着该事件在网上的不断“发酵”,青年就容易在不了解事实真相情况下,为了维护所谓的“道德和正义”,或是为了感受网络“意见领袖”在社会舆论中的巨大影响力,而失去理性与自我约束力,将个人在网络中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演变成“以暴治暴”的网络暴力,进而在无意识状态下造成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由此可知,微媒体环境下青年群体的网络暴力现状不容乐观,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青年既是网络暴力的积极参与者,也是网络暴力的主要受害人群,只有对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性意见,才能有效减少青年网络暴力现象,促进当代青年文明理性使用新媒体技术,从而推动整个网络空间的文明与和谐发展。
二、微媒体环境下青年网络暴力现象原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在微媒体环境下,网络暴力现象层出不穷,部分青年热衷于参与网络暴力活动,甚至在其清醒认识到网络暴力严重危害的情况下,依然对触犯道德与法律的网络暴力行为乐此不疲。其实,青年网络暴力现象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心理因素,它实质上是青年对于社会现实的感受在网络空间中的体现。
(一)缺乏社会心理机制的制约是导致青年网络暴力现象频发的社会因素
当代青年作为网络暴力的积极参与者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缺乏健全社会心理机制的约束。当代青年虽然是我国网民的主体,但是由于其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自我意识觉醒但发展还不完善,仍未形成科学的人生价值观,缺乏必要的社会阅历和经验,在道德和法律面前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不足,加之青年网民有逐渐年轻化、低学历化的发展趋势,从而导致微媒体环境下,缺乏健全社会心理机制约束的青年群体网络暴力现象尤为严重。首先,好奇心是促使青年参与网络暴力的最大心理动因。青年相比其他群体拥有更加强烈的好奇心,喜欢接触新生事物,并有着高涨的自我意识。因此,微媒体作为能够自由发表言论的开放性公共平台,为青年接触新的人事物、满足其自我表现欲望提供了广阔空间,然而当社会心理机制尚未健全的青年发现网络暴力更能够获得社会广泛关注与支持后便热衷于运用各种手段实施网络暴力,以满足其强烈的好奇心与膨胀的自我意识;其次,青年希望体验参与网络暴力的快感,加剧了网络暴力在青年群体中的盛行。当代青年承受着来自学业、工作等方面的巨大压力,经历着各种挫折与挑战,然而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面对超负荷的心理压力难免会产生负面情绪,觉得自身的利益受到社会发展的剥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使社会心理机制尚未健全的青年无法及时找到宣泄消极情绪的合理途径,而微媒体技术的便捷性、随意性、平等性、虚拟性则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因而微媒体便成为其释放压力、发泄不满情绪的绝佳空间,通过体验网络暴力的快感,青年可以有效消除内心的压力感、挫折感与不良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心理上的放松与满足。
(二)群体的去个性化心理的影响是导致青年网络暴力现象频发的模仿因素
网络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一种群体性暴力,因此从群体心理的角度能够更好的认识和把握微媒体技术环境下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根据社会心理学理论,群体一经形成便会迅速产生一种群体性特点,这种特点与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的特点都不相同,却和每一个群体的特点没什么区别,“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情感;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建议和信念,在群体心理氛围的感染下,从来不认真思考对错,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完全否决,并将其视为真理或者谬论。”[2]群体有着自己的感情与思想,而群体中共同的感情与思想就是所谓的群体心理。群体中的个体会表现出新的特点,他们自觉的才智与个性会被削弱甚至消失,转而形成一种集体心理,这一过程就是“去个性化”。同理,青年网民群体在众多网络暴力事件中同样表现出了典型的群体心理:群体中的个体对社会事件的判断通常取决于群体领袖所传信息的性质,其鉴别力也会明显低于孤立的个体,这就容易使青年在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时,会轻信群体领袖给予的信息,并在网络上表现出几乎完全一致的态度与情绪。
首先,网络群体的易感染性心理导致青年个体网络暴力行为的爆发性。社会感染是一种较大范围内的信息与情绪的传递过程,即通过语言、动作等方式引起众人相同的情绪和行为。微媒体作为具有平等性、开放性、随意性特点的虚拟公共平台能够形成强大的“广场效应”加剧这种社会感染力,而处于社会感染中的个体情绪反复激荡且易于爆发。当某一社会热点事件发生之后会迅速引起大量网民的集聚,并制造出极具煽动性和诱导性的网络舆论,青年群体由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偏激言论的感染与刺激而产生愤恨等不良情绪,加上网络“意见领袖”的极度渲染与广泛传播,就会使青年网民群体轻信那些缺少证据与推理的简单信息和判断,并由此产生强烈反应,在冲动之下做出缺乏理性的暴力言行。美国学者桑坦斯认为:“新的科技、特别是网络,会增强人们自己回音的能力,让自己与他们隔绝。”[3]由于网络信息窄化和“协同过滤”的影响,极端心理容易形成。然而一旦青年群体接受并认同这种信息和判断后,其态度和情绪就会趋同于对该事件发表言论的“意见领袖”和在其舆论引领下的整个网民群体,并会不自觉地去重复这种判断,将这种态度和情绪传染给更多的人,进而逐渐形成网络暴力。
其次,网络群体的从众心理容易导致青年个体网络暴力行为的模仿性。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的从众心理是指个体在社会群体的无形压力下,不知不觉或不由自主的与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社会心理现象。从众心理往往会和“去个性化”相联系,“去个性化”的个体在群体中会丧失自我意识,并因为群体保护的心理,做出个体单独时不敢做甚至是违反社会准则的事。网络的虚拟性特点为青年群体提供了“去个性化”的空间平台,在网络这一虚拟环境中的青年会失去其个性和自我意识,从而强化了其从众心理,以致做出孤立个体难以想象的暴力行为。这种现象也可以利用“沉默螺旋”理论来解释:人们表达自我观点时,若发现自己认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支持就会踊跃参与,这种观点也会愈发广泛的传播和扩散;而当某一观点无人问津,即使自己认同也会选择沉默。如此循环往复就会使强势一方更加强势,沉默一方更加沉默。而这一现象的最终结果就是使得沉默者为摆脱沉默只好选择从众,即为迎合大众通过“随大流”的行为发表非理性的观点和言论,进而逐步使自己淹没在群体的洪流之中,在群体保护心理的作用下做出违背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暴力言行。网络暴力就是这种从众心理的产物,青年面对某一社会事件,通常会在无法保证有关事件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情况下,因受到众多网民非理性言论的“轰炸”,就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盲目跟风发表偏激、缺乏理智的言论,乃至对事件当事人作出诋毁、谩骂、侮辱等网络暴力行为。
再次,网络群体的匿名心理容易导致青年个体网络暴力行为的失范性。在社会心理学中,匿名心理指的是在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人可能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控能力。单独个体必须要为自身行为承担道德或法律上的责任,而群体不需要为其所作的任何行为负责,因为群体是无名氏。网络的虚拟性是青年网民匿名心理形成的重要条件,它使得青年认为自己身为群体中的一份子,任何暴力言行都是以虚拟的整体出现,责任必然会落到群体身上或分散给每个参与者,进而促使青年与群体思想行为保持一致,最终将个体融入到群体参与网络暴力的洪流之中。参与网络暴力的青年认为自己作为匿名者,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别人无法知晓其真实身份,即使发表恶性言论甚至做出违反社会准则的行为也不会损害其自身名誉更不会被追究相关责任,因而他们敢于肆无忌惮的对他人施以网络暴力。因此,网络虚拟性使个体失去可辨识性是青年匿名心理形成、参与网络暴力的重要心理原因。
最后,网络群体的去个性化心理容易导致青年个体网络暴力行为的扩散性。网络的虚拟化是促使当代青年去个性化的根本因素。去个性化是指个体在社会群体中,因依靠群体的环境支撑与精神鼓励而自我意识下降,自我控制、自我评价、责任意识降低,做出个体在独自行为时不敢做的、甚至是违背社会正常准则或者不理智的事情。在网络虚拟环境中的个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个体,而是一个“匿名”的、和他人无差别的人,而且在群体活动与群体氛围的感染下,个体言行表现的非常激进,甚至会无理智地、重复不断地做一些无法理喻的行为。同时,群体中的个体还会表现出平时受抑制的行为,也不理睬并忽视那些促使个体自我控制的线索,这种去个性化心理极大助长了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在失去个性化的情境下,人群会因责任扩散不顾一切、毫无理由地攻击目标,且攻击的强度与频率超乎想象,因此在虚拟网络空间的群体里,个体责任意识缺乏、责任分散,责任在虚拟环境中扩展到许多个体身上,扩散的范围越广,个体所背负的责任越少,更加推动了网络暴力行为的扩散。此外,在青年参与网络暴力事件的过程中,由于社会认知、社会经验、社会责任的缺乏,更容易产生从众与侥幸心理,这种自认为“法不责众”的现象同样具有明显的去个性化效应。
(三)青年受到“集体狂欢”现象的影响是导致网络暴力频发的文化因素
网络“集体狂欢”现象是指社会群体借助网络平台围绕统一主题,进行共同情感表达,感性释放自我,寻求平等对话,进行戏谑讽刺,对抗等级权威,具有强烈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群体活动现象。当前社会普遍呈现浮躁之气,微媒体传播最大的特点是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些不良信息借助微媒体环境的便捷性得到快速传播,也会加剧青年群体产生空虚浮躁的社会心理。为了排解空虚、无聊、寂寞等浮躁情绪,大量青年网民便会加入到网络集体狂欢的活动之中,以达到宣泄情绪和释放压力的目的,而网络暴力则是网络“集体狂欢”的重要形式之一。以网络暴力为重要表现形式的网络“集体狂欢”具有群体娱乐性和消遣性的特点,处于集体狂欢中的网民坚持“本我”的快乐原则,不惜牺牲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力求借助一切手段实现自我愉悦。部分网民热衷于窥探网络事件、网络人物背后的隐私,实施大量“人肉搜索”等网络技术暴力,他们以整人损人恶搞为乐趣,从对当事人进行隐私暴露、诋毁谩骂、骚扰威胁等行为中获得一种畸形的狂欢感,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之上,已达到排解空虚浮躁情绪、缓解紧张压力的目的。
(四)青年受到社会动机的影响是导致网络暴力频发的驱动因素
动机是引起、推动、维持与调节个体的行为,使之趋向一定目标的心理过程或内在动力,社会动机由人的社会属性、社会需要引起,是人的社会行为的直接原因,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与社会动机密切相关。首先,侵犯动机。社会心理学认为侵犯是人的本能,具有生物保护的意义,与此同时,去个性化会和侵犯动机共同影响着青年网络暴力行为。去个性化的状态会使青年最大限度的失去自我观察和自我评价意识,同时,也降低了对社会评价的关注,在内疚、羞愧和恐惧等行为控制能力被削弱的情况下,就容易使青年网民增加侵犯动机,从而出现网络暴力现象;其次,成就动机。成就动机是个体追求自认为重要的有价值的工作,并使之达到完善状态的动机,参与网络暴力的青年具有满足自身成就动机的心理特征。当代青年在父母老师的期望之下渴望实现自身的成长成才,希望凭借个人的知识与能力赢得外界的关注与认可。然而由于自身条件、经验资源等方面的限制,青年对自身的预期和现实的成就之间往往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会使青年产生挫折感和消极情绪。因此,部分青年选择借助参与网络暴力来满足自己的成就动机,即通过极力抨击社会不良现象,严厉打击负面社会事件当事人,使自己成为网络中维护道德与正义的使者,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与认可,实现在现实生活中难以甚至无法实现的目标,从而极大满足青年群体的自我成就动机。
三、微媒体环境下抵制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应对措施
微媒体环境下青年网络暴力现象愈演愈烈,不仅给事件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不利于青年自身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和现实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必须加强对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重视,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少青年网络暴力现象,促进青年群体通过文明用网实现自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与现实环境。
(一)健全青年社会心理机制,提升青年网民自身素质
青年应健全和完善自身社会心理机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青年必须学会正确对待好奇心和自我意识,避免在强烈好奇心和高涨自我意识的驱使下丧失理智,拒绝受到网络上偏激、极端等非理性言论的煽动和诱导,要善于运用理性思维评判社会热点事件,辩证分析网络“意见领袖”的观点和主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避免成为网络舆论的传播工具;青年要正确应对从众心理,避免盲目跟风,不做情绪的奴隶,面对网络上针对某一社会事件的议论和评判,要拥有自身主见和判断,不被网络舆论所左右,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防止人云亦云现象的发生;青年要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和能力,减少空虚浮躁等消极情绪,培养健康积极的社会心态,脚踏实地、积极进取,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青年要掌握排解和疏导压力的正确方法,理性面对工作、生活中遭遇的挫折和挑战,合理宣泄不良情绪,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以更加乐观正向的态度迎接新的生活;青年应重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严格用道德与法律来规范自身言行,学会文明理性用网,不因一己私利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崇尚宽容与“以和为贵”的优秀传统,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避免成为网络暴力的施害者与受害者。
(二)加强社会心理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青年社会成员的心理教育,是改变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现象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青年群体在社会心理学的教育和引导下能够减少网络暴力现象,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第一,劝说教育。教育者可以借助大众宣传媒介将教育内容以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呈现出来,通过适当的解说与劝导促使青年发觉自身在网络中言行的不当,进而主动改变错误的态度与行为,并学会运用科学合理的心理与行为方式正确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第二,引导暗示。教育者要通过引导和暗示间接指导青年社会成员正确的心理与行为方式,在引导和暗示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多种心理暗示的技巧,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为青年群体树立行为的榜样,帮助他们更好的掌握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引导青年群体杜绝网络暴力行为,学会文明理性用网。另外,要为青年学生营造良好和谐的网络环境,设置并定期开展有关网络文明的德育和礼仪课程,引导和监督青年学生拒绝网络暴力。
青年由于自身条件、经验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其对自身的预期和现实的成就之间往往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容易使青年在不公平感的消极情绪下出现网络暴力现象。因此,要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为青年获得成功提供机会与条件,通过多种渠道消除青年心理上的不公平感,最大限度的满足其成就动机,减少其挫折感,进而避免青年在不良情绪引导下实施网络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能减轻青年群体工作与生活压力,防止其因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选择通过网络暴力宣泄不良情绪,从而帮助青年群体在客观、公正的社会环境中以冷静、理性的方式面对自身的压力与挑战,有效减少青年群体的网络暴力现象。
(三)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有效的心理危机防御机制
要切实加强措施强化对青年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引导青年大学生树立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青年大学生的自我调节与情绪管理能力,帮助青年大学生掌握避免网络暴力行为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首先,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力度。高校应根据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做好青年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加强青年大学生的心理挫折教育,强化青年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防御与预警工作。健全完善青年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与心理疏导,强化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的力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定期与心理情绪不稳定的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在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的社会热点事件爆发期间,应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调整不良情绪,引导大学生理性、客观地认识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其次,注重网络舆论分析,利用多种途径帮助青年大学生建立心理危机防御机制。随着新媒体技术的普及,特别是移动新媒体的兴起,新媒体已经成为青年了解国际时事、交流思想乃至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而网络信息传递的片面性、夸大性也刚好与青年大学生的趋奇心理相契合。[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及时分析网络暴力事件的发展状况和青年在事件参与过程中的心理状况,从思想和心理上有效疏导教育青年大学生,提高青年大学生对新媒体海量信息的分析与鉴别能力。此外,高校还应该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对青年大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还可以依靠校园文化以及各种社团组织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通关建立网络校园文化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学生建立有效的心理危机防御机制并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最后,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普遍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中应将普遍预防教育与重点预防教育结合起来。[5]普遍预防教育是针对青年大学生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问题进行预防教育,避免广大青年大学生普遍出现心理问题,这一举措已经得到普遍落实和执行,也起到了巨大的效果和作用。而重点预防教育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实际过程中,抓住关键机会、关键事件,有的放矢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切实有效地教育,有效地防范和抑制网络暴力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这也是当前多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所缺失的部分。例如,在引起网络暴力的社会热点事件发生期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组织青年学生开展以该社会事件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和教育,通过团体辅导中的一系列方案措施,使青年大学生产生心理共鸣,消除青年大学生对社会事件的焦虑与从众心理,树立抵制网络暴力的理性认识,引导大学生培养正确的行为模式。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仅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重点预防教育,只有切实把普遍教育与重点预防全面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达到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效果。
(四)引导青年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大学生积极的危机应对能力
一方面,强化与青年大学生的引导沟通,促进青年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青年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暴力事件的过程中能够从群体里感染偏激行为,主要是由于从众心理导致的心理暗示与模仿作用,其他成员的思想和观点在潜移默化中已经介入青年大学生的内心,从而导致了青年大学生暴力行为的发生。因此,要抵制群体行为对青年大学生的影响,必须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信息的交流互通,预防与抵制青年大学生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跟风模仿,从而克服群体消极思想和心理效应在事件过程中对青年大学生带来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必须遵循青年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重点培养青年大学生获得正确信息和树立正确思想观念的能力,并充分利用新媒体与多种渠道认识和掌握当代青年的思想状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思维方式,从而提早发现新问题、新征兆,及时预防和控制各种网络暴力事件,避免网络暴力影响的扩大与蔓延。同时,要着重对大学生中存在的舆论进行引导,主动及时披露信息,消除猜疑、谣言等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干扰。[6]
另一方面,加强危机教育,培养青年大学生危机应对能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重点对大学生实施危机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养成独特性、敏锐性、理智性的知觉,让青年大学生全面认识和分析各种社会突发事件,能够辨别虚假错误信息,认识社会突发事件的真相和本质。同时,高校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网络暴力事件的预防演习活动,通过预防演习,为青年大学生提供一个合理宣泄情绪的途径,使青年大学生在预防演习过程中学会正确分析事物,掌握调控情绪与自我控制的能力,建立自身社会支持系统,切实有效地寻求理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自身获得合理、恰当的应对策略,提高青年大学生对网络暴力事件的抵制与应对能力。
(五)建立网络实名制度,规范净化网络环境
政府加强网络跟踪与监控工作,建立和完善网络实名制度,有效监督和管理公民的网络行为。网络实名制是削弱网络虚拟性的重要方式,通过实施前台和后台的网络实名制度,网民能够在对彼此身份有一定了解的情况下减少人肉搜索和暴力攻击的可能,切实控制网络的匿名性,消除推动青年群体参与网络暴力的匿名心理。通过明确告知青年网民实施网络暴力需要接受的后果与惩处,有效的减少青年网络暴力现象。与此同时,政府还应通过多种网络技术手段,加强保护民众网络上的个人信息,防止青年网民通过网络“黑客”盗取信息制造网络暴力事件,从根本上消灭网络暴力行为产生的相关条件。
政府还应全面规范和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对微媒体的监督和管理,努力建成立体化、全覆盖的网络暴力预防体系,对重要社区论坛、新闻门户、综合门户等新闻信息类网站进行重点防护,切实保障社交网站和软件的健康运行。要实时监控并净化网络信息。例如,对于网络上呈现的低俗暴力语言要设置自动屏蔽;针对不良用户实施网络禁言;在全网环境下倡导文明用网,特别重视对广大青年网民群体的正确舆论引导;加强对青年群体常用网站、博客和论坛的监管,提高网站管理者的信息把关能力,及时遏止网络暴力言论的发布与传播,坚决制裁任何目的引起的网络暴力行为。
[1]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第37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6.
[2]【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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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照峰.公共危机中的思想政治教育[J].学习月刊,2010,(6):8- 9.,
[5]张书明,杨林.大学生群体性事件预防中的网络舆情监控探析[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6- 18.
[6]蔡雅琴,冯小宁.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干预机制研究[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67-70.
SocialPsychologicalAnalysisaboutNetworkviolenceofContemporaryYouthinMicro-mediaEnvironment
PAN Yun-menga,BU Jian-huaa,ZHANG Zong-weib
( a.School of Marxism, Binzhou medical college; b.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Yantai 264003, China )
Along with the promo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technology, the contemporary youth network violence phenomenon is more serious in the environment of micro-media, which not only causes great physical and mental damages, thus is harmful to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youth groups, but to a certain extent affects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psychology, using psychological mechanism, group psychology and social motivation theori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 of the network youth violence in micro-media environment and gives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youth themselves, the social environment, school education and network management, in the hope that through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whole society, reduce the contemporary youth network violence, promote youth groups by civilization network and implement their own development, effective maintenance of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 as well.
micro-media; the youth; network violence; social psychology
C913.5
A
1008-7605(2017)06-0047-07
2017-08-3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14JD710036)、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项目“高等医学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研究式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14SDGXSZKK19)
潘云梦(1993-),女,山东济宁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卜建华(1970-),男,山东邹平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张宗伟(1966-),男,山东惠民人,教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纪委书记,主要从事青年心理健康教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孙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