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
2017-04-11杨晓晖
杨晓晖
(中共东昌府区委党校,山东 聊城 252000)
《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
杨晓晖
(中共东昌府区委党校,山东 聊城 252000)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仅靠思想建党,还要靠制度治党,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反腐败和从严治党的探索实践,规范性强、位阶较高,问题导向鲜明、施策精准,一脉相承、创新凸显,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使之从行动层面递进到制度层面,集中展现了我们党在党建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夯实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准则;条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指明了管党治党的基本抓手。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自身优势,但历史经验表明,仅靠思想建党远远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还要靠制度治党,因为制度不仅具有刚性,而且带有根本性、统领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把传统的优势凝固成制度的底座,把现实的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将依法依规治党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始终,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反腐败和从严治党的探索实践,使之从行动层面递进到制度层面,集中展现了我们党在党建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夯实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全面从严治党掀开了崭新一页。
一、规范性强、位阶较高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崇党章,因为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但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决定了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极端重要性。两部法规就是党中央尊崇党章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的顶层制度设计。在两个文件稿的序言和总则部分,明确写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在主体板块,两个文件稿也都围绕着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围绕党的宗旨展开。其中《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了基本规定,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着力把党章的有关要求具体化和系统化,所以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位阶次之。这样的效力定位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在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的高标准定位和规范性力量。进一步闭合、紧固了党内法规制度链条,通过规则体系的周延,逐步构建起与党章相一致、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承接、与党的建设的专门法相配合的党建制度体系,进一步闭合、紧固了党内法规制度链条,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也标志着以党章为根本、相关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依靠制度建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
二、问题导向鲜明、施策精准
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品格,也体现在《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上。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我们党的政治生态不断得到改善,但是一段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概括的“七个有之”等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还有不少的障碍,习近平总书记作说明时就连续列举了几十个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障碍和问题带来的客观结果就是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再深入。这两部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加以规范和约束,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得力等问题展开。如《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同时这两个制度把脉问诊这些疑难杂症,并精准施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主体部分,《准则》从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条例》列了27条,就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几十种问题划出了明确的红线,提出了明确措施,都有了具体的抓手,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
三、一脉相承、创新凸显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除了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外,还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制定出新的办法和规定,因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因为现在党内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时尚未遇到,而当时比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在已经不突出了。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的确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它焕发了党的旺盛生机,是中国实现30多年经济腾飞的重要保障。但是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这两部法规在继承中凸显了创新。比如,《准则》突出强调树立“四个意识”,就是针对目前党内政治生活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突出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管党治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的。《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体系趋于完善,五种监督覆盖全面:“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党中央实行统一领导,党委(党组)负责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负责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进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党员进行民主监督。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时代性”的重要内涵。
四、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实践证明: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重要权力、占据着重要岗位,是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实践者,是党风政风的引领者,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是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所以强化党内约束和监督,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才能层层传导压力,做出成效。《准则》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条例》规定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这为进一步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指明了方向,在着眼对“最大多数”全覆盖的同时,致力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通过各种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问题。
五、约束与激励相结合、辩证统一
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是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初衷。《准则》和《条例》中都有很多对党员干部的激励性、保护性规定,有利于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如: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等。另一方面《准则》和《条例》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也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等等。这些规定,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是约束也是激励,目的是为了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重大创新,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而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尺就是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规定要求。让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
[1]习近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N].人民日报,2009-10-09.
[2]任仲文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4:254.
[3]刘汉峰.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考[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1).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5]张硕辅.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根基[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11-02.
责任编辑: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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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676(2017)01-0080-03
杨晓晖(1969-),女,山东冠县人,中共东昌府区委党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