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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2017-04-11

社会主义论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农业农村建设

(2017年2月8日)

2016年,我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精准脱贫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为全省稳增长、调结构、促跨越提供了基础支撑。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但农业结构性矛盾仍突出,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小生产与大市场不相适应、农民持续增收乏力、资源环境压力大,农业短腿和农村短板依然存在,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力争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5.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实现1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一、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生态优先、比较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增加鲜食玉米、啤饲大麦种植面积,加快发展秋冬马铃薯、特色小杂粮,促进木本粮油提质增效。扩大青贮玉米、苜蓿、黑麦草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继续开展粮改饲试点。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生猪、牛羊、蔬菜、中药材、茶叶、花卉、核桃、水果、咖啡、食用菌等重点产业。调整优化烤烟种植,稳步提高烟叶品质。促进蔗糖、橡胶增值增效。加强冬季农业开发。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发展牛羊养殖和奶业,促进云岭牛产业化,支持适度规模家庭牧场。积极发展集约化健康淡水渔业养殖。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依托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培育“云系”“滇牌”特色品牌。

2.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划为依托,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集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功能区和保护区地块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行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强县创建行动,建设30个现代农业重点县、3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20个现代林业重点县,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创建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现代农业产业园。统筹整合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

3.严格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业生产全过程管控,强化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的要求,推进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点全覆盖。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加强“互联网+动物卫生监督”“互联网+兽药”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4.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带动贫困农民稳定脱贫。培育壮大农业小巨人,力争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25户以上。积极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推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提供为农综合服务。鼓励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5.加快高原特色农业走出去步伐。优化农业对外合作环境,实施全方位走出去,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的农业合作,拓展与非洲、欧洲、大洋洲、北美等区域的农业合作。充分发挥开放农业小巨人、农垦企业的引领作用,支持以优势农作物品种、资金、技术、生产标准等开展跨国经营,培育跨境农业产业经济带。大力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特色农产品、农机出口生产加工基地。以滇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主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保险机构为外向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保险、保单项下融资和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开展对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人才交流。优化农业领域投资环境,引导内外资重点投向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增强创新能力。加强跨境农产品动植物疫病疫情联防联控,推进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打击农产品走私。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6.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柴石滩、昭鲁等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建设高效节水灌溉1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完善取水许可制度,稳步推进农业用水取水许可台账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节水示范城市建设。

7.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模式。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尾菜回收利用、畜禽清洁养殖、地膜回收利用等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积极发展牛羊舍饲圈养,减少天然草原放牧压力。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逐步建立高原特色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体系,构建农业清洁生产认证制度。减少九大高原湖泊周边、重要交通沿线、特色旅游村镇大棚种植,增加露天种植。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推进石漠化区域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

8.加强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实施城乡绿化工程。稳定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生态补偿政策。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实施高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和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保护治理。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水生态文明试点。

三、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9.加快发展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落实,从2017年起每年新增100户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培育一批重点园区,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支持食品加工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保健功能食品、药食同源食品。培育一批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传统米面、马铃薯、杂粮等主食品牌。开展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开发云南“原字号”“老字号”特色食品,推动工业化、规模化生产。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改善仓储、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整体水平。落实用地、用电、融资、物流、服务等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成本。

10.推进农产品流通和电子商务发展。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和农产品走出去,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市场、节点市场,完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改造升级一批冷冻、冷藏和保鲜仓库等设施。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学储粮。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为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推进昆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建设。发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推进“互联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营销全覆盖。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对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乡村全覆盖,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服务网络。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完善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发展一批电商产业园。加强农村信息化示范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

11.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特色手工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文化+”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强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完善公共服务、环境风貌、民居旅馆等基础设施,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农庄、养生养老基地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田园。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监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大力开发传统民族民间手工艺产品,发展特色手工艺产业和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2.推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大力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加强农村乡土人才、民族技能人才培养,扶持一批乡村工匠。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新增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130万人次以上。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新生代、身患职业病等农民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建设一批区域性特色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1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为方向,依托领军科技人才和团队,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依托省内外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科技型农业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涉农科研平台。实施农业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鼓励组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农业种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新品种,扶持一批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中低产田改良、标准化种养、农机农艺融合、循环综合利用、绿色防控、仓储物流等关键技术研发。深入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建设农业云,推进云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

14.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构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强化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集成示范。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四新”综合应用和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机、良制“六良”配套推广应用。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物联网、智慧农业、智慧气象技术模式。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培育10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育20个省级“星创天地”。加强农村科普组织、基地、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15.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切实落实科技成果审批处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评价机制、科技人员兼职、科技人才流动等政策规定。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科技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开发与经营,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财政资金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省重大人才工程、云岭英才计划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

五、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基础

1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脱贫攻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政策措施和工作责任落实。统筹安排重大扶贫项目,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质量。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机制,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强化“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弄虚作假,严格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17.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保护优化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加大坝区农田和优质耕地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4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40万亩,提高建设质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工建设滇中引水工程,新开工曲靖车马碧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50件以上。推进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巩固提升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完成30万件山区“五小水利”工程。推广“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机制,全面深化农田水利改革。

18.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宜居的环境中获得幸福感。整治农村违法违规建筑。加强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自来水供水设施和公厕建设。促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加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大数据平台。培育一批宜居宜业宜游村镇,打造100个特色小镇。深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鼓励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与培育特色小镇、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促进贫困人口向中心集镇、中心村、产业园区集中。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启动“直过民族”、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4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排查治理农村地区枯井、河塘、饮用水、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方面安全隐患。

19.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山区和边境一线倾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5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集中支持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开展送地方戏下乡活动。

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

20.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投入结构,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结构优化、绿色生态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健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推进州(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设立省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地区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建立资产收益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改革试点。

21.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力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丰富农村支付服务和支付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县建设。开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稳妥流转集体林权,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和融资租赁。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新指数保险、信贷保证保险、收入保险、产量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鼓励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涉农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2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加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力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各地区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稳妥推进大理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建立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水库工程确权划界。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推广水权水市场建设试点经验。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23.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农村创业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加大力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所需建设用地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

24.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深化农垦改革,激活农垦活力,发挥农垦功能,培育壮大农垦集团。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激励机制。加强对农村各类改革试点试验的指导督查,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扎实做好农业普查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细化实化政策举措,把各项任务体现到具体政策措施上、落实到具体工作安排上,以严实作风、科学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重要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家风,培育文明乡风,发展新乡贤文化,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和信访工作。加大“三农”工作宣传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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