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东夷列传》与秦汉时期东北边疆民族的民族志述论
2017-04-11段红云
段红云,王 琦
《后汉书·东夷列传》与秦汉时期东北边疆民族的民族志述论
段红云,王 琦
《后汉书·东夷列传》以丰富的资料论述了夫余、挹娄、高句骊、沃沮、濊等东北边疆的民族,而且还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记述这些民族的文化。在所记述的文化当中,表现了夫余、挹娄、高句骊、沃沮、濊等东北边疆民族鲜明的地域特征。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来看,这种以文化为中心的记述,实际上是秦汉时期东北边疆民族的民族志书写,是我们今天从整体上认识东北亚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文献依据。
《后汉书·东夷列传》;边疆民族志;文化
从民族分类的角度来看,秦汉时期分布在东北边疆的夫余、挹娄、高句骊、东沃沮、濊等民族群体,分别属于肃慎系统和濊貊系统,具体为:挹娄是上一个历史时期的肃慎,夫余、高句骊、东沃沮、濊等是属于濊貊系统的民族。在《后汉书·东夷列传》所记述的文化当中,表现了夫余、挹娄、高句骊、沃沮、濊等东北边疆的民族鲜明的地域特征,因此,通过《后汉书·东夷列传》的记载,我们可以从整体上对东北亚地区的民族及其文化予以认识和把握。
一、挹 娄
汉代的挹娄是先秦时期的肃慎,《国语·鲁语下》记载说:“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弩其长尺有。”*《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陈惠公对此十分惊奇,派人带着死了的隼到孔子住的地方请教,孔子进行了认真的解释,认为“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注曰:“肃慎,北夷之国,故隼来远矣。”又注引《传》曰:“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我们认为,这里把肃慎当做北夷并没有原则性的错误,因为,肃慎是在华夏族的东北方向,在总体上还是属于北方的范畴。从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历史来看,说明肃慎在很早就与华夏族发生联系,《国语·鲁语下》记载孔子对陈惠公关于肃慎的解释,就让我们看到了肃慎与华夏族的关系,当时孔子还进一步解释华夏族是怎样和肃慎建立关系的:“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弩。”*《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5页。则华夏族与肃慎的政治交往是从西周开始的,而且西周天子还在肃慎的楛矢石弩上刻字“肃慎氏之贡矢”,将刻字的肃慎楛矢石弩赐给陈国,表示周天子对天下各民族的控制权,“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以肃慎之贡”。*《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5页。周天子之所以要把肃慎的楛矢石弩赐给陈国,就是要“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5页。
到了东汉时期,肃慎被汉族的历史学家称为挹娄,分布在夫余东北,由于挹娄在地理上相较于夫余远离东汉,与东汉的关系不是十分紧密,在政治上接受夫余的治理。挹娄之所以会被夫余统治,是因为挹娄到了汉代还没有产生大的政治集团首领,仅仅是有部落首领,故文献记载说挹娄“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汉族的历史学家是通过夫余认识挹娄的,所以,便把挹娄作为黑龙江中下游地区各同源民族的统称。
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挹娄在体质上与夫余接近,即“人形似夫余”,应该都是古阿尔泰人的分支,到了东汉时期已经出现了民族的同源异流分化,彼此之间具有同源异流的关系,所以,反映在语言方面是“语言各异”。在文化方面,挹娄与夫余仍然有差异,即“东夷夫余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独无,法俗最无纲纪者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当然,我们觉得这是用汉族的文化价值观所进行的主观评价,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历史。因为,汉族认为饮食使用“俎豆”才是正统,法俗也要与汉族相同才是“有纲纪”,这些观点具有片面性,是用汉族的文化价值观去认识其他的民族文化,不具有文化相对论的价值判断。
挹娄分布区可以耕种的土地很多,能够出产五谷、麻布。说明他们是以农业为主要的生计方式,但也仍然保持以狩猎作为一个生计特色的传统,作为农业生产的补充,挹娄分布区的特产是“出赤玉、好貂”。*《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虽然挹娄分布区的土地很多,但是多为山地“处于山林之间”,而且由于挹娄分布区已经是高纬度地区,在北纬40度到50度之间,所以“土气极寒”,因此挹娄的民居建筑是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当中最为特殊的穴居形式:“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接九梯”。*《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同样是因为寒冷的气候需要摄入大量的动物脂肪,所以“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当然,由于挹娄分布区属于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因此“夏则裸袒,以尺布蔽其前后”。
挹娄的民族性格具有北方高纬度民族强悍勇猛的特点,“种众虽少,而多勇力”,*《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到了东汉,他们最有历史传统的生产工具和武器仍然还是楛矢石弩,“处山险,又善射,发能入人目。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一尺八寸,青石为镞,镞皆施毒,中人即死”。*《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此外,由于挹娄位于黑龙江中下游地区和东临鞑靼海峡,所以“便乘船,好寇盗,邻国畏患,而卒不能服”。*《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
二、濊貊系统的民族
(一)夫 余
夫余属于东北边疆濊貊系统的民族,分布在汉武帝设置的玄菟郡北千里,南边与高句骊相连接,东边是肃慎系统的挹娄,西边与鲜卑相连接,北边为弱水(今黑龙江),夫余的分布区在今黑龙江以南,以嫩江流域为中心,地方二千里。*参见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西汉·东汉时期”,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13、14页。总的来看,夫余分布在今东北中部,其地域范围西以今吉林省农安为中心,东以吉林市为中心,位于四平以北,哈尔滨以南,在东北平原中部。
从《后汉书·东夷列传》的记载来看,北方民族进入东北地区应该与夫余良好的地理生态环境有关。夫余以农业为主,畜牧业也十分发达,出产名马,即“于东夷之域,最为平敞,土宜五谷。出名马、赤玉、貂豽,大珠如酸枣”。*《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正是因为夫余有丰富的物产作为支持,所以社会发展程度较高,有以圆木制作的城镇,在城中设有宫室、仓库、牢狱。
由于夫余也是生活在寒冷地区的民族,所以体质高大,民族性格是“强勇而谨厚”。*《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夫余因为是农业民族,所以不像草原的游牧民族在生计难以维系时会去掠夺其他民族。
夫余的政治制度较为发达,“以六畜名官”,*《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这是因为夫余畜牧业的发达,畜牧业在夫余社会生活当中占有重要地位,于是,夫余官名的称呼特点是以牲畜的名称作为官名。例如,因为马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所以第一个等级的官员称为马加,其次为牛加,诸如此类,整个社会都被诸叫做“加”的官员控制,即“其邑落皆主属诸加”。*《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在军事行动的时候需要进行占卜,具体是杀牛用牛蹄来进行占卜,“有军事亦祭天,杀牛,以蹄占其吉凶”。*《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为了有效治理社会,夫余的法律制度比较有特色,而且较为严厉,“其俗用刑严急,被诛者皆没其家人为奴婢。盗一责十二。男女淫,皆杀之,尤治恶妒妇,既杀,复尸于山上”。*《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对于需要判决的罪犯,每年仅仅在腊月祭祀天神的时候举行,“以腊月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是时断刑狱,解囚徒”。*《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
夫余的民俗习惯,在特定的政治制度下显示出了相应的等级特点,饮食方面“食饮用俎豆,会同拜爵洗爵,揖让升降”。*《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婚姻民俗与北方的许多民族相同,有族内转房婚即“兄死妻嫂”。在丧葬习俗方面,一般人死后埋葬时是“有椁无棺”。而贵族则“杀人殉葬,多者以百数”,*《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这样的习俗如果用传统进化论的观点来分析,可以说明夫余在秦汉时期处在奴隶制社会。处于夫余社会最高等级的夫余王死后埋葬方式等级最高,“其王葬用玉匣”,对夫余王这样的埋葬方式,汉朝非常重视,“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夫余)王死则迎取以葬焉”。*《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1页。从这一条史料来看,当时夫余与汉朝的关系是一个臣属的关系。
(二)高句骊
高句骊从民族的来源上讲与夫余具有同源异流关系,所以被称为是“夫余别种”。*《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正是因为如此,高句骊与夫余在语言、文化习俗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东汉时期的高句骊内部有5个支系,分别是消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桂娄部,在这5个支系当中,最初是消奴部为王,消奴部在历史的发展中衰弱后,桂娄部首领成为各部的政治首领,其政治制度与夫余有相同的地方,即部分官员的称呼有“加”字,不同的是,高句骊还有一些夫余没有的官员名称,具体为“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其中,在《后汉书·东夷列传》注中仅仅对“古邹大加”作了注释:“古邹大加,高骊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对这一条注释,我们可以进行这样的解读:高句骊的政治制度比较发达,与周边的民族集团的交往比较频繁,所以才设置了一个专门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的官员“古邹大加”。
高句骊发达的政治制度反映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严格的等级制度,这可以从他们在重大祭祀活动中服装上看出:“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皆著帻,如冠帻而无后;其小加著折风,形如弁。”*《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同时,高句骊虽然政治制度较为健全,但是却没有牢狱,如果有人犯罪,“诸加评议便杀之,没入妻子为奴婢”。*《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
高句骊分布的地方大多数是大山深谷,“人随而为居,少田业,力作不足以自资,故其俗节于饮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尽管高句骊人生产力不足,常常节于饮食,但是高句骊人却“好修宫室。”
高句骊人的民族性格首先是特别喜爱洁净,其次是因为分布的自然环境气候寒冷,所以“人性凶急,有气力,习战斗,好寇钞”,所以“沃沮、东濊皆属焉”。*《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
在宗教信仰方面,高句骊还处在万物有灵的阶段,“好祠鬼神、社稷、零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第2814页。从这些的祭祀对象中,可以进一步看到他们作为农业民族的特征,他们祭祀土地神和粮食神,还祭祀与农业有关的星神即“零星”。对于什么是“零星”,注引《汉书》“音义”说:“龙星左角曰天田,则农祥也。辰日祀以牛,号曰零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第2814页。在所有的祭祀中“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第2814页。这是最为隆重的祭祀。此外,在高句骊人分布区的东方“有大穴,号禭神”,也是在“十月迎而祭之”。*《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第2814页。同时,高句骊人的婚姻文化也很有特色,实行的是从妻居婚,但是等到孩子成年以后,男人仍然要回归父亲家中,并“稍营送终之具”。*《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之所以要准备“送终之具”,是因为高句骊人受到汉族文化的长期影响,在丧葬文化上几乎与汉族相同,即“金银财币尽于厚葬,积石为封,亦种松柏”。*《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
(三)沃 沮
沃沮是濊貊系统中与高句骊关系较为密切的一部分,表现为语言、居住形式、服饰都和高句骊相同。在地域上又有南北之分,分为东沃沮和北沃沮。
东沃沮的自然环境很好,土地肥美,背山向海,宜适合粮食生产。东沃沮是典型的农业民族,正因为是定居的农业民族,所以“善田种,有邑落长帅”。*《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东沃沮虽然受到高句骊在政治上的控制,但是内部仍然有自己的政治领袖人物,民族性格强悍。
同时,东沃沮分布区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决定了他们的丧葬方式可以使用巨大的木材,“其葬,作大木椁,长十余丈,开一头为户”。*《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最为特别的丧葬文化是二次葬:“新死者先假埋之,令皮肉尽,乃取骨置椁中”、家族合墓葬以及木偶随葬:“家人皆共一椁,刻木如生,随死者为数焉”。*《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
北沃沮,也叫做置沟娄,距离南沃沮800余里,分布在挹娄人的南部,挹娄人每年都会沿海乘船南下掠夺,所以北沃沮人十分畏惧挹娄人,于是“每夏臧于岩穴,至冬船道不通,乃下居邑落”。*《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也就是说,北沃沮人夏天是躲到山区的岩洞当中,到了海水冰冻挹娄人不可能乘船南下掠夺时,才会“下居邑落”。
在北沃沮人中还流传着一些神奇的传说。第一是关于海中得布衣的传说,“其耆者言,尝于海中得一布衣,其形如中人衣,而两袖长三丈”。*《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第2817页。第二是关于看见来自遥远地方的怪人,“于岸际见一人乘破船,顶中复有面,与语不通,不食而死”。*《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第2817页。第三是关于北沃沮东边的大海中有女人国的传说,“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第2817页。对于上面这些传说,《后汉书·东夷列传》注引《魏志》说:“毌丘俭遣王硕追句骊王宫,穷沃沮东界,问其耆老所传云。”*《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第2817页。所以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传说都是因为沃沮人的分布区东临今天的日本海,但是作为农业民族又无法渡海,因此面对浩瀚而神奇的大海所产生的文化想象和文化创造。
(四)濊
濊的分布区据《后汉书·东夷列传》载:“濊北与高句骊、沃沮,南与辰韩接,东穷大海,西至乐浪。”*《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7页。濊是濊貊系统民族中的核心部分,与高句骊有共同的祖先,因此他们的语言相同、政治制度系统、风俗习惯大都相同。尽管如此,从濊人内部的政治制度、文化来看仍然有诸多特点:
第一,虽然濊人还没有产生能够统一濊貊系统各民族的政治首领,但是,内部仍然有相关的政治首领,分别是侯、邑君、三老。濊人的民族性格表现为为人诚实,没有太多的嗜好和欲望,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不随便求人。由于濊人分布在东北的山地,山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空间,所以“其俗重山川”,*《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濊人内部的各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分布空间界线,各个部落之间“不得妄相干涉”。*《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
第二,大约是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所以濊人的婚姻特点是同姓不婚,而这种文化特点多见于农业民族。正因为是农业民族,所以,濊人有特别发达的天文知识。每年在十月祭天,在祭天的时候“昼夜饮酒歌舞,名之为‘舞天’”。*《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濊人大约也有图腾崇拜,因为他们“又祠虎以为神”。*《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作为农业民族,濊人“知种麻,养蚕,作绵布”。*《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如果与其他民族群体发生矛盾冲突,濊人进行的是步战,武器是“作矛长三丈,或数人共持之”。*《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濊人分布区物产丰富,乐浪郡著名的檀弓就是濊人的特产,此外,濊人分布区“又多文豹,有果下马,海出班鱼”,*《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并常常贡献给东汉王朝的皇帝。
第三,濊人的法制文化比较严格,“邑落有相侵犯者,辄相罚,责生口牛马,名之为‘责祸’。杀人者偿死。少寇盗”。*《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8页。与此同时,在濊人的日常生活当中,还有许多的禁忌。
四、小 结
《后汉书·东夷列传》关于东北边疆民族的民族志描述,其资料来源一部分是华夏族和后来的汉族亲自到过东北边疆的真实记录,一部分是通过相关民族在民族交往的过程当中相互口头描述被记录下来的,具有极强的时代特征,其民族志特点十分鲜明:即以文化为中心的描述,而且其中还包括了作者的价值判断。例如“东夷夫余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独无,法俗最无纲纪者也”。*《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2页。当然,如果从民族志的规范文本书写角度来看,《后汉书·东夷列传》中的民族志文本书写,应该属于非专业的民族志书写,但到了今天,这些民族志已经成为了珍贵的历史文献,所以具有了专业民族志的许多特点。
《后汉书·东夷列传》在对每一个民族的民族志记述中,都特别强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可以认为,这就是文化生态志,因为每一个民族的民族志书写都要写自然环境、山川河流、物产。例如“高句骊,在辽东之东千里,南与朝鲜、濊貊,东与沃沮,北与夫余接。地方二千里,多大山深谷,人随而为居”。*《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3页。又例如“东沃沮在高句骊盖马大山之东,东滨大海,北与挹娄、夫余,南与濊貊接。其地东西夹,南北长,可折方千里。土肥美,背山向海,宜五谷,善田种”。*《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这些文化生态志的特点是,以东汉王朝边疆的某一个郡作为基准点,然后记述自然地理环境的基本特点,再记述地域环境中的其他民族分布;其次才写民族性格、文化方面的制度,体现了民族志文本的整体性。所有的民族志书写虽然没有刻意强调环境、物产、人的文化这三者的关系,但是作者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后汉书·东夷列传》的民族志书写呈现了两个特点,第一是文本描述的文化整体性特征;第二是文化事项描述的微观特征,二者似乎有一些矛盾,但实际上并不矛盾。因为文化整体性描述是从文化生态到以人为中心的文化,而文化事项的微观性描述则是对具体的文化事项进行深入的书写。所以,这种书写呈现出了文化整体性特征描述与文化事项微观描述的双重特点。
同时,在对具体的文化事项描述时,强调的都是最有特色的内容。从上述历史文献的记载来看,《后汉书·东夷列传》当中提到东汉境内的东夷民族各个部分绝大多数都是农业民族,正是因为有较为发达的农业,所以社会政治组织已经产生,出现了“邑落长帅”等等。挹娄分布区可以耕种的土地很多,能够出产五谷、麻布,同样说明他们是以农业为主。与东沃沮不同的是,挹娄仍然使用楛矢石弩,保持以狩猎作为一个生计特色的传统。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整个东北亚地区的文化特点是以农耕文化作为底色,而且文化上相互影响,所以具有区域性的特点。
从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东汉时期东北边疆各民族在文化上是相互影响的。例如,在语言方面受到华夏族的影响,许多词汇是“秦人”的词汇,例如“名国为邦,弓为弧,贼为寇,行酒为行觞,相呼为徒,有似秦语,故或名之为秦韩”。*《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9页。所以才有人把辰韩人称为“秦韩”。此外,由于大量华夏族人口融入当地,结果使东北亚地区在文化和民族来源上都具有了华夏民族的成分。因此,从东北亚地区民族发展的角度来看,朝鲜半岛的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当中表现出了多源合流的特点,其中甚至包含着众多的汉族人口因素。那些汉族的“流亡入韩者”带去了更多的汉族文化,例如使用汉字等等,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文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朝鲜半岛属于汉字文化圈的历史是十分久远的。
从东北亚地区民族形成与发展的角度来看,秦汉时期东北边疆所有的东夷都是古代阿尔泰系统的民族,整个东北亚地区最早是古代阿尔泰系统民族形成发展的地区之一。而且从《后汉书·东夷列传》的记载来看,夫余、濊等应该都是重要的核心集团。因为夫余北边的挹娄虽然与夫余在语言上有差异,但是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挹娄在体质上与夫余相似;夫余南边的高句骊是“夫余别种”,即夫余与高句骊的民族源流关系更加紧密;而濊、沃沮都与高句骊有着紧密的联系,都是高句骊的“别种”,所有在语言、饮食文化、居住方式、服饰等方面都“有似句骊”。*《后汉书·东夷列传》(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6页。
(责任编辑 甘霆浩)
On History of Later Han Dynasty——Dong Yi Biography and the Ethnographies of Northeastern Frontier Ethnic Groups in Qin and Han Dynasties
DUAN Hongyun, WANG Qi
HistoryofLaterHanDynasty——DongYiBiographyoffers abundant information about such northeast frontier ethnic groups as the Fuyu,Yilou, Koguryo,Okjeo and Hui and devotes a large portion of the book to description of the cultures of those peoples.The cultures described in the book are marked by distinctive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ortheast frontier ethnic group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anthropology,such culture-centered account is in the real sense the ethnography of the ethnic minority groups in the northeast borderland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and the book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ork of reference for us to arrive at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ional cultures in Northeast Asia.
HistoryofLaterHanDynasty——DongYiBiography, frontier ethnic minorities, culture
段红云,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王 琦,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 昆明, 650091)。
C952
A
1001-778X(2017)02-00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