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措施及其发展
2017-04-11姚淑霞
姚淑霞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加强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对策,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城市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
引言
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城市规划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水平,而且关系到城市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做好城市规划,从而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在城市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与人员加强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从而有效促进城市的长远发展。
1 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现状
1.1 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各级管理部门对城市的规划建设的管理力度有待提高。目前,各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鱼龙混杂,在有些城市中甚至出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者身兼数职,这样如何能够将城市规划建设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又如何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2 城市规划的随意性
城市的规划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广义上讲,城市规划的概念极其的广泛,包括: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社区街道的布置,城市绿化景观的位置、面积,市政基础设施。但是,现阶段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常常由于种种原因被改变,随意性很强。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地方领导的更换可能使得原来领导的规划方案流产。其次,某些地方政府为当地的发展寻求财力支持选择出让土地,土地的出让势必会对城市的原本规划造成影响。第三,城市规划管理者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以权谋私者,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暗中诱导城市规划进行调整,从而为自己谋求私利。上诉问题的存在使得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规划工作随意性极强。
1.3 规划缺乏前瞻性
拥挤的交通如今已成为困扰城市居民的主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固然和中国快速发展的汽车制造业息息相关,但缺乏超前意识的城市规划建设亦难辞其咎。由于城市的建设缺乏前瞻性,使得中国很多城市的道路数量和道路宽度已不能满足需求。在中国的大部分城市中都能看到不宽的街道上充斥着数量庞大的汽车这样一幅画面。如此拥挤的交通环境将会给城市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大量的拆迁现象也都是由于城市的规划缺乏前瞻性导致。
1.4 缺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每一座城市发展到现在都是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积累的结果。因此,每座城市都有其相应的文化底蕴和这种文化下所孕育出的大量名胜古迹。但是,目前的很多城市在建设中竟然忽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使得大量历史遗迹遭到毁灭性破坏,让人感到惋惜。
1.5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城市的生态环境的好坏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是衡量城市规划建设是否人性化的标准。现阶段,国内很多城市的规划建设虽然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但是也给这些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小的冲击。国内针对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早已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比如说: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但是企业对此不够重视,相关的责任部门对此监督也不到位使得这些法律变成一纸空文,落实不到实处。
2 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与城市建筑管理的对策
2.1 健全和完善规划法规体系
当前,要切实做好城市规划与管理,就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将城市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中。要确保法律手段的有效发挥,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就应该依照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的规划法规体系,使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城市规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在法律手段应用过程中,应注重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建设。
2.2 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要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与科学,就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严格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从而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避免滥用职权、随意干预的情况发生。为此,管理部门应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采取各种手段确保程序的严格执行,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该加强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保证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有序进行。
2.3 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的监督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要保证城市规划的长远发展,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此,应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强化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同时,还应该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2.4 重视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规划建筑中的重要内容,要做好科学规划,就应该以城市建设规划的基本要求为基础,以城市的自然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依据,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为目的来进行。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特色与优势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行为,加大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執行力度,从而形成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此外,还应该充分利用教育、法制、宣传等手段,向民众普及环保知识,使人们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并能够投身于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的行列中去。
2.5 加强城市建设的区域协调
由于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协调性比较差,这就造成我国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发展较快,而落后偏远地区城市发展较差,这影响了我国城市的整体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根据不同区域城市的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城市发展规划,从而有效协调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进而提高我国城市的总体发展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大力改善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也变得迫在眉睫。当前,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管理法制、管理体制、监督与管理方式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遵循有关的城市规划原则,处理好城市规划管理与法律法规、监督体制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决策,从而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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