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设“文化司”
2017-04-11
综艺报 2016年24期
11月22日,财政部官网显示,新设立“文化司”,原“教科文司”更名为“科教司”。原财政部教科文司的“文化处”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进行合并,形成“大文化司”,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支持文化改革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業资产、财务、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等工作;承担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文化司共设置5个处,分别为:综合处、文化资产处、文化一处、文化二处、文化三处。
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专门设立文化司,将文化行政、产业、事业纳入一体,统一管理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工作,有利于深入研究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使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更科学、更精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