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纪实全面推行河长制 打好治水攻坚战
2017-04-10全面,推行,河长等
山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纪实全面推行河长制 打好治水攻坚战
“让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这是6月21日—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指导工作时,对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及汾河治理与修复做出的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人民的深情嘱托,也是山西开展河长制工作的郑重承诺。伴随着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步伐,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山西生态治理又将翻开新的一页。
2016年12月14日,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请阳生同志担任我省总河长。”
2016年12月30日,省长楼阳生发出号令,要求2017年底前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年1月,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快速启动。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水利厅、环保厅牵头,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4月,《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在全国排名第15位。截止7月10日,全省11个市、119个县全部出台《实施方案》。至此,山西推行河长制工作打响了第一枪。
半年多来,山西河长制工作,紧张忙碌、步伐坚定、咬定目标、稳步前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紧锣密鼓 高位推动 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水利牵头,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全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
2016年12月,省水利厅成立河长制工作筹备组,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开始了全省河长制建章立制前期工作。
3月10日,省水利厅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河长制工作。11个市全面启动河长制,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4月,水利部、海委深入山西省对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省水利厅认真梳理,逐条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并取得了相应成效。
4月14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山西河长制工作目标、组织体系、重点任务等。同时,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河长制工作迅速开展。《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幕。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山西省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确定了河湖分级名录;确定了省管7条主要河流以及黄河山西段的省、市、县、乡四级分段河长名单,并通过省政府网站和《山西日报》向社会公布;开展了以清理河道垃圾为重点的“清河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了桑干河生态补水工程,编制完成了省管主要河流的“一河一策”。
改革争在朝夕,各地快速响应。地方党政“一把手”抓,一竿子到底。目前,山西各市、县级实施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并正式实施,各县政府正在组织编制乡级河长制实施方案,8月底前将全部出台。
按照山西省《实施方案》要求,省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已经出台。有制度规范,用制度约束,河长制工作必将在全省落地生根,抓出成效。
7月7日,省副总河长、黄河山西段省级河长、省河长办主任、副省长郭迎光主持召开加快推进河长制暨黄河山西段河长专题会议,就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8月3日—4日,由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办主任近400人参加的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训代会推进会在太原召开。省总河长、省长楼阳生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对全省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省河长办两位副主任,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和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分别从水利和环保的角度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水利部给予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会议规格高、规模空前、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对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河长巡河 实地调研 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作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河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省总河长、省级河长率先垂范,带头巡河,查问题,找对策,协调各方力量,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5月9日上午,省总河长、汾河省级河长、省长楼阳生在太原调研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和河长制推进情况。从清徐县西谷乡的工程核心区1号坝工地,到汾河古寨村段,再到清徐县长头村太榆退水渠入汾口、祥云桥箱涵排污口和许坦排洪渠排污口,楼阳生每到一处都要仔细查看水体状况,详细询问、了解工程进展、污染问题和治理措施。楼阳生省长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即召开座谈会,从八个方面对河长制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全省清河行动方案随即出炉,清河攻坚战役全面打响。
2017年4月25日,滹沱河河长、省委秘书长(时任山西副省长)王赋在忻州市调研滹沱河管理保护工作。王赋实地察看滹沱河水流水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等情况,并就滹沱河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控制水体污染、加大水生态修复、加强巡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5月8日,桑干河省级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赴大同县桑干河固定桥段进行调研,要求进一步确定河流断面分界线,明确职责,细化方案,确保河长制真正落实到位。
2017年6月17日,全省七河生态修复工程正式启动,会后,省副总河长、黄河山西段省级河长、副省长郭迎光赴大同县吉家庄村实地调研河长制工作。
2017年7月15日,御河省级河长、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赴大同市孤山水库、御河沿线等地,检查调研河长制落实情况。他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四级河长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责任机制,有序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省级河长巡河,各地积极响应。晋城、大同、吕梁、临汾等11市总河长择日巡河,现场办公,抓河湖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各地河长制工作如火如荼。各级河长在总河长的领导下,发挥“管、治、保”三位一体的作用,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省市县各级水利、环保、住建、林业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正在有效推进。
凝心聚力 合力攻坚 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保德县冯家川乡某村民,从2015年开始,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黄河冯家川乡段围河造地,虽经多次责令清除,但一直未能解决。在此次清河行动中,冯家川乡政府联合水利、公安等部门,在媒体全程监督下,对违法围河形成的360米土堤进行了彻底清除。”忻州市水利局副局长白治平在全省河长制联络员会议上这样说到。这一变化要归功于山西的清河专项行动,归功于全省的河长制工作。
2017年5月9日,省总河长、省长楼阳生要求,太原市将率先在年内消除黑臭水体,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清除黑臭水体任务。
2017年5月12日,山西省防指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组织对境内河道垃圾、河道违建开展摸底调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清河专项行动”攻坚战。
2017年6月7日,全省七河生态修复启动暨桑干河治理工程开工仪式在大同举行。同日,天阳盆地地下水置换工程、桑干河固定桥水质净化工程、怀仁牧草基地喷灌工程,以及沁河干流河道治理等9个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在五市同步开工建设。
6月9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山西省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清河行动方案》,对楼省长布置的8项具体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据统计,全省“清河专项行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共清理违章垃圾堆积物788.5万m3;清理河道内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2.14万亩,清理违章房屋2.86万m2,清理其他违章建筑物44.6万m2,清理违章桥梁36座,清理非法采砂201处,清理河道淤积1164.1万m3,累计投入人工14.1万工日,累计投入机械7.2万台班,累计投入资金2.08亿元,清河行动初见成效。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
2017年1—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同比有所好转。监测的100个断面中,水质优良的断面54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4.0%,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重度污染的断面25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25.0%,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
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既是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也是河长制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内在要义。加强对造纸、化工、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焦化、化工等“十小”企业300余个;加强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省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15个工业集聚区,载止6月,已建成4个,完成进度为26.7%;2017年水污染行动计划省政府下达的4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和30个沿河绿化、清淤、清理垃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目前正在加紧建设。
河流水环境的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水靠一个部门、一项措施单打独斗不行,需要多部门协作,同出力,共推进。去年11月以来,在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局良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深入推进河长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才能保护好河流健康生命,才能让山西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美丽景象。
(转自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