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7-04-10李婷娟唐嘉励
蔡 敏 李婷娟 唐嘉励
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蔡 敏 李婷娟 唐嘉励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主要手段,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占据重要作用。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置能力,是人社系统着力解决的课题。本文结合成都市武侯区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上的一些创新做法,就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做一些探析。
一、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实践
武侯区着眼“互联网+调解仲裁”,推进以庭审数字化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极大地提升争议处置效能。
(一)完善“三套系统”配备
仲裁办案系统。将办案过程细划为60余个功能模块,覆盖仲裁法定程序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流程化、规范化。
劳动争议调解系统。该系统具有案件登记、审批、排期、结案、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化管理功能,能分析调解争议事由,预警维稳风险,增进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序衔接。
仲裁庭审录播管理系统。通过全程多媒体信息采集、证据材料展示、录制和后台存储,将仲裁案件电子卷宗及庭审数字资源有效整合,能远程直播庭审实况,查询、调取音视频资源和档案资料。
(二)实行“三级联通”管理
建立“三级调解体系”。由区、街道、企业同时介入,有区分地授权三级之间相互了解、查询、调阅相关资料,实现快调快处功能。
实施远程指导。区级庭审集控中心可实时参与、指导13个街道内正在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争议。
在线会议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街道调解员可通过视频会议参与内部交流,进行线上业务学习和观摩。
开展实时监督。上级调解仲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数字化平台观看庭审实况,调取庭审现场的视频、音频、示证、笔录信息,动态监督庭审全过程。
二、目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从信息化广泛运用来看,信息对接程度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一是与省市调解仲裁机构对接不畅,省市区三级数据中心不能及时交换庭审信息。区级调解仲裁如遇疑难复杂案件,无法第一时间通过视频终端获取省、市调解仲裁机构支持、指导,增加了调解仲裁难度和阻力。
二是与街道、社区的对接还仅限于仲裁庭与调解室点对点上,没有实现与基层调解员移动终端的连接,调解过程中无法实现案件即时录入、信息查询、资料调阅、技术指导等功能。
三是没有实现与社保系统、就业系统、人事系统、劳动监察系统等相关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四是与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缺乏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一个囊括更多部门、涵盖更多环节、涉及更广范围的大调解联动格局有待形成。
三、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笔者认为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
(一)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
要强化业务培训,将街道调解员、书记员纳入岗前培训范围,以在线学习、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和案例研讨为内容,使网络培训与实地培训相互融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互提升。定期组织考核,为考核合格者颁发专业资格证书,逐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快纵横双向信息对接
从信息化建设的长远性出发,要着力加快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对接:加快与省市调解仲裁机构的网络对接,将数字调解仲裁信息实时上传给市级和省级,实时监督庭审,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仲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同时区级调解仲裁可直接通过视频终端连接省、市调解仲裁机构,实现现场会审和指导;加快与区级相关部门,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系统的信息对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与街道、社区移动终端的对接,通过掌上电脑、移动APP等载体实现基层调解员与区级集控中心的全天候信息对接,将案件即时录入、信息查询、资料调阅、技术指导等功能下沉到末端。
(三)加深源头标本兼治力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软件的分析功能,筛选出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和区域,深入基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基层调解的指导,简化办案程序,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办案机制,对证据材料充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一步到庭”,用最短的时间化解纠纷;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监管功能,完善考核调解工作办法,将调解工作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工作指标,依托信息系统定期通报案件承办情况、调解结案情况,督促办案人员重视调解工作,自觉增强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