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常
2017-04-08任孟学孙张海董春秀王学科
任孟学+孙张海+董春秀+王学科
摘要:书法是一种静止的艺术。静是书法作品在艺术形式上的一个显著的特性,也是其文化内涵的一个显著特性,同时静也是中国古代传统哲学的一个研究的范畴。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老子认为静是观道的一种重要途径,万事万物都有其蕴含的道,而静正是研究书法之道所必须思考的问题以及重要的原理。中国传统的哲学流派影响最为深远的有儒家道家思想体系,这两家体系之中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道家思想,都存在一个共同的话题——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讲究的是人与自然合一,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最高体现,同时也是书法作品中最高深莫测的艺术境界。
关键词:书法 传统文化 哲学
一、绪论:动而有常
繁荣几千年的中国古典文化深受儒道两家哲学思想的影响可谓深远,渊源流长的传统文化艺术更是深受古典文化的影响,尤其是书法。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
书法是静止的艺术,但是这里的静止却并不是不动,也不是一成不变。天地有常,书法之中的静其实是一种常,是有序是合规矩,是法度,合乎其规律的动,变换,而不是乱动或者是躁动。释惠洪在《冷斋夜话》里曾经记载过这样的一个故事:“张丞相素好草书而不工。当时流辈皆讥笑之,丞相自若也。一日得句,索笔疾书,满纸龙蛇飞动,使侄录之。当波险处,侄惘然而止,执所书问曰:‘此何字也?丞相熟视久之,亦不自识,诟其侄曰:‘汝胡不早问?致予忘之!”可见即便是这种夸张、艺术、潇洒、不着边际的字体,也是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度(规则)的。而这种法度(规则)也就是常。这种常在古代哲学思想之中是有所体现的,及中和和阴阳和的思想。
二、儒之中和
儒家的思想以“仁”作为其核心,儒家的很多思想都是由这一点作为出发,儒家的教义是这样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作为首要的教义,对于一个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修身的目的是修身养成君子仁人,君子是中华民族的理想人物,然而首先,君子是一个沉着安静的人,他沉着安静,同时也淡泊宁静,君子的志向是坚定沉静的。而与君子相类似的仁者,孔子曾经这样描述过: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这一描述极其精确地概括出了仁者的一个特质,那就是静。儒家的中心思想仁追求的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个体的和谐,个体与整体的和谐。而这种整体的和谐是一种静态的。克己复礼曰仁,儒家“仁”的思想对于书法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书法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儒家追求礼治,而仁正是礼治文明的一个体现。礼之用,和为贵。仁和和,都含有“静”,不争,柔顺,和谐。由此可见仁的思想,也就是静的思想。
书法讲究中和,这种静和也就是儒家所讲的中和,“中和”其实是是儒家中庸之道的外在体现和审美原则。《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就说:“似乐德教国子中和抵庸孝友。”以刚柔协调为中和。孔子也以中和之美来作为诗乐评價的依据。他说:“《关瞧》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的中和的审美原则正是基于中庸之道并在文艺领域生发出来的。几千年来传承至今书法艺术也深受中庸之道的影响,在书艺审美中多强调中和之美。书法艺术中的中和之美,也即是讲究书法的笔法、结体和章法,要求做到节制、不偏不倚,从而显示出美来。宋代姜白石在《续书谱》中谈到用笔时就说:“用笔不欲太肥,肥则形浊.又不欲太瘦,瘦则形枯。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此处论及书法的用笔,强调对立面的协调与平衡,肥与瘦、露与藏、上与下、左与右、多与少、对立的双方均有各自的节制,超越对立与冲突,达到互相渗透,彼此融通的更高层次。
中和是一种布局,中是其体,和是其用,每一个字与每一个字之间都保持一种平和的状态的。书法作品中往往会有一定的夸张笔法,来突出其中的某一笔,但这并不意味着为打破原有的和谐。当其中一笔突出夸张的时候其他的笔画便十分自然地与之相呼应,相铺垫,从而达到一种相辅相成的和谐的状态。
这种和谐的“中和之美”在明代项穆的《书法雅言》便有所阐释。在项穆看来中也者,无过无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不良是也。然中固不可废和,和亦不可离中。他认为书者应该从三个方面达到“中和”。
首先,求“中和”之书体。书家因“性之所偏,而成其资之所迈”,因此书体各如其面,既有所得,亦有所失。只有施教者贵因材,自学者先克己。审斯二语,厌倦两忘。与世推移,量人进退,何虚书体之不中和哉?(项穆《书法迩官》)
其次,求“中和”之形质。他认为,形质“千形万状,不过曰中和,曰肥,曰瘦而已”。书法能“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此中行之书也。”因此他希望“临池之士,进退于肥瘦之间,深造于中和之妙,是犹狂捐而进中行也,慎毋自暴自弃者”。
最后,求“中和”之境界。此即是“规矩入巧”、“宜尼既云从心欲,复云不逾者,恐越于中道之外尔”。这种境界是“相时而动,根乎阴阳舒惨之机,从心所欲,溢然《关唯》哀乐之意,月卜夫心手双畅,焉能美善兼通若是哉”!
三、道之阴阳
《系辞上传》上讲:“一阴一阳谓之道”,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往往有两个方面,即阴与阳,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昼为阳,夜为阴;进为阳,退为阴……《道德经》里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其意是说: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
所以说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生活都存在着阴阳的对立面。而这两个对立面又存在于一个相同的整体之中。一体之中,两个方面相互斗争又互相依存,彼此制约,使得失误不断发生着变化,推动事物不断前进;一体之内,阳显阴隐,互根互寓,互易互化,恒运无休。所以,精气互动,阴消阳长,阳明阴晦,阳杀阴藏,阳清阴浊,阴进阳退,使得物体始终保持阴阳和谐。
书法艺术的形成在于阴阳的变化和统一。从书法艺术系统来说,无论是其笔法的起与收,藏与露,提与按,方与圆,中与侧……还是字法中的正与斜,避与就,伸与缩,顾与盼……还是墨法中的干与湿,浓与淡,燥与润……还是章法中的计白当黑,虚实相生……还是书法艺术的内容和形式等等,这些都是阴阳调和,对立统一的。所以说书法作品的创作是一个制造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即发现矛盾,制造矛盾,最后解决矛盾。在这一过之中一切又都要保持平衡。
《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即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式尽矣。”
“夫书肇于自然”指出了中国文字的象性特征,古人以阴阳为万物之根本,阴阳相互对抗,互相渗透,从而产生变化无穷的大千世界。汉字取法自然事物为其本源,因而它體现了阴阳两种力量的撞击与协调,并也因此具有了这两种力量的特性。书法源于自然,源于天地阴阳互补之道。
《素问》中说,“阴阳者,天地之大道,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生母,生杀之根本,神明之府也”一阴一阳谓之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是规律,阴阳之道更是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
阴阳和谐是一个书者所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一个好字必须阴阳和谐。因为一个好字,它中间的阴阳必定是共同存在的,并且搭配的很和谐。做到了阴阳互相包容,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合作,做到阳不离阴,阴不离阳。反之,如果一个字之中只有阳与刚而无阴与柔时那么它就失去了生机,以致于僵硬掉了。同样,如果一个字中只有阴与柔而无阳与刚时,那么字就失去了“骨”与“筋”,从而成了一团软泥或是一盘散沙。阴阳互补思想和儒家“仁”的思想一样,所主要体现的是一种平衡,自然界之中的阴阳关系也是平衡的,宇宙的永恒运动是在达到平衡的前提下,才产生和谐,一切艺术的表现也都体现了这种内在的联系,人的视觉和心里所需要的正是这种阴阳对立统一关系所形成的平衡与和谐。
纵观书法史的发展,无论是晋之韵律,唐之法度,宋之意境还是明之姿丽,清之绮变,这些与阴阳之理都脱离不了关系。
四、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思想,它强调的是人与天地自然的亲善和谐关系,一直贯穿着整个古代中国的文明进程,并深深地融渗入古代先民的情性思想和精神血质。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是阴阳变易,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温柔敦厚的诗教。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它追求的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
《论语》中有这样的句子:“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看似闲逸优雅的志向描述恰恰正是儒家所追寻的礼治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的一个具体的体现。道家经典《老子》里更是有这样的句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是以地的法则运行,地是以天的法则运行,天是以道的法则运行,道是以自然为法则运行。书法这一人类精神文明的衍生产物也是按照自然的法则所运行的,它取之于自然,也与自然相与为一,它可以说是最接近于天人合一思想的人类文化形式。
首先拿书法中的笔画来分析。在书法之中竖有两种形式,悬针竖,和垂露竖,大多数的时候,可以选择用垂露竖来代替悬针竖,这两种竖在结构上是有不同的,这个不同反映在收尾之处,收尾处的一藏一露恰到好处地反映出了这两者的来源。在书法之中,垂露竖讲究垂而不掉,就像清晨从叶尖滑动的露珠,垂悬在那里,但是却并没有坠下去,含蓄而又饱满;而悬针竖则不免让人把它与古代的一些带有锋利尖锐尖部的武器联系在一起。悬针竖的针犹如宝剑的剑尖,长枪的枪头,让人有一种即将刺入的感觉。练习悬针竖的时候显然是没有办法找来宝剑和长枪的,但是将毛笔浸润过之后竖起来,笔尖聚拢在一起,形成一个锋利的尖部,这也可以看成是悬针竖在自然中的形象。
竖是如此,撇捺勾折也是如此。自习去观察之后不难发现,撇捺就像是两把风格迥异的刀具,撇如弯刀,出鞘便要饮血,锋芒毕露,捺如砍刀,大巧不工,内敛其华。一撇一捺这两个既相同又相反的笔画构成了人这个字,哲学家曾经说过人是矛盾的,对立而有统一,一撇一捺构造出来的人刚好体现了这一原理。
书法作品由书家所写就,古人观于天地山川草木,以窥书法之道的奥妙,所以才会有代代相传至今,经久不衰,反成绝响的书法艺术。书法艺术是崇尚自然的,书法取法于自然,又与自然相融为一体,成为自然的一部分。纵观历史上的很多书家,他们在练习书法的时候,往往会去自然提取灵感。这正如庄子所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张旭的书法在公孙大娘剑舞的启示下,超越了笔墨技巧程式,线条中那仿佛走龙奔蛇、刚圆道劲、倏忽之间变化无常、急风骤雨般不可遏止的情态姿势,不正表明激烈旋转的剑器舞和书法中狂草在内在生命节奏的息息相通吗?
“以狂继颠”的怀素,那孑奇万状、连绵不断、忽擒忽纵的结体布局,那电闪雷鸣、不可端倪、不可遏止的笔势,那笔止而意未尽、书停而韵未绝的意态,不正是“唯观神彩,不见字形”的显现吗?
书法艺术是审美领域内人与自然的人化的直接统一的典型代表,它于人的整个心灵,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和身心各个方面,在中国书法艺术中,书家、情感、文化这三个方面是以情感为中介构成一种近乎完美契合的整体。宋代书法家黄庭坚是众所周知的草书大家之一,草书飘逸豪放潇洒,似激流之水。张旭、怀素等草书大家作草皆以醉酒进入非理性忘我迷狂状态,纵笼挥洒,往往变幻莫测、出神入化。黄庭坚不饮酒,其作草全在静悟自然,与自然相融。黄庭坚多是理性使笔,却也能做到大开大合,聚散收放,从而进入挥洒之境。书以情发、情以人发。借助着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以及心思细腻的书家们挥毫泼墨,用汉字,用书法缔造出了一个个动人的、美妙的,将天地之灵动与万物之瑰丽划入其中的完美的绝伦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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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