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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抱约”VS赡养义务

2017-04-08

分忧 2017年4期
关键词:赡养费拉萨市儿女

特殊的“抱约”

艾玉生原是四川省射洪县农民。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他与同村姑娘厉兰萍结婚,生下了儿子艾民和女儿厉琳。艾玉生不愿务农,妻子厉兰萍也没有收入,一双儿女主要依靠外祖父母厉祖辉、金桂花生活。

1984年6月,艾玉生只身來到西藏工作。

1987年上半年,艾玉生回了趟射洪县,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厉祖辉、金桂花与他发生激烈争吵,艾玉生赌气说,从此与厉家一刀两断。6月17日,他写下一份“抱约”,言明把儿子艾民、女儿厉琳送给厉祖辉、金桂花抚养,自己不再与艾民、厉琳发生往来。该“抱约”经时生产队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了乡政府和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厉家本以为艾玉生赌一时之气,在此后10年一直等待艾玉生回心转意。1997年初,却等来了艾玉生的离婚诉状,不久法院判决艾玉生与厉兰萍离婚。在此10年间,艾玉生曾帮助儿子艾民和女儿厉琳解决了拉萨的城市户口,厉琳进藏读书初期,曾跟随他生活了一段时间,艾玉生也补贴过女儿一些生活费用。

儿女拒绝赡养

2003年,艾玉生所在工作单位破产,年已55岁,身体较差的他,再难以找到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而儿子艾民和女儿厉琳,已各自结婚成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于是,艾玉生找艾民和厉琳商量,让他们给些赡养费。

艾玉生突然找上门,让艾民和厉琳感情上难以接受,他们各自给了点现金后质问他:你是我们的什么人,我们为啥要赡养你?

2006年8月1日,艾玉生将艾民和厉琳告到了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艾玉生起诉称:艾民、厉琳是其亲生子女。作为子女,应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艾民、厉琳每月各承担500元,到其年满80周岁为止,共计16万元的赡养费。艾民、厉琳一次性各支付8万元。

艾民、厉琳辩称:兄妹俩从小就由外公外婆抚养,原告没有履行在先的抚养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于1987年已经解除,故艾玉生没有权利让子女承担赡养费8万元。且《收养法》第23条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与生父母解除关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艾玉生的诉讼请求。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艾玉生与艾民、厉琳系生身父子女关系,但艾玉生于1987年自愿签订了“抱约”协议,有当地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签名盖章,因此艾民、厉琳与其外祖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而艾玉生与艾民、厉琳的权利义务自此消除。且艾玉生年龄未满60周岁,其要求艾民、厉琳承担赡养费,于法无据,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给予生活帮扶

艾玉生本需缴足15年养老保险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因他只缴纳了10年的费用,故年满60周岁后,他仍没有退休工资。随着年事越来越高,艾玉生要求子女赡养的愿望日逾强烈。为此,他多次申请法院对案件再审。2015年10月13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发出了决定再审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再审后对此案深入辩法析理认为,艾玉生在无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帮助原审被上诉人艾民、厉琳解决进藏户口,厉琳上学时寄出部分生活补贴费并在一定期间共同生活,给予了艾民、厉琳一定的帮扶,鉴于艾玉生现生活困难,加之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艾民、厉琳也应给予艾玉生生活上的帮扶,这既符合社会道德,也合乎人伦。根据艾民、厉琳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自身需要的抚养和赡养人数等因素,并参照拉萨市城镇生活最低保障标准酌情确定由艾民、厉琳适当的给予艾玉生每人每月350元的帮扶。

2016年3月17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再审判: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艾民、厉琳每人每月分别给予艾玉生350元,即700元作为生活帮助,该判决从再审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 (文/欧阳峰)

编后话:

孝莫辞劳,转眼便为人父母;善勿望报,回头但看汝儿孙。近年来,我们听到了太多的孝与不孝的故事,很多让我们感动,更多的则让人唏嘘。正如我们前面讲述的故事,虽然最终都有个大家期望的结局,但整个事件的过程无疑令人心中滋味万千。“孝”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传下的美德,“百善孝为先”,孝也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品德基础。饮水思源,知恩图报,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儿女,他们也很孝敬父母,但觉得父母尚且健壮,无需自己操更多的心,有的则掺杂了兄弟姐妹间的攀比,或以为物质的给予就是孝……然而,看着白发苍苍的父母,看着他们茫然寂寞的眼神,身为儿女的我们是否要扪心自问:我们懂得什么是孝顺吗?怎样才算正确尽孝呢?

孝不能等

行孝要趁现在,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平日里多给父母捶捶背、捏捏肩,这样的小关怀也比一句不付诸行动的大允诺来得温暖、实际。

常回家看看

很多身在外地的儿女,常常一年到头不回趟家,不是因路费太贵,就是没有时间、工作忙等等,这些都是借口,在自己心疼钱、吝啬时间的时候扪心自问,父母养育我们花费了多少精力、时间和金钱?这些你是否在心中权衡过?现在拿起电话,告诉父母:“爸妈,我今晚回家!”

精神慰藉

让父母衣食无忧固然非常重要,但也不要认为给父母大把的钞票,让他们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就算尽孝心,父母年纪大了,最需要的还是儿女精神上的慰藉。经常给他们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让父母知道他们在你心里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记得父母的生日,在父母生日的时候送上自己的祝福和礼物。在父母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主动去安慰、去倾听他们的内心。

理解忍让

随着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脾气往往也会像小孩子一样。不要对此不耐烦,想想父母当初是怎样对待孩童时代的我们。凡事都要忍让,即使父母做错了,也不要跟父母勃然大怒,吼骂父母,这是非常不理智的,要耐心地跟父母解释,委婉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就像他们当初耐心教育我们一样。

不要忽略

不要因为工作忙或因爱人的关系就忽略父母的感受,要知道,你有自己的家庭、妻子或丈夫、儿女,但父母除了彼此就只有你。有时候,父母的一些会让你反感的举动,无非只是想引起儿女们的注意,想得到更多的关爱,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从点滴做起,去呵护、爱护他们。记得给父母打盆洗脚水,给父母打扫一下房间、洗洗衣服,带父母出去旅游、购物等等。

平等对待

如今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一对夫妻往往赡养4个老人,那么问题来了,对谁父母好一点,另一方自然不高兴,双方父母等同对待是最明智的选择。逢年过节,双方父母家都要走动,礼品一样,给的钱也要一样,不能说他不是我的亲爸妈就不孝敬,那样只会引起夫妻争吵,最终伤心的还是父母。

不久前,网络有一个调查,最伤父母的话有哪些,让我们看看,是否自己在不经意间就伤了父母的心——

1.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真啰嗦。

2.有事吗,没事?我挂电话了。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

4.说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

5.你那一套早过时了。

6.叫你别收拾我房间,东西都找不到了。

7.我吃什么我知道,别给我夹。

8.说了别吃剩菜,怎么老不听?

9.我有分寸,别说了,烦不烦?

算一算,我们还能陪父母多久

常回家看看老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多频繁才算“常”,但是,近日网上流传的一道“算算这辈子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的算术题,却让人感叹,时间远远不够用。

这道算术题内容为:假设你的父母今年55岁,你每年只能春节回家一次,一次7天,而你的父母能活到85岁,那么你在他们身边的时间还有多久呢?

一次回家7天,3天时间应酬、聚会,一日三餐共用2.5小时,一天睡觉7小时。那么一次7天长假你只能陪你父母58小时,还不到2.5天,而在你父母剩余的30年时光里,你只有72.5天,2个多月的时间陪你的父母。当然,很多人在各个小长假、周末也回家,甚至跟父母住在一起。但也可以算算,回一次家,有多少时间是花在陪老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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