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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把你弄丢了,世界那么小

2017-04-07七佛

文苑·感悟 2017年4期
关键词:面巾纸美美

七佛

01

2016年,雪飘得很早,到处弥漫着寒冬的杀气。

我裹得像个粽子似的在南京热河路上溜达了足足两圈,也没有找到李志在《热河》里唱的那家只要五块钱的理发店。

倒是在我打道回府的时候,找到了那班穿过挹江门的32路公交车。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静静地看着雪从我的眼前呼啸而过。

我吸了吸鼻子,不禁叹了句:如果青春是一场罪行的话,那么记忆肯定是主谋,执念是从犯,歌曲是帮凶。而28岁弱不禁风的我,就是那个可怜巴巴的自卫者。

回到家,房东胖老太交给我一封从南方小镇寄来的信,信封上的寄件人叫我爱酒,收件人是夏小满。

而我的名字,正是叫夏小满,一字不错。不过夏小满这个名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我翻了翻邮戳日期,是2016年10月25日寄的。

我捏着这封信,坐在门槛上,托着腮沉思道,这种做法真是老土,现在是2016年,又不是1996年。谁还跟信矫情啊,大家早就向快递投怀送抱了好吧。

不过,真的好想看看里面写的是什么啊。

是催债的?还是还债的?

想当年,我也为我喜欢的人写过一封信。

当时为了寄出这封信,还花了那张我收藏了3年的80分邮票。

既然信都已经入虎口,那我就不能客气了,独窥窥不如众窥窥嘛。

于是趁着阳光媚好,我倚着门框拆开了那封信,信里只寥寥几句话:

我看完,将信封上的邮票撕下放在手中,站起身来摇了摇头,这个叫“我爱酒”的书生,真不是一般的矫情。

晚上,我特意从很远的地方买了一个信封,照着地址给他回复了一封信。

信封里放着他原来的信件,并在里面附了张纸条给他:

你的信,已经成功地迷路了。不用谢我,我已经收下了你信封上的邮票。所以下次就不要再寄过来了。不然,我告你扰民。

02

第二天,我將信扔进了那个一直屹立在街角的绿色大邮筒。

扔完,我一身轻松。最起码我能让“我爱酒”知道,他的那个夏小满没有收到信,我这个夏小满很仗义。

然后,我就深深地被自个儿这种仗义助人的精神感动了。

于是我蹲在邮筒旁,掏出手机准备给我那个同事兼舍友兼大学同学季美美报备一下我的美德。

翻开手机,发现出差在外的季美美在微信里给我发了一份调查问卷。

她说:你有没有坚持很多年喜欢同一首歌?你有没有坚持很多年写同一个名字?你有没有坚持很多年喜欢同一个人?

一首歌?有啊,我最喜欢陈奕迅,年轻的时候我有一个厚厚的歌词本,里面都是他的歌和他的贴纸。

同一个名字?有啊,我觉得有一天,我夏小满一定会名扬四海,于是坚持多年练自己的签名。

喜欢同一个人?我的脑海里突然就冒出了三个字,张景洋。

张景洋这三个字落入我眼中的时候,是在大二那会儿。

那时候,大学生省作文大赛刚刚落幕,张景洋得了省内作文一等奖,奖金足足有5000元。

我看到奖金5000元,就眼冒金星,我们学校还有这样的才子,我好骄傲啊。

我端详着张景洋挂在海报上的那张书生脸,禁不住摸了一把:“主要还能用自己的才华赚到大钱,更让我骄傲啊。”

季美美掰开我的手,一脸嫌弃道:“人家得奖,你骄傲个屁啊。”

我说,你不懂,我这个人惜才如命。

光冲着这张挂在信息栏中的书生脸,我就应该去会会他,这一来是看看本人生的什么模样,二来是向他讨教如何才能利用才华赚到大钱。

周三的早上,我从季美美同学那里得知,张景洋选修了下午一点半的电影赏析课。

然后,我特意弃了中国古诗鉴赏课,改道跟季美美去上电影赏析课。

我在阶梯教室里找了半天,头都扭断了,也没有看到张景洋。

季美美说:这事情,你确定不用问我?

我说,不用,像这种吸财的才子,从骨子里散发着与众不同的气质,我觉得我能用我的慧眼识得他。

30分钟后,我的慧眼被教室里播放的《霸王别姬》熏得泪眼婆娑。

旁边的一位兄台实在看不下去我涕泪横流的样子,递给了我一包面纸,并说了一句:江湖救急。

下课的前10分钟,公选课的老教授,用陈醋味的嗓音拿着一沓名单开始点名,点到张景洋的时候,我压低嗓音,沉沉地应道:“到。”

哪知,给我递纸的兄台与我同时呼出了这个音。

他问我:你也叫张景洋?

我笑了笑:“我还以为叫的是夏小满呢,呵呵,我们俩名字的读音好像啊。”

3分钟过后,季美美又发了条微信给我,本条消息属于群发,请你绕路而行。

我将手机收起,搓了会儿手,深情地望着那个肥嘟嘟的绿色邮筒。

邮筒啊,寄信人和收信人都已经换了一茬又一茬,你依旧穿着绿衣裳,守着这条街,一守就是很多年。

03

深夜十二点,我才从南京的秦淮河畔回到住的地方。

已经出差回来的季美美看到我,露着一口皓齿问:“夏小满,你这么晚回家就没有觉得害怕?你是不是就没有害怕的时候?”

我说,我有害怕的时候啊,在七八年前吧,我们刚读大一那会儿。

当年,学生之间特别流行兼职。我顺应时代的潮流,在周末谋了一份西餐厅服务员的岗位。

晚上十点,我才从西餐厅下班。坐在末班车上,一个戴着口罩的男生用感冒的声音问我:你有笔吗?

我眯着眼睛看着他,迷迷糊糊地从包里掏出了一支笔,递给了他。

过了一站,他就往我身上扔了一张用过的纸。等我下车的时候,他还握紧拳头,想要打我的意思。

当时,我害怕极了,撒开腿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季美美说:你活该,早点收拾早点睡吧。

我闭上眼睛,忽然想起我还将此事当作笑话讲给了张景洋听。

张景洋一脸不相信道:“说不定人家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我说,你不知道,那家伙将一张用过的面巾纸扔在了我的身上。

张景洋的思维明摆着不是和我一个道,他问我:那张面巾纸呢?

大哥,感冒啊,涕泪横流啊,被用过的面巾纸啊,当然是被我扔进垃圾桶里了。

时钟大概走了一个小时,我开口问季美美,你睡了吗?

季美美说:我都已经和周公相会了。

我说:昨天我收到了一封从南方小镇寄来的信。

季美美翻身而起,拉着我的胳膊就问我:“信?老古董啊。里面写的是什么?字写得漂不漂亮?确定是寄给你的吗?”

我说:字很漂亮,但是寄错人了,所以今天早上我把信退回去了。你看我是不是很仗义?

季美美一甩我的胳膊,四脚朝天地躺下:“现在的这帮孩子,很少人能玩出我们当年的韵味了。对了,你还记得你的第一封信是寄给谁的吗?”

我说: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好吧,怎么可能忘到九霄云外?我一直记得,是寄给张景洋的。

04

说到我和张景洋的缘分,据张景洋回忆,是取决于一包面巾纸。而于我而言,完全是因为他有两个闪光点:才气和财气。

按理来说,这号脑洞里能划船的人物,本该出身书香门第才是,但张景洋却出场得很是别致,别致得像三千繁花中生出的一根狗尾巴草,而且长势野蛮且凶猛。

我从我巨大的关系网中得知,张景洋在高中的时候是普通班的一名学生,在校打架斗殴,成绩烂得如放了3年的谷子。到大学的时候,他仍然没有收敛,什么迟到,旷课,挂科,那都是家常便饭。

然后,这个混混就拿了大学生省作文大赛省内作文一等奖。

这境界,修炼得很是不错。

之后我就对张景洋彻底沦陷了,圣诞节的前一周,我操起我舞刀弄剑的手,蹲在宿舍织了三天的围脖。

季美美说:夏小满,你变了。

我说:我变淑女了吗?

季美美说:不是,你变态了。

是吗?我也觉得送围脖不符合我的作风,要不投其所好,写封信给他如何?反正我觉得我不能和张景洋当兄弟,要先下手为强。

于是乎,我使出了当年写高考作文的功力,搞了一封信寄给了他。

为此,我还用了一张我收藏了3年的邮票。

一个星期后,张景洋约我在学校的食堂见面。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特别激动,我想我快要抱得美男归了。

結果,张景洋第一句就跟我说:夏小满,我要入伍了。

这算是委婉地拒绝我的款款深情吗?我给你的情书,你是真没看到,还是假装没有看到?

我强颜欢笑道:“那敢情好,身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理应为国家做出贡献。”

当天晚上回到宿舍,我觉得我还没有恋上就失恋了。

次日凌晨两点,季美美捅了捅我的胳膊,说:我最近要做一个调查问卷,要不就拿你开刀呗。

我以为她在说梦话,没有搭理她。然后季美美同学踹了我一脚:“你应该为朋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口齿清晰道:我已经摸到周公的手了。

季美美继续打破砂锅:“当年你的信中写了什么?”

我说:我都已经摸到周公的脸了。

7年前,我在信中写的是:

张景洋,我告诉你。我夏小满这个人,一向素颜朝天,快言快语,走路带风,吃饭啤酒来配,550ml的矿泉水一口闷,遇到不顺心的事儿,就会龇牙咧嘴丢下一句“妈的,看老娘整不死你”。我想我这种像脱了缰的野马的泼妇劲儿,估计是永远也改不了。但是遇见你,我发现我变了,我想当淑女了。

05

十一月的中旬,我又收到了一封信。寄信人依旧是“我爱酒”。

里面还附了张便条,上面写:

即使你不是那个人,我还是想见你一面。

季美美夺过我手中的信,一脸坏笑道:“好你个夏小满,宝刀未老啊。还可以老牛吃嫩草,真有志气。”

我说:谁告诉你,会写文章的都很嫩?

我倒是觉得,一般像那种会写文章的男生,不是啤酒肚里能划船的大叔,就是弱不禁风的穷苦书生。

季美美说:你要去见他吗?

我说:不,我让他来南京见我。

我在书信里回复“我爱酒”说:2016年12月3日早上10:30,南京站的牌匾之下,我身穿红色大衣,手中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爱酒。PS:有玄武湖的那个南京站。

其实,约在南京站,我是有私心的。

因为我从我的高中同学那里听说,张景洋十二月初也要来南京一趟。我看能不能在车站偶遇他,看他是谢顶了还是胖成两人了。

还有一点,我觉得特别希望“我爱酒”是张景洋,我就是夏小满。

好吧,我就是夏小满。

退一万步说,纵然那个“我爱酒”不是张景洋,纵然张景洋没有在南京站出现,那我说不定还能觅得良缘呢。

06

2016年12月3日,一直在周末睡得天昏地暗的我,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

通宵写稿的季美美同学顶着两只熊猫眼跟我说:“你看,人家见笔友,都是怎么邋遢怎么来。你去见笔友,怎么还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还一身大红衣裳,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去接亲呢。”

说着,她便冲进厨房拿出了一把水果刀递给我,并叮嘱我:“给你,防身。”

我说,好好的一部清新文艺剧,愣是被你搞成了凶案现场。

季美美说:现在的世道不如我们当年,你虽然是丑了点,但毕竟穿得人模狗样的,提防着一点总是好的。

拗不过季美美,我只能妥协地在大衣口袋里揣了一瓶防狼喷雾,然后打的去了南京站。

我举着写有“我爱酒”3个字的A4纸,等了足足有20分钟,才看见一个戴着眼镜框的肥胖大叔笑着向我招手,然后大腹便便地朝着我的方向踱过来。

我去,“我爱酒”这个文艺小青年秒变大叔啊。4年不见的张景洋那货是不是也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看来,记忆中的人和写文字的人都活该活在文字和记忆里。千万不能将他们拖出来晒太阳,否则会受内伤的。

我将手上写有“我爱酒”的A4纸揉成团揣进口袋,撒腿就跑。

跑到玄武湖边上的湖神庙里,扶着一棵3个人才能抱住的梧桐树,我喘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发现季美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是一串号码。

季美美说:这是张景洋现在的手机号码,方便你在车站联系他。

我看着一连串的手机号码,不禁很是佩服季美美的料事如神。

好吧,就厚着脸皮拨一次吧。

我想若是女生接的,我就跟她说:“这位阿姨您好,您需要买保险吗?”

我想若是张景洋自己接的,我就跟他说:“张景洋,好久不见,你谢顶了吗?”

如果没有人接听,那说明我和他真的是缘尽于此了。

人一旦年纪大了,脸皮就薄了。什么事情都敢做第一次,却不敢再做第二次。

我把这串陌生的号码复制到手机拨号里,然后按下了拨号键。

我忐忑地听着,从来没有如此不安过,心脏都快要跳进玄武湖洗澡了。

结果真是个阿姨接的。

那位阿姨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张景洋。我根本没有在等你,我只是恰好这么多年还是单身而已。

今时的酒杯想念旧时的酒,笑涡还未红透。万丈天涯一回首,有人他乡风雨飘,有人归家洗客袍。

山水迢迢,马鸣萧萧,你一直是我倾尽所有,想要留下的青春容貌。

只可惜世界那么小,我还是把你弄丢了,再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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