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格的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7-04-07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
◎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 徐 辉
以最严格的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 徐 辉
全国政协社科组小组讨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总体向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农产品监测和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但我国食品产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仍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相当严峻。环境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三废”排放、金属冶炼、垃圾焚烧等导致食物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超标,如南方部分地区稻米检出镉超标、某地大闸蟹也检出二恶英。生产中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问题时有发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膨松剂、稳定剂、甜味剂和着色剂问题依然突出,假羊肉、注水注胶肉、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等制假售假屡打不绝。部分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心不足。为此,需要加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增强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心。
其次,食品安全的执法权威有待加强。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的局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一年三次违法即可责令企业停产甚至吊销许可证,法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但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修订工作,推动食品造假售假行为入刑,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被处罚人相关信息的社会公开力度,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和司法保障。
再次,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安全的食品既是按标准生产出来的,也是按标准监管出来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有法可依,也要有科学完善的标准。建议在细分专业领域加快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例如,截至2014年10月,欧盟在十大类共315种食品中制订了136923项农药限量标准,我国规定了284种食品中3650项农药限量标准,与欧盟相比,我国欠缺十万项标准。
最后,基层监管能力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专业化。没有专业化,就没有科学性和权威性。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基层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老化、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非常突出,有近50%承担食品检验职能的检验机构未能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建议重点改善乡镇等基层监管站监管执法条件,加强基层专业队伍建设并为他们增加必要的快检设备、监管经费和工作场地,有效增强基层监管能力。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根本的是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与能力。我们相信,通过狠抓落实,强补短板,着力改进监管追溯、完善标准、严格执法和风险评估等能力建设,“舌尖上的安全”就一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