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建议
2017-04-07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
◎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志明
关于协调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建议
◎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志明
“互联网+”是未来的发展模式,谁都阻挡不了。但如果没有实体经济,“互联网+”加什么呢?国家应明确“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互联网”本质区别、责与权,加速推进“互联网+”与“经济+互联网”的整体发展。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新华社供图)
“互联网+”应是资源管理行为。国家的这种战略部署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要,是历史潮流。但在这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互联网”的不同概念,并进行好顶层设计,采取相应的引导管理措施,促使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市场环境中,互联网企业并非是拥有一方独立净土,而是和传统行业唇亡齿寒。如果‘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互联网’两者关系混淆不清,就可能导致国民经济发展走入弯道,这也违背了国家提出‘互联网+’的初衷。
“互联网+”是一种由线上往线下走,以大数据掌控各类项目信息资源的行为,是国家资源;应由国家掌控各类项目信息资源的大数据,通过数据宏观调控宏观经济的结构平衡,从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可以掌握各行各业的经营情况,掌握税收财政收入,掌握矿产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及各类物质财富的分布和有效利用,并可有效控制通货膨胀,顺利推进供给侧改革。“互联网+”是国家利用大数据进行宏观调控的“资源管理行为”。
“实体经济+互联网”是信息渠道行为,是由线下往线上走,是无数个微观实体经济获取大数据中的各类信息资源,通过获取大数据中的各类商业物质供需信息,进行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信息渠道,转换成生产力的生产经营行为。互联网及衍生的各种大数据应该是无数个企业有效利用信息渠道,获取各类信息,提高生产效率的“信息渠道行为”,互联网及大数据是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剂。
实体经济好比马路上的汽车,互联网则是供无数汽车跑得更好更快的高速公路,企业就是这些路上跑的车,主动跑高速公路,主动拥抱互联网,因为高速公路快而节油。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实体经济应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让“互联网+”这种新型经济态势,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国家加强对互联网经济的管理,明确“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互联网”本质区别、责与权至关重要,是加速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互联网”的整体发展前提。国家应掌握这些企业数据、企业经营产品数据和财务数据等大数据资源,以便收取适当税收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以达到供需与发展的平衡,以免通货膨胀给社会带来各类资源浪费。国家应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经济规律确保市场繁荣,严格管理游离在国家法律政策与监管之外的网络直销等部分不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