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儒家“天人合一”观念与当代环保意识的差异
2017-04-07曹海萍
曹海萍
摘要:儒家“天人合一”观念表面上与环保意识有些类似,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当代环保意识体现的是人和自然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突出了人的主体性,是主体意志自由的体现,“天人合一”观念体现的是人和自然之间主客不分浑然一体的关系,泯灭了人的主体性,是人处于盲目必然阶段的体现。
关键词:环保意识;“天”;“天人合一”
当今社会,人类对自然的改造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能源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类的家园遭到了破坏。于是,环境保护意识被提了出来,并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中国的一些学者试图从古代传统中找到环保意识的思想资源,找到了“天人合一”观念。他们认为:环保意识嘛,乃是吾家旧物,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从来都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不正是环保意识的最佳写照?看来,西方人在这一点上要向中国人学习了。
中国的“天人合一”观念的含义非常复杂,儒家、道家、还有其它流派都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上谈过“天人合一”。因为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居主流地位,所以本文只谈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观念。儒家所说的“天”,歧义颇多,大体上,“天”的含义有三种:一种是自然之“天”,也就是宇宙物质自然,另一种是人格神之“天”,相当于西方的上帝,这个“天”不仅决定着世间的福祸吉凶,更具有赏善罚恶之能力。第三种是义理之“天”,“天”具有道德意义,人的善性来自于“天”,天道人道相贯通。这层意义上的“天”,经过宋明理学的发展,在儒家思想中占主导地位。
主张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可以导出环保意识的观点认为,在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中,人来自于天地自然,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与自然就应该和谐相处,人不应该以自己的行动去破坏这种和谐,所以环保意识在中国是古已有之。但是,笔者认为,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观念与当代环保意识的精神并不相同,从中并不能合乎逻辑地推出环保意识,它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当代环保意识体现的是人和自然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天人合一”观念体现的是人和自然之间主客不分浑然一体的关系。人们在自然界生存,但自然界并非处处适应人的生存、满足人的要求。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就要认识自然、掌握自然规律,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在这一点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环境遇到了危机,人们认识到盲目地改造自然只能事与愿违。人应该调整自己的行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这个人赖以生存的环境,在这点上人与自然又是统一的。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认为天地万物孕育了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易经》中说:“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在汉代大儒董仲舒所描绘的宇宙图式论中,天是人的曾祖父,人是天的子孙,人的一切都是摹仿上天而来的。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所以人头是圆的脚是方的,一年有十二个月,三百六十六天,所以人身上有大骨头十二节,小骨头三百六十六节,天有春夏秋冬,人有喜怒哀乐,天是原型,人是副本,这叫做“人副天数。”张载说:“乾称父,坤稱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 乾称》在这种天人关系中,人融身与宇宙之中,与自然浑然一体,主客不分,没有差异,人与天不会是也不应该是对立的关系。
第二,当代环保意识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天人合一”观念泯灭了人的主体性。在环保意识中,主体是人,人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人又去保护自然,人的主体性非常鲜明非常突出,人的能动性得到了高扬。在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中,人与自然浑然一体主客不分。“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王阳明《传习录下》)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 尽心》)人只要用心反省,就可以知道自己的本性,本性来自于天,人也就理解了天,存心养性,就可以“事天”了。《中庸》发展了这一思路,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 第二十二章》在孟子和《中庸》的作者看来,天是客观存在的(“诚”就是真是无妄),也是不可违抗的,天在人之外,并非人力所能改变,但天人之间是相通的,人尽心知性知天,可以发展到“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的程度。在这个关系中,人与自然是内在统一的,人没有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从而对自然施加影响。人的能动性发挥到极致也只能是参与到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天”既然是人的老祖宗,人有什么资格,又有什么能力去改造它保护它呢?对于“天”,人只能是崇拜、顺从、侍奉、敬畏,人的主体性被泯灭在天的威严之下了。
第三,当代环保意识是主体意志自由的体现,“天人合一”观念是人处于盲目必然阶段的体现。自由就是人在生活中认识必然性、把握必然性、利用必然性,人在这些活动中表现出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的状态。“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自由就意味着主体性的高扬。主体性发挥的程度影响着自由的程度。当然自由是在实践中实现和发展的。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正是人意志自由的体现。
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对客观必然性、规律性没有认识和掌握,人的活动盲目被动地受客观规律支配和奴役的状态。在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中,并不主张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而只是武断地把他们自以为是的心性当作“天意”、“天命”、“天理”,加以神圣化、权威化,主张人们顺从“天意”、敬畏“天命”、服膺“天理”,要人们跪在“天”的面前,心甘情愿地让“天”牵着鼻子走。这个“天”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统治着人,人不得不听任它的摆布,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自由是人从盲目的异己力量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人。“天人合一”观念用“天”来统治人压迫人,只能说明人还处于必然王国的阶段。
其实,人对环境的破坏,早在农业社会中就有了,只不过工业社会的发展加剧了这一过程,使得这个问题凸显了出来,于是产生了环保意识。环保意识是对人的活动清醒的反思,而“天人合一”观念是对神秘力量的顺从,所以“天人合一”观念虽然有天人和谐的意思,但它与当代的环保意识性质根本不同,具有不同的思路。那种认为“天人合一”观念和环保意识的精神是一致的观点,不过是阿Q“我们的祖先比你们阔得多了”的心理写照。要树立环保意识,必须摒弃对“天”的盲从心理,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确立人的主体地位,高扬人的能动性,而不是沉浸在吾家旧物中自满自足。
【参考文献】
[1]张世英.天人之际——中国哲学的困惑与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马中.人与和——重新认识中国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
[3]李泽厚十年集.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
[4]宋志明,向世陵,姜日天著.中国古代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李承贵.中国哲学与儒学[M].凤凰出版社,2011.
[6]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