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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现状分析

2017-04-06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9期
关键词:换手率做市商成交量

(四川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25)

我国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现状分析

王超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25)

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建立,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新三板作为服务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场外交易市场,对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结构,进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新三板市场改革稳步推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伴随市场容量的扩张,新三板的融资规模和交易量均有大幅提升,但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仍阻碍着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本文从新三板部分指标情况、做市商制度作用情况以及定增市场数据三个方面考察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现状,同时,新将新三板市场与沪深市场的流动性进行对比,最后得出我国新三板市场近几年流动性不断提高,但集中度有所提升,同时与沪深市场还存在巨大差距的结论。

新三板;流动性;现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自2014年扩容及做市商制度实施以来,挂牌企业数量、成交规模、换手率、投资者数量均出现了迅速的增长,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大幅提升,但是约10%的企业占据了80%的成交金额和成交数量,流动性集中在部分优质企业。同时,与沪深市场相比,在市场规模、交易规模、换手率、投资者数量上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

一、市场整体流动性现状

(一)市场整体流动性增速较快,但交易集中度增强

从整体规模来看,2014年、2015年是我国新三板市场增长最为迅速的两年。新三板市场容量、成交数量以及成交金额呈现巨大增长。新三板容量由2014年的1572家增加至2016年的10163家①,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54.26%。成交数量由2006年的1592.63万股增长到2016年的3636311.46万股,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17%,其中,2014年和2015年增长速度迅猛,增长率分别达到了1122%和1027%。成交金额由2006年的0.83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912.2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16.89%。

从换手率来看,2014年、2015年换手率增长较快。2014年换手率首次超过10%,达到16.97%,2015年高达53.88%,2016年回落至20.74%。2011年以来通过年度成交数量和换手率的分析可以发现,随着做市商制度引入推广,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得到了大幅提高。

从结构上看,交易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以成交量之和达到总成交量80%的企业数占比作为反映市场成交量结构性的指标。该指标计算方法为:首先计算每月市场总成交量的80%,其次将企业当月成交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上而下加总,得到成交量之和达到总成交量80%的企业数,最后将这一企业数与当月有成交的企业总数作比,得到的比例即要采用的指标。这一比例越低,说明成交量居前的小部分企业构成了整个市场成交量的绝大部分,即成交量集中度较高,市场流动性集中在少部分优质企业。成交额的结构性分析也是如此。

数据显示,2015年到2016年初新三板市场的成交量与成交额集中度呈稳中有升态势,2015年初基本符合二八定律,即约20%的企业的成交量(成交额)占了总成交量(总成交额)的80%。2016年以来变为了“一八”定律,即基本保持在10%的企业的成交数量(成交额)占了总成交数量(总成交额)的80%。

(二)做市商制度贡献显著,但成交比例有限,部分企业申请转板

随着2014年8月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正式实施,企业更多的选择了进行做市转让,2015年1月以来,做市转让占比除去2015年三月基本持平外,一直高于协议转让占比,同时,市场规模无论从成交数量和成交家数来看,都出现了快速的增长,其中2014年、2015年成为了我国新三板市场规模增长最为迅速的两年。由此可见,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对流动性的增长贡献显著。

企业在新三板公开转让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流动性不足必然难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8月15日,因缺乏流动性退出并转A股上市企业共计21家。虽然由于政策及融资需求等多方面原因,挂牌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如果流动性不足,企业不能有效进行融资,退市或转板就难以避免。

(三)定增市场交易活跃,助力流动性增长

定向增发也是企业进入新三板公开转让的目的之一。根据统计,2006年以来,定向增发次数从1次增长到2016年的2993次,年均增长率为122.64%,2014年增长率甚至达到了705.35%,但随后增长趋势趋缓。募集资金总额的增长趋势与增发次数的增长趋势大体相同,年均增长率为121.82%。

相较于新三板市场月度成交数量的较大波动幅度,2016年月度定向增发次数和募集资金总额总体增长平稳。定增市场的不断活跃,将有助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二、与沪深市场流动性对比

市场规模上,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数由2006年的10家到2016年的10163家,年均增长率超过了99.8%;而相同时间内上交所仅增加了340家,深交所仅增加了1267家,增长率均不到13%。相比沪深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增长迅猛。

交易规模上,虽然新三板交易规模由2006年的1亿元快速的增长到了2016年的1912亿元,增长迅速,但是与沪深市场相比,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以2016年为例,上交所、深交所交易金额分别是新三板交易金额的258倍、403倍。

换手率上,2015年各个市场的换手率均达到一个高峰。2015年新三板换手率为53.88%,而同期上交所、深交所为490.77%、829.3%,新三板换手率不及后两者的11%。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做市商执行的是T+0交易且可在闭市后互相调节库存股存量,而A股的所有交易对手方只能执行T+1的交易制度,,因此,新三板换手率实际上会更低,可见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仍较差。

投资者数量上,各个市场上的投资者均以自然人投资者为主。总量上,2013年-2016年,新三板投资者人数不及上交所0.2%,不及深交所0.3%,新三板除2015年机构投资者达到深交所机构投资者9.14%外,其余年份均不及上交所、深交所8%,新三板在投资者中占多数自然人投资者,也均不及上交所、深交所0.3%。

由于新三板市场定位及服务对象、发展成熟度等方面都和沪深市场有所不同,简单进行类比并因此提出高流动性诉求并不具备的建设性价值,同时,在不同市场的企业治理、发展阶段和信息披露质量整体存在较大差距的背景下,对新三板市场全面注入流动性的风险是突出的。但同时也应看到,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沪深市场一样都具有定价、融资、资源配置三大功能,并且在为数量庞大的企业提供支持,过大的流动性差距会对其功能的实现造成障碍,因此,合理和科学的流动性改善势在必行。

【注释】

①本文原始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1]韩秀萍.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基于做市商实践的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6,(05):46-53.

[2]王兆琦.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5,(09):86+88.

[3]易姣娇.我国“新三板”发展历程及其现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1):42-44.

王超(1991.09-),男,汉族,四川广安人,研究生在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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