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往哪儿扔?
2017-04-06本刊编辑部
过期药属于危废,不能作为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过期药品有这么多危害,那么一年总量有多少?目前的估算来自几年前广药集团白云山药业所做的一项调查,当时的数据显示,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有1.5万吨。
现有回收渠道要么不方便,要么知晓率过低
既然过期药的危害都有共识,为何不能统一回收?专家表示,现阶段我们的回收处置能力还都跟不上,不统一要求回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便如此,仍有许多省市都在开拓过期药品的回收渠道。
深圳、南京、宁波、芜湖、东营、太原等城市都已经开展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而且一些地方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回收处理规模还都有限。
早在2011年,北京各区县药监部门在各辖区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箱,并公布了各区药监部门的咨询电话,但是,如今多个电话均已变更,而且工作人员很多不清楚此项工作。
网上也有一些回收过期药的渠道,打开相关页面发现,整个回收过程包括“提交资料—客服确认—邮寄药品—药师确认—优惠券发放”多个环节,即使放弃后两个,药品打包费工费时,运费也要自理,这些就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
回收工作谁来承担,政府购买服务能否成为模板
过期药因为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危废,不仅不能循环利用,而且转运、处置都有严格的规定,绝对是赔钱的买卖。分散的危废源,高昂的成本,诸多因素让过期药回收成了各地的难题。那么,在国家尚无统一要求的情况下,谁来承担这一工作?
在深圳福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将过期药密封打包送至依据市药监局标准建设的仓库,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整个回收过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初步实现了过期药品回收全流程可追溯。这样的规范管理,源自深圳市食药局政府购买服务。
“深圳经验”是否值得推广?政府埋单用财政的钱,替多拿药的人付账,从某个角度讲也有不公平在里面。其实药品生产厂家以原有销售渠道(医院、药店)回收家庭产生的过期药,这样的路子更顺畅。虽然生产者会将回收处置成本放在药品定价中,但这也是公平合理的。
这几年,“水十条”“土十条”相继出台,对污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管住污染源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散在的危废同样得管起来。对此,环保部土壤司化学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已有此打算,下一步,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