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策略探讨
2017-04-06李晓云
李 晓 云
(侯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山西 侯马 043000)
工程监理行业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所认可的工程质量价值分析中,确保工程实质性质量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以其工作路径创新,实现其经久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形势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日趋明朗化的今天,实现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的建设性方法创新,对建筑工程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监理对建筑工程的作用及监理的职责内容
监理对建筑工程作用突出体现在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管理化科学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行为、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监理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工程监理机制制度化流程化管理中,以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行为,通过强化培训学习及其先进管理方法的落实,势必对监理工作大有裨益[1]。
从责任来讲,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整个施工质量建设的监理实施,具备施工质量上的责任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中,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序把握及其工程拨付款和竣工验收具有资格性认证价值;建设工程实施环节,监理工程师以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途径进行全方位检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环节,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参建单位;施工测量放线环节,对相关质量评定进行签署;工程进度台账建设方面,对业主实施及时汇报,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工期督促;审核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其变更环节的文字签署;做好必要的安全工作,实现参与竣工结算的验收环节作用。
2 工程建设中监理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建设监理人员的辛勤工作也为工程项目质量提供了巨大的保障[2]。建设监理制和监理人员为现代化建筑事业做出极大贡献的同时,自身都存在一定的缺点。
2.1 工程监理参与工程项目力度不足
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受国家制度和管控力度的限制,在现有的实践工作中,面临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参与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实质性作用发挥力度不足。现有的《建筑法》中,单纯在监理的施工阶段做了明确规定,但是“质量监理为主”的实施力度和实施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操作层面的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的把握力度,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文件进行职能定位。
2.2 工程监理地位的缺失
工程监理地位于建筑业而言,以当地聘任制度为基石的项目管理重点内容和管理关键着力点的环节发挥,对监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稳定性不利。在整个监理业界的管理中,受主流竞争意识和竞争观念影响,恶性竞争的缺失,遏制了监理业的全面发挥,进而在相应的监理业平台中,受到社会范围内的轻视。
2.3 工程监理综合素质良莠不齐
突出表现的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学习意识不足;刚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及其实践经验能力不足;还表现在应届毕业生的盲目干劲;监理团队素质建设成变革重难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管人员的认识偏差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监理工作认知度和协调能力和协调价值认同不同,权利和关系及其协调沟通力度和能力的弱化,本身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无疑是致命性的。
3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创新策略
为了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和缩短工程工期,就必须对建筑工程监理进行有效控制,监理工作顺利、有效、科学开展前提是以新的路径策略创新促进监理工作落实[3]。在控制目标上,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和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监控的难点出发,最终达到全面、实时、有效的目标化控制。
3.1 加强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
监理行业应创造与之对称的信息环境建设中,有赖于借助《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扩充信息管理化内容。在信息环境构建中,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促进行业间正常的投标制度,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工作的科技含量,有赖公示企业的信誉及个人的不良行为等,实现全局化统筹建设的新格局。
3.2 监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着力点建设中,以高技能、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针对性培养,全面实现适应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具备法律意识和水平能力以及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的高素质能力化建设。
3.3 强化监理工作的流程化管理路径
制订强有力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并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落实力度,使员工在制度的约束下进行法制化共走路径。具体实施策略上,工作中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等环节检查[4]。监理事业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发展中,实现以建设和监理单位中市场化、需求化、科学化监理内容的延伸,是工程监理单位与业主、中标方和转成管理中,实施规范监理招标管理委托程序实践化的根本体现。
3.4 协调各方关系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工程监理不应作为权利斗争的对象,而应是把关工程质量的协作者和好伙伴。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良好的合作成为工程能够出色竣工的重要保证[5]。在现场的施工情况的互相反馈中,以工序化管理,简化各自工作流程,并最终在支持策略方针和监督管理力度创新中,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监理作用。
3.5 建筑市场的实践落实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重点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对监理执业人员管理和责任制管理的强化,势必带动监理工作的全面发展。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中,避免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人员挂钩,有碍实际工作的落实。针对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记录,解决方式上以定期组织会议共同商讨问题,以丰富的监理经验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对措施,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6]。岗位责任制的层级管理中,建立相应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赏罚制度,从严格范围上实现对工程质量的全局把控。
4 结语
建筑施工质量防控管理研究,监理工作内容和创新路径,一方面要着眼于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监理的职业素养和协调能力,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的科学性,同时为提升施工管理质量,并合乎现代化建设要求,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在其优化路径和措施方针中,实施强化变革和工作内容及其路径创新,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价值。
[1] 秦 勇.建筑工程监理的难点及其应对策略探讨[J].中华民居,2014(12):145-146.
[2] 顾云斌.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2(3):319-320.
[3] 郭景宏.建筑工程监理的作用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7):233.
[4] 周 钏.如何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J].城市地理,2014(10):66.
[5] 钟一新.探讨如何引导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相互促进[J].江西建材,2015(11):291,295.
[6] 刘光明.建筑工程监理过程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35):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