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就永久性公益林保护在太行山林区调研
2017-04-06
省人大代表就永久性公益林保护在太行山林区调研
2017年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永久性公益林保护情况深入太行山林区禅堂寺林场实地调研。省林业厅总规划师黄守孝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禅堂寺林场土地坪太行山绿化工程工地和紫罗管护站进行实地查看;认真听取林区、林场公益林保护和培育情况汇报,查看管护档案,并同管护员进行了交谈。还对该林区公益林管护、培育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注重管护模式创新。实行了局、场、站、警、员五级“包保”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清单,党政同责,上下联动;推广使用了GPS森林管护巡检系统,动态管理,提升了管护效果;实行了“月检查、季督查、年考核”的管护成效考核制度,实现了监管常态化。二是注重资源修复和培育。坚持保护和培育并重,加强了造林与抚育力度,全面绿化、见缝插绿、造封结合,坚持了近自然林业理念,实行了全林分经营、精准施策,增加了森林植被,提升了公益林综合效益。调研组指出,全省已对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进行了立法保护,省直林区要强化宣传、严格保护、科学培育,保护好青山绿水,造福子孙后代。
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路子,采取现有经济林集中管理、野生经济林规模经营、退耕还林地统一流转、集体公益林委托管护“四位一体”分类推进办法,将分散管理的干果经济林、需要改造更新的天然皂荚、沙棘、连翘等特色经济林以及适宜发展经济林产业的退耕还林地,集中流转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让贫困户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财政补助资金等量化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实现长期稳定增收。探索集体生态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护经营机制,由国有林场承担管护经营责任,生态林补偿资金和经营收益归林权所有者所有,提升森林资源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