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支持力度
2017-04-06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余云州在会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录)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迎来重大历史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革命老区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省已经积累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有能力、有条件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同时,我省革命老区资源丰富、人口众多,蕴藏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决胜阶段,革命老区正处于脱贫攻坚、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今后做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可以说,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振兴发展正处于重大的历史机遇期。
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广东省贯彻<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迎来新的历史阶段,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中央和省的系列政策扶持下,我省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民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卫生、红色旅游、民政、体育等项目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教育专项项目按国家政策定额补助,8大类民生项目稳步推进。
省发改委作为全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牵头单位,在革命老区文件制订、政策争取、项目布局等方面重点抓好几件提纲挈领的大事,引领和促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尽快取得实效:一是着力完善政策支撐体系;二是积极争取和推动落实扶持政策;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发改委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抓手,切实改善革命老区发展条件。
聚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支持力度,汇聚各方力量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继续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发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积极反映我省革命老区相关发展诉求,在资金补助、项目安排等方面争取更大扶持政策。
二是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加大力度落实《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支持海陆丰等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南雄市创建原中央苏区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县。同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支持力度。省发改委在统筹安排实施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各类重大项目时,在重大政策、重大试点、重大项目方面给予革命老区倾斜支持,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加快补齐扶贫脱贫、基本公共服务、交通基础设施3大短板。同时,积极培育革命老区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革命老区与珠三角的产业共建工作,鼓励行业资源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老区集聚,形成全方位的支持合力,增强老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