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相轻
2017-04-06史未
史未
两个成为闺蜜的女人,往往需要有一些共同的兴趣点,友谊的小草也往往是在分享互动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越长越高。六岁的我和住我家楼上一个七岁的小姐姐,就是因为都喜欢吃泡泡糖好上的,我俩都属于那种吹起泡泡停不下来的小妮子,而且我俩还是全楼小孩里泡泡吹得最大、保持泡泡不破时间最长的双料并列冠军。那时我俩常在几个三岁小孩面前,你前我后地吹着无敌大泡泡,直到把他们看傻眼才满意地扬长而去。后来,我花一天时间学会了吹双层泡泡,而小姐姐学了一星期没学会,一气之下宣布和我断交,我当时既委屈又迷惑,你不会吹双层泡泡有我什么错呢。
长大后明白了,女生的心思和头发丝一般细密,现在是闺蜜不代表一辈子做闺蜜,一切还得随缘。女性的精神特质决定了闺蜜的交往法则,通常是用隐晦私密的干货去兑换肝胆相照的友谊。闺蜜反目后能爆出惊人的黑料,也是因为闺蜜互相掌握的海量个人信息绝不止于戴几号文胸,抹哪个牌子口红,睡觉磨不磨牙,有没有香港脚那么简单,甚至为哪个混蛋男人做过几次人流,此男手心里长着一颗多大的痣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女生的霸道逻辑,既是好闺蜜,就要敢于在对方面前把自己抽丝剥茧,赤裸相见,如果藏着掖着只能说明不够诚,不够铁。
七月与安生,曾经不也是一只碗里吃饭一个鼻孔出气,因为俩人太志同道合,所以连喜欢的人都是同一个。只可惜什么都能分享,唯独爱情分享不来。类似的事,张爱玲也经历过。她早年和闺蜜炎樱要好到同睡一张床榻,《传奇》再版炎樱画的封面,穿什么衣服,和胡兰成如何交往,炎樱都要指手画脚。频繁晒友情的张爱玲曾写道:“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獏梦(炎樱别名)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可惜时移世易,两人境遇反转,张爱玲在异国生活困窘,炎樱却在炫耀“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billions(数十亿)的生意”,张爱玲受了打击,遂与炎樱冷淡疏离,最后连炎樱的信也懒得回复了。
自古文人相轻,“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两个同样优秀同样骄傲的女人,如果无缘成为闺蜜,如冰心和林徽因,较起劲来自然可以不加掩饰;如果有缘成为了闺蜜,关系里也容易藏着一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
当然,很多年不联系,并不代表彻底忘记。即使张爱玲和炎樱这一段只能共青春的友谊,依然深深地种在了张爱玲的心尖上,否则她在最后一部《小团圆》里也用不着再提那个蘸了唾沫搓土布的妇人。
后窗
文/阿紫
某报副刊一个50多岁的男编辑想潜规则一位23岁女文青,这位老人家显然对于网络世界缺乏足够了解,结果微信上极其猥琐的威逼利诱被女文青公之于世。最尴尬的是,大多数人只是将他视为笑料,官员、富豪乃至导演想搞潜规则,人家有这资本。你区区一个四线城市小报编辑,何德何能?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在纸媒备受冷落的今天,许多人看扁了小报编辑,认为他们早已不是“干部”,也不是“老师”了。其实非也非也,他们中不少人依然有自己一方乐土,在自己的“领地”里当着自己的“王”。比如我的QQ上就有一个群,群主是某五线城市小报编辑。群里二百多号作者,大多是中老年资深“文青”,每天都会有一些人奉承话像沸水似地洋溢满群,那家不知名的小报几乎被吹捧成了世界名报,那位编辑俨然赛过了邹韬奋。此情此景让人想起《围城》中的顾尔谦,想必电脑屏幕前定是一张张媚笑的老脸,这些老“文青”肯定颇有天真妩媚小姑娘的风致……再烂的报纸,也会有一些削尖脑袋想上稿的“粉丝”,哪怕千字二三十元,哪怕几乎没有读者。只不过这些“粉丝”大多是老男人,除非极端重口味,怕是没有哪个编辑愿意去“潜”他们。那位50多岁的男编辑很不幸,碰巧竟遇上一位女大学生作者,焉能不像老房子着火,难以把持。
若非见到这样一个神奇的群,我断然难以相信智能手机时代,还会有这样一群妩媚的老“文青”,也很难理解那位想“潜”年轻女孩的老男编辑哪来的自信。可见诸如QQ群、微信群就像一扇扇后窗,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个个陌生的“小世界”。
那个小报群仿佛让人回到了80年代,而另一个微博达人组成的群则让人清晰地听到了时代的脚步。那个群里人人都有大批微博粉丝,少则几万,多的几十万。虽然没有行政级别,但粉丝数少的一般都会主动“侍奉”粉丝数多的,请吃饭、送礼物、请旅游……原因就在于大家都在经商。如果那些大V肯帮自己发一两条商品信息,顿时就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侍奉大V可比侍奉领导管用多了,真金白银立竿见影。想想“顾尔谦”们真够可怜的,笑肿了老脸往往一无所获,可见思维决定成败。同样丢人,人家丢出了效益,你为什么只是丢出了笑料?
以往不同人群很难有交集,大家的见识难免因此受限,会固执地认为世界上哪有与自己如此不同的人。如今网络让我们有了无数“偷窥”的空间,通过那些“后窗”我们仿佛进行了一次次奇妙旅行,认识了许许多多现实生活中百千万劫难遭遇的人,着实比行万里路更长见识。即便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起码我们能因此看得懂新闻了,能理解新闻中的人和事了。
用你犀利的眼神,鄙视我
文/肖遥
最近,同为元气少女,一边是林妙可被黑得灰头土脸,一边是武亦姝被赞得如花似玉,百度上说武亦姝这个00后美少女满足了人们对古代才女的所有幻想,而对林妙可最刺眼的吐槽是“摇头晃脑”“扭来扭去”。 2008年时,林妙可也曾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到十年时间,同样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成了“矫情、做作”。
与其说人们忘不了林妙可曾经的“假唱”标签,不如说人们已经不再喜欢那种“乖巧”女生。让人觉得刺眼的,不是这个女孩,而是她身上那种过去人都会有的习惯——不自觉流露的、试图取悦他人的表情达意——这种略显过时和陈旧的习惯,由于出现在一个公众人物身上,而戳中了围观者的神经。就像我家少女吐槽她班上日漫看多了的班花:“摔个跤都要保持卡哇伊造型,流个泪都要控制住泪水在苹果肌附近止步……”
美少女有无数种:在文学作品里有林黛玉样的“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有洛丽塔那样既娇憨又邪魅,集萌蠢与诱惑于一身妖姬类型;现实中有傅园慧那样的“洪荒少女”,还有武亦姝那样的“才华少女”……大约在10年前,一个小女孩很替观众着想,表现得像个“小大人”是讨喜的,少女龇牙咧嘴是不雅的,可现在,审美倾向从欣赏“取悦他人”变成喜欢“伸张自我”,宁可野蛮一些,透过傅园慧的龇牙咧嘴人们看到的是“好可愛”,是“真性情”。最好真实一些,透过武亦姝的沉着和淡定,人们看到是“呆萌”,是“优雅”。
时代审美在不断更新,60年代人还只会欣赏“崇高美”,该年代最美少女当属保护羊群的草原英雄小姐妹龙梅与玉荣;80年代人学会了欣赏“优美”,琼瑶电影里的女主,尽管现在看上去表情夸张,但因她们放大了“优美”之美,惹得街头巷尾的广告招牌争相侵犯其肖像权。琼瑶女郎们该感到庆幸生在那个年代,如今江湖难混了,小花们稍不努力就会被骂“面瘫”,貌似人们重视内在美了,其实是外在美变得廉价了,毕竟,所谓的“美颜”凭借化妆、打针、整形、PS都不难达到,以至现代人在众多的“网红脸”中得了脸盲症。在残酷的资本世界,欠缺个性的、只有花样年华没有花样本领做附加值的寻常美貌,已经难以取悦口味刁钻了的受众。
既然观众这么难伺候,索性“爱咋咋”,于是,“爱咋咋”也变得趋之若鹜。若干年前,画报封面美女要么搔首弄姿要么嫣然一笑,而现在时尚杂志封面的明星很少笑了,越高端的刊物,封面美人表情越严肃,不但严肃,简直就是睥睨天下,唯我独尊。别说杂志封面,即便拍摄影写真的小哥,从前会引导你“美女,笑一笑”,现在会说:“对!对!就用这样犀利的眼神,鄙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