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稻主要病虫害及其绿色防控技术
2017-04-06黄培枝
黄培枝
摘要 现阶段,社会各界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水稻产量,不仅关乎到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和农民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因此,为保证水稻的高产,可以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借助科学有效的措施,充分保证水稻增产。本文结合福建省永安市现阶段水稻主要病虫害的发生种类和发生特点,探讨其绿色防控技术,以实现水稻高产。
关键词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福建永安
中图分类号 S435.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3-0125-01
永安市水稻种植面积1.20万hm2,产量8.48万t,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稻瘟病、纹枯病等是永安稻区最主要的病虫害。因为病虫害发生规模与类型不同,所以在防治策略的选择上也存在差异。水稻种植过程中,使用农药和施肥都能起到不错的防效,同时还可以选择抗病性较好的种子,借助绿色防治手段,积极开展病虫害的科学预防工作。除此之外,合理利用杀虫灯等先进设备和培育病虫害天敌,不但可预防虫害,而且绿色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 永安市水稻主要病虫害
1.1 稻飞虱
2015年发生程度达中等偏重,发生面积为9 313公顷次。根据观测定点测报灯监测数据,迁入峰次明显且峰期长。8月中旬至9月上旬田间的稻飞虱突增明显,百丛稻飞虱1 000~3 000头,水稻损失产量在15%以内。
1.2 稻纵卷叶螟
2015年稻纵卷叶螟偏轻发生。发生面积860公顷次。测报灯下诱蛾量较往年少,主要是二代稻纵卷叶螟为害中稻、烟后稻,大田卷叶率1.5%,个别发生重的田块卷叶率达8.2%,水稻损失产量在10%以内。
1.3 二化螟
2015年二化螟偏轻发生,发生面积747公顷次。在永安市稻区主要是一代二化螟为害早稻较重,枯鞘率为0.47%,其余稻作危害都较轻,水稻损失产量在5%以内。
1.4 纹枯病
2015年温度较常年低,持续雨日使纹枯病偏重发生,发生面积7 700公顷次。烟后稻是水旱轮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纹枯病的生存环境,比早稻和晚稻纹枯病的发生程度低,但风雨天气频繁,氮肥施用过量,纹枯病危害也会加重,水稻损失产量在15%以内。
1.5 稻瘟病
2015年穗颈瘟偏轻发生,叶瘟轻发生,穗颈瘟发生面积793公顷次,叶瘟发生面积240公顷次。穗颈瘟以单晚、连晚发生为主,主要原因是抽穗期遇降雨天气,高海拔山区温差大,雾大露重,发生田块穗病率为20%~30%,水稻损失产量在10%以内。
2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2.1 抓好种子消毒处理
将谷种浸泡于25%咪鲜胺(使百克)乳油2 000~3 000倍液36~48 h中,浸后可直接进行催芽播种,以消灭病菌,减轻恶苗病等病害的发生。
2.2 耕沤田灭螟
通常在春季,螟虫的幼虫普遍化蛹,并且逐步达到高峰期[1]。此时应该及时对土地进行翻耕,同时灌入深水,保证其可以充分浸沤稻桩,使得田间的螟虫不能正常羽化,进而杀蛹灭螟,同时还可以显著降低发生的基数。耕沤田在经过一定时间后,枯心率平均达到0.5%,而不耕沤田的平均枯心率为2.7%[1-2]。
2.3 生物农药防控
通过多种生物农药的有机作用,可对病虫害起到有效的防治作用。应重点推广和普及苏云金杆菌等,通过喷雾处理,可以有效降低卷叶率。另外,阿维菌素乳油也可以取得较好的防治效果。水稻叶瘟发生初期,可用草包杆菌等防治。
2.4 性诱剂防控
挂置漳州英格尔公司生产的稻纵卷叶螟性诱芯,安装诱捕器15支/hm2,诱芯15粒/hm2,其防控效果超过90%。性诱剂高效性较为明显,同时还可以做到无污染,在病虫害诱杀阶段没有明显的毒害作用,并且其灵敏度比一般方法更高,针对性较强,保证天敌不会受到伤害,不仅安全性较高,而且还绿色环保[3]。
2.5 灯光诱控害虫
一般来说,每3.3 hm2左右面积安装1台杆式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可以使大量螟虫、稻螟蛉害虫或者一些其他危害性较大的成虫被充分诱杀,无论是相应的虫害密度,还是虫卵量,都得到了显著的减少。
2.6 推广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
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现任、联防联控”的工作機制,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通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面提升重大病虫情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有效预防控制病虫疫情发生、蔓延危害[4]。
3 参考文献
[1] 张全生,林继东,于振民,等.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技术[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11):32.
[2] 何超,青先国.湖南省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现状及发展趋势[J].杂交水稻,2012(1):7-10.
[3] 张开朗,谷爱娣,游树立,等.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在建湖县的应用实践与效益评价[J].中国植保导刊,2011(5):17-21.
[4] 岳智卫.凤台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J].农业灾害研究,2016(4):12-13.